本文轉自【新民晚報】;
身為駕校教練,本應在駕駛方面以身作則,遵守交規。然而,近日上海奉賢警方卻查獲一位酒後駕車的駕校教練。
2020年12月8日晚22時許,奉賢公安分局柘林派出所接到電話報警稱:在轄區聯業路、滬杭公路路口東約2公裡處發生一起兩車相撞事故。柘林派出所民警在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至現場處置。
事故其中一方車輛系一輛教練車,而據另一方當事人描述稱,自己當時正沿著聯業路由西向東正常行駛,該輛教練車突然從迎面逆向駛來,自己避閃不及,發生碰撞。民警發現駕駛駕校教練車輛的司機陳某亮一身酒氣,有酒後駕車的嫌疑,遂將其帶回所內做進一步處理。
經鑑定,陳某亮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1mg/100ml,屬於醉酒駕車。經查,駕駛員陳某亮確係某駕校教練,當晚其和同事聚餐並喝了2杯白酒。聚餐結束後,同事本已將其安全送到住處。不想到家後的陳某亮想要外出一回,抱著僥倖心理駕駛自己的教練車上路,行至半路因為酒精作用,車輛偏離自已的車道與對向的車輛發生碰撞,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目前,陳某亮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奉賢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陳某亮駕校教練的教練證也將被依法吊銷,終身不得從事駕考行業。
警方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理念應該成為每位駕駛員都遵守的鐵律。
來源: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潘高峰 通訊員 畢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