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提到離婚或者分手這個字眼的時候,總是讓人聯想到撕破臉皮,大打出手。很多年前離婚發生的時候,雙方見面分外眼紅,再見亦是仇人,掙房子掙家產,有的甚至帶著家人雙方群毆。而這些年來,離婚和分手的時候,人們似乎都了一些理智和平和,不再相互撕了。有的是為了孩子,有的是為了彼此的自尊,有的是為了其他利益。
前幾天大冪冪和劉愷威宣布離婚了,其實這一對在很久之前就已經貌合神離了,人們也猜到了八九事實,但是乍一宣布的時候,還是引起了軒然大波。他們的離婚選擇了體面分手的形式,彼此還稱之為親人。而放眼當下的娛樂圈我們可以看到很多離婚了藝人們,都採用了這種類似的有儀式感的、體面的分手方式。那種分手後大肆宣揚對方不是處的方式似乎已經絕跡了,當然我們不能排除圈中這種體面分手的背後,有利益的驅使,也有孩子的緣故。真的到了我們普通人層面的時候,在遭遇分手的時候,大家會如何選擇,體面分手?還是互撕傷害呢?
體面分手
這個分手方式套用當先最流行的一個詞就是「有儀式感」分手。這種分手方式不論基於什麼目的,都是一種罪溫暖的方式,通常排除利益和物質關係,這種分手方式是一種境界比較高的分手方式了。這是一种放手讓對方自由、體面的尋找以後幸福的心理,也是一种放過自己,成就自己的分手方式。人們在選擇體面分手的時候,也許再見才真的是朋友,即使不見也是一種對於對方和過往那段共同感情經歷的致敬吧。
就像劉愷威和大冪冪在公眾面前還維繫親人,即使沒有實質的親人關係和舉動,但是總是讓人在失望的時候心裡暖暖的;還有很多離婚和選擇分手的明星,他們在離婚的時候都是靜悄悄的,或者一直宣言致敬過往的婚姻生活。這就是最體面的分手方式,這種方式在抽離那段婚姻的時候,對於一些共同的東西,比如說孩子是最體諒和最體面的尊重。
現實生活中我們也看到有很多離婚的人,離婚的時候沒有爆發世界大戰,離婚後仍然為了孩子還能做到一起心平氣和的聊天,這個心平氣和的基礎就是體面分手吧。我們可從看到那些離婚時候撕破臉皮的人,還能夠有心情和閒心做到一起嗎。
互撕傷害
這種分手方式雖然是最常見的方式,在生活中也不少見。想一下凡事選擇分手和離婚的人通常都是過不下去了,自己和對方不就是感情破裂了,不就是真的不能湊合在一起了。有的甚至牽扯的是雙方的家庭和家族利益和面子。當利益和面子受到傷害的時候,感情再轉淡的時候,什麼在這些面前都顯得很無力的,什麼雙方的尊重和尊嚴。什麼過往的情誼,一切都是浮雲,剩下的就是激動的情緒,仇恨的心,在此操控下爭取以前共同擁有的物件。此時的目的就是爭一口氣,出一口惡氣了。
我們看前不久馬蓉和寶強的互撕,也著實讓人看到了互撕的傷害,不但是對孩子,對自己,還有對整個社會和人群。
所以分手和離婚的時候,選擇體面分手還是互撕傷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