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寫了一篇關於國籍法內容的文章,關於自動喪失國籍的內容,大家看過之後會有很有多疑問和不同意見,接下來,咱們就這一個知識做一個分析。
國籍法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一)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的要求
本條法律對於自動喪失國籍的要求很明確,原文中描述為「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按照法條要求可知有兩個條件,首先是要求定居在外國的中國公民,其次是自願加入或者取得外國國籍。這兩者是一個「且」的關係,而非部分網友理解的「或」的關係。也就是要求既要獲得外國國籍,還要定居在國外才會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單獨定居在國外並不會喪失中國國籍,取得外國國籍但是仍然定居在中國境內的,也不會喪失中國國籍。
這裡的定居是指工作和生活的重心,也就是意味著工作和生活的重心都得在國外才行,如果單單是由於工作原因經常飛往柬埔寨,但是家人朋友都在中國,每天工作完都回國生活的話,也不符合這一條要求。
至於外國國籍,很多人認為所有國家都只承認一個國籍,其實不然,世界上一百九十多個主權國家,這其中很多國家都會承認雙重國籍的,對於國籍他們不會做很多要求。只是我們中國的法律明確規定了不承認雙重國籍。
也就是像現實中某些人,在中國工作和生活,但是在美國也有國籍,他沒有定居在國外,生活和工作重心都在國內,也就是只符合一個條件,所以他不會喪失中國國籍。
(二)自動喪失的內涵
自動喪失其實就是不經過申請喪失,這種不具有強制效力的規定,在現實中作用起來太困難,畢竟他不用申請,也不用登記,你說他是外國國籍,並且定居在國外,說他不是中國人,他還能理直氣壯告訴你他有中國國籍。為什麼?因為他不用登記,除非國家要查他,不然誰會承認自己喪失了中國國籍,而且公安機關又沒有備案,你查也查不到他有沒有自動喪失,根本就無從查證。
現實中有一些土豪就是屬於這些情況,他們定居在國外,而且有外國國籍,按照規定他們應該不是中國人,應該要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但是這個自動喪失又不用註冊,又不用申請,只要國家不查他的問題,他還是可以說他是中國國籍,你去相關機構也還能查到他的國籍是中國,這就是所謂自動喪失的弊處。
(三)不承認雙重國籍是指法律上不承認他的外國國籍,並非不允許他有雙重國籍。
大家都知道咱們國家主張不承認雙重國籍,這裡很多朋友就要說我玩文字遊戲了,其實不然,法律就是文字性的規範,我們對於其意思的理解都要嚴格遵守文字意思,如果文字裡有漏洞,自然會被人鑽空子。
搞清楚不承認和不允許我們要先區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法律上的,一個是事實上的。法律上是規定不承認雙重國籍,僅僅意味著一個人如果有雙重國籍,我們只承認他的本國國籍,不承認他的外國國籍。但是這個人事實上擁有兩個國籍,也就是事實上擁有雙重國籍。
舉個例子,張三是中國人,擁有中國國籍。長大後通過各種方式獲得了赤道幾內亞國籍。此時,他既是赤道幾內亞公民也是中國公民,也就是意味著他事實上擁有中國國籍和赤道幾內亞國籍。但是在法律層面上來談,我們國家國籍法規定,不承認(並非不允許)雙重國籍,那國家就只認為他只有一個國籍,那就是中國國籍,他在中國也就只享受中國公民待遇,而不享受外國人待遇。這就是法律層面上的不承認雙重國籍。
如果法律規定的是不允許,或者像部分朋友認為的不承認就是不允許,那麼張三要想享受中國公民待遇就必須丟掉外國國籍,或者他只能先註銷中國國籍才能申請外國國籍,這在現實中是不存在也行不通的。大家也知道現實中有很多人其實是擁有外國國籍的,這些人也同時有著中國國籍,這也就是我們理解的事實上的雙重國籍,但是國家認為他是外國人嗎?並不,國家既然不承認雙重國籍,那麼他就是並且只是中國人。
大家不要對不承認有疑問,法律上的名詞的意思其實都很清楚,不承認就是不承認,不允許就是不允許,不存在什麼不承認就是不允許的意思。
也就意味著,其實很多明星或者富豪都會有事實上的雙重國籍,比如中國籍和加拿大籍,中國既然只是不承認,他就不可能要求他註銷某個國籍,僅僅會對非中國國籍不予承認而已,也就是意味著他可以保持自己的多重國籍,在中國他可以說自己是中國人,在加拿大他可以說他是加拿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