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的宋江原為鄆城縣衙的一名押司,他仗義疏財,出手闊綽,人送「及時雨」美名。宋江在當地頗有人望,能量極大,幾乎人人都敬他幾分。那麼他所擔任的押司究竟是個什麼職務呢?
在宋代以前,朝廷任命的官員到地方任職後,可以聘用小吏處理官府的日常事務。這些小吏是編外的人員,在朝廷的組織部門是沒有入冊的,也就是說他們並不是「官」,是沒有幹部身份的。
雖然沒有幹部身份,但小吏如果能力不錯,與官員的關係又鐵,經過朝廷命官的舉薦,小吏還是有機會進入體制內,成為一名在編官員的。
但是,到了宋朝以後,就嚴格區分官和吏的界限了。一般來說,作為縣衙的小吏,是沒有機會轉正,進入幹部序列的。一日為吏,幾乎終身為吏,除非你辭職不幹了。
在宋朝的縣衙裡,除了朝廷任命的為數不多的幾名地方官外,其餘的就是地方長官任命的吏,縣衙中大量的日常政務都是由他們完成的。
吏的種類很繁雜。在縣衙裡,就有押司、貼司等之分,他們主要從事徵收賦稅、管理戶籍、處理獄訟等工作。《水滸傳》中的宋江所擔任的押司一職,就是縣衙中從事獄訟事務的吏。
北宋初,縣衙中的押司一般都從「上戶」中差派。
所謂「上戶」,通俗地說也就是有產家庭,即富戶。《水滸傳》中的宋江就出自小地主家庭。
由於對押司的要求較高,既要文筆精彩,又要工於會計,所以難免就出現人手不夠的情況。後來,押司的充任又多了兩種途徑,那就是招募和承襲。
據史載,一個縣衙一般配置押司八人。但這八人的排名也是不同的。
馮夢龍在《警世通言》中就記載過押司有第一、第二等名次之分。根據《水滸傳》的描述,宋江「刀筆精通、吏道純熟」,為第一押司,在押司之中屬於地位最高的。
在宋代,百姓與官吏的衣著是有嚴格區分的。押司的衣著類似於秀才,可以著長衫和靴子,這與普通百姓有著明顯的區別(普通百姓著短衫、高幫鞋)。
雖然押司的穿戴與老百姓不同,但押司的身份終究是「民」,而不是「官」。所以押司被讀書人出身的士人所看不起,其政治地位也非常低微,處於官僚系統的最底層。
在宋朝,押司一職是沒有俸祿或是有少量俸祿的。但他們代表官府管理百姓,在當地為吏多年,熟悉民情,手中又有一定實權,所以能做到押司一職的人,也是當地的強權人物了。所以我們也就不難理解,宋江為何在當地也是一位頭面人物了。
既然押司的薪水很微薄,那為何宋江出手慷慨大方,動不動送這個黃金送那個銀兩呢?
《水滸傳》中提及了宋江出身小地主,家資應該是比較殷實的。另外,押司雖然在官僚內部身份低微,但是其職位可都是肥缺,如賦稅徵收、掌管獄訟等,都很有實權,油水也是很大的。可想而知,宋江也不會是兩袖清風的。
押司一職雖然油水頗豐,但由於身份的關係,宋江卻永遠無法進入仕途,出人頭地。這令自幼接受儒家傳統教育、極為高傲的宋江耿耿於懷。
在宋江後來在潯陽樓寫的反詩「恰如猛虎臥荒丘,潛伏爪牙忍受……他時若遂凌雲志,敢笑黃巢不丈夫」中,我們就不難看出宋江長期的隱忍,以及他不甘困頓於小吏的滿腔憤懣之情。
在宋江私放晁蓋,被閻婆惜要挾,而後怒殺閻婆惜逼上梁山,做了梁山的帶頭大哥後,宋江最後還是接受了朝廷的招安。不難看出,在宋江的內心,始終以謀求功名、報效朝廷為正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