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
今天(15日),因非法「佔中」案而被判16個月監禁的「佔中」發起者之一戴耀廷被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以10萬港幣(約合人民幣9萬元)保釋。
今年4月,戴耀廷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名成立,法庭判他16個月監禁。同案被告陳健民、邵家臻和黃浩銘目前仍在監獄服刑。
戴耀廷 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據香港東網8月15日報導,戴耀廷此前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今天,他在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在上訴期間保釋。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聽完陳辭後,批准戴耀廷以10萬港幣保釋,其間交出旅遊證件、不準離港、居住報稱地址。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 港媒圖
他的上訴聆訊將在明年2月進行。據悉,戴耀廷自今年4月開始服刑後已服刑約16星期,原定最快將於明年3月14日出獄,故此上訴庭於明年2月尾處理其上訴,如戴不獲保釋,應已完成大部分刑期,但由於戴現獲保釋,故一旦上訴失敗便需繼續服完餘下刑期。
戴耀廷今早由囚車押抵法院 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戴耀廷等9名非法「佔中」禍首在今年4月全部被判有罪,儘管事前曾宣稱「參與者要主動投案、在法庭上不作抗辯,接受法律制裁」,但在定罪後,9人均就定罪提出上訴。除戴耀廷外,其他8人的上訴也會在明年2月24至26日處理。
香港法庭今年4月24日判處非法「佔中」9被告其中4人即時監禁,其餘5人則先後被處以緩刑或社會服務令,詳情如下:
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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