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大媽丟了現金怕被罵,報警謊稱被搶劫,浪費警力反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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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一個神聖的職業,他們保護社會治安,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處理,但是卻有一些人因為自己的一些小事而浪費警力,這也是最可惡的,對於謊報警情的行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一經認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及時處罰如此嚴重還是有一些法盲會犯錯,就比如咱們接下來要說的這個大媽,真的是可笑至極!我們一起來看。
港屯門區一名女士26日早晨因遺失數千元(港幣,下同)現金擔心會遭到責備,想出虛構的搶劫藉口報警,員警到場後卻發現該女士的口供可疑,經盤問後才揭發該通報人「報假案」,隨後將該女士拘捕扣查。
據《中新社》報導,被捕婦人姓譚、現年47歲,以涉嫌「浪費警力」為由交給屯門警區刑事調查第二隊跟進後續。據報導,警方26日8時許接獲譚姓女子的報案,「我路過屯門河傍街新墟街市一棟樓的女廁對面時,遭一名年約20至30歲、穿藍襯衫黑褲的青年持水果刀搶劫,搶走我5700元現金後逃走」。
員警接報後到場調查,詢問譚姓女士有關匪徒逃跑路線時,卻發現前後口徑不一,隨後又翻查了事發處附近一帶的監視錄影,也沒有發現與譚姓女士所描述外貌吻合的搶匪。
在員警進一步的盤問下,該女士坦承「因不小心丟失了現金擔心會被責罵,無計可施下想出虛報搶劫為借款」,隨後被警方以涉嫌「浪費警力」,帶回署裡調查。
此事在網上傳播之後也是引起了廣大網友的紛紛議論,有網友表示:這種人就是聰明反被聰明誤,這下不會被罵了,反而要面臨牢獄之災,真的是傻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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