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聞深圳市擬將超過14日無人認養的流浪犬安樂死,覺得既失望又無奈。全全本人從事寵物犬相關活動也有一段時間了,在此期間與國內外同行、城市管理者、專業導師、愛狗人士、各年齡段普通居民甚至恨狗人士和曾經拋棄過狗狗的人都有做過「你認為最合理的城市養狗應該如何管理」的大討論,現將討論的結果進行匯總和分析。
一、控制犬只來源與待售月齡,增加售前幼訓。
現在非常多的養狗新手喜歡購買2~3個月左右的幼犬,但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月齡太小的幼犬,驅蟲和疫苗沒有做全,非常容易得病;性格特點並不明顯,犬主很難挑選到與自己精力、需求相匹配的狗狗;沒有正確的引導與訓練,幼犬成年後更容易出現攻擊、無端吠叫、隨地大小便等不受歡迎的行為。所以全全認為,應當控制幼犬的待售月齡,且幼犬應當由犬舍進行驅蟲免疫和幼訓,幼訓的內容至少應包括:定點排便、服從性訓練等基本內容,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待售環節,這一點在西方國家是有先例的。以上內容對犬舍的要求比較高,如果真的開始實施,國內犬舍必將會大洗牌,由正規的犬舍為犬主輸送優質健康、已幼訓的幼犬。二、提高養犬門檻,徵收高額「養犬管理費」與提倡「領養代替買賣」並行。全全曾經問過一個女生,一百塊錢的包包和一萬塊錢買的包包,你會更愛惜哪個?很自然的被該女生一句「你有病吧這不是廢話麼?」給嗆了回來,但這就是全全想要的答案:花高額代價得到的事物往往會得到相對更多的珍惜。如果你的狗是從犬舍花錢購買的,那麼這裡的「高額代價」可以解釋為「買狗的花費和高額的養犬管理費」;如果你的狗是從犬只收容所領養的,那麼這裡的「高額代價」則可以解釋為「繁瑣的登記程序與定期的認證、狗狗健康狀況回訪與反饋」。下面是一位獸醫同行總結的觀點:「大多數情況下,沒生病時,在路邊狗販子那裡三五百買的狗與犬舍幾千塊買的狗得到犬主的關注沒有差別,而一旦狗狗生病需要高額治療費,特別是剛買回來不久感情還沒那麼深時,被拋棄的絕大多數是三五百的狗。三五百剛買沒幾天的狗得了細小,有多少人肯花三五千去治?我們在寵物醫院,這種世態炎涼見的真的很多,說寵物是有錢人的奢侈品真的不為過。」這位同行總結的其實挺真實的,話糙理不糙啊。如果主人選擇在救助站領養體檢合格的犬,大概率能夠避免大部分烈性傳染病(當然可能會有一些皮膚病外傷等小毛病),對於領養的犬,相關部門可以減免部分高額管理費,以鼓勵踐行「領養代替買賣」。三、升級養犬證管理解決「微違規」現象,強制購買「寵物犬意外傷害賠償險」保障嚴重事故被害人的權益,立法嚴懲惡犬傷人犬主。身為一名獸醫,全全竟然有一位發小朋友是「資深恨狗人士」,通過與其深入交流發現,這簡直就是由「愛狗」轉向「恨狗」的經典蛻變之路(另有文章詳述),而最初的誘因就是「踩到狗屎」和「犬吠擾民」等所謂「微違規」現象;而另一部分「雲恨狗」的普通群眾,是看到了一些惡犬傷人的事件,被犬主躲避賠償的行為和惡劣態度所激怒。所以,必須妥善解決「日常微違規」和「嚴重傷害事故」這兩個問題,對此,個人建議如下:1、升級養犬證管理。犬主需要進行養犬常識的學習和考試,並給犬注射晶片;對養犬證實施類似駕照的「計分制」,犬主的不文明養犬行為被舉報核實後會扣除相應分數,0分將面臨實質性的處罰,以解決犬吠擾民、遛狗不栓繩、不撿拾糞便等尚未造成嚴重事故的「微違規」現象。2、強制購買「寵物犬意外傷害賠償險」(類似於交強險),以保障嚴重事故被害人的權益,同時立法嚴懲惡犬傷人的犬主。每每看到不文明養犬的現象,全全作為一名獸醫自己都會覺得無地自容,也曾經問過那部分犬主為什麼不撿屎為什麼不栓繩,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門(其實就是懶)。迫不得已,各地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養犬管理條例,雖然「肩高限制」和「土狗禁養」等內容有爭議值得商榷,但不可否認,這所有的一切都是那部分不文明養犬的人自己造成的,更不害臊的是,竟然還有人口口聲聲的說出「我家狗不咬人」、「狗天生就得叫」等拉仇恨的言語。他們根本就不懂得「做一件事情的前提是不要影響到別人」。狗狗亂尿亂叫?拉稀嘔吐生病了?關注維信共眾號「新手養狗大全」,普及養狗知識,享受一對一獸醫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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