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躍華所在門診
封面新聞記者 田雪皎 梁波 謝凱 發自湖北武漢
如果沒有湖北省司法廳原副廳長陳北洋的「致歉信」,「李醫生」李躍華或許會不為人知,他「能治新冠肺炎」也許少有人關注。
李躍華是漢陽愛因思中醫專科門診部的法定代表人,因陳北洋的「致歉信」中稱,「李醫生」治好了他們一家三口的新冠肺炎,李躍華備受關注。在陳北洋「致歉信」發出後不久,李躍華開始在網絡上發布信息稱:陳廳長說的是事實。他還介紹自己為15例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治病,其中9例治癒。
然而,3月1日晚,湖北省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局一份《關於李躍華、張勝兵治療新冠肺炎等相關情況的調查報告》(下文簡稱「報告」)稱,李躍華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醫師執業證書),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連續兩年未按期校驗。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非法行醫,已責成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致歉信」背後的李醫生
宣稱治好多例新冠肺炎患者
2月13日下午,來自武漢市桃山村小區數百業主的一封求助舉報信稱,在疫情期間,小區陳北洋全家3個人都確診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但是拒不住院,就在家待著。
2月24日,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此事的處理結果:在本人及其家人確診新冠肺炎後,不服從集中隔離、入院治療等措施,並違規出入公共場所,影響惡劣。陳北洋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並降為一級調研員退休待遇。
紀委監委處理結果出爐前,陳北洋曾給小區居民寫過一封「致歉信」。致歉信中「澄清」在家原因為,多家醫院沒有床位。同時,信中提到,通過朋友關係請私人診所李躍華醫生上門治療。「從治療效果來看比較可觀:我通過治療3天後體溫恢復正常,老伴治療4天後體溫恢復正常,兒子治療7天後體溫恢復正常。」
這之後,李躍華在網上發文稱:我就是治癒陳北洋一家三口的那個人。陳廳長的道歉信內容完全屬實。現在陳廳長和他兒子已經2次複查陰性。
李躍華,1964年生,在漢陽一小區的門診部,玻璃門上藍色的字「疑難雜症研究所」十分醒目,他自稱為「所長」。他診所上方藍色廣告牌,風吹日曬下已經褪色,「痔瘡,皰疹,溼疣,痛經不孕」等宣傳。
李躍華所在門診
李躍華說,他的診所有10人左右,他治療的第一例新冠肺炎病人,大約在2月1日,那是武漢醫院人滿為患、一床難求的時期。他說自己治療了15例病人,其中9例好轉。他運用的是「一種穴位注射劑」,還拿到了國家專利,專利的名稱就是「一種穴位注射劑」,其實就是微量苯酚,注射在脖子前後左右四個穴位上。
李躍華貼出一段網絡視頻顯示,幾年前湖北教育頻道曾報導李躍華及他的診所,標題為「穴位注射劑獲國家專利及國際專利」。
從李躍華提供的「治癒」患者中,有年過8旬的老人,也有30多歲的小夥,甚至還給106歲老人注射預防。
網絡視頻畫面
自己被作為密切接觸者隔離
「治癒」病人後來仍隔離治療
根據李躍華提供的「治癒」患者名單,封面新聞記者撥打了多名患者,其中有人稱當時確實感覺控制了病情,但最終核酸檢測仍為陽性而住院。其中一例注射預防的男子,最終住進了方艙醫院。
43歲的王女士說,她們一家三口拍CT顯示疑似新冠肺炎,因為之前是陳北洋的同事,在陳北洋的介紹下,請李躍華上門幫忙「打針」。2月1日,我們一家確診了,「他給我打了5針,我現在還在中醫院住院,我先生和我媽媽病情重一些,打了之後好像是沒有加重,也不能說有緩解,退燒也不是特別明顯,但還感謝他。」
李躍華口中的第一例劉女士一家四口,則是從親戚口中得知。「1月24日左右,醫院人滿為患。」劉女士的父親說,這時他們聯繫了李躍華,李躍華一連10多天都上門來幫忙治療,「進門都不戴口罩,我們給了他一個。」
劉女士的父親介紹,她女兒最先出現不適,後來確診,然後他和愛人相繼出現發燒,「我打了一針,第二天退燒了。」劉女士父親說,至今他核酸檢測是陰性,「對我可能有效,現在無法判斷,但非常感謝他過年的時候還上門來給我們看病。」
劉女士在注射了7次後,核酸檢測為陽性,然後住院7天後出院。她的母親在注射7天後,仍然持續發燒。「李醫生又輸了液,後來又注射了幾針,還是不行。」李女士的父親介紹,目前他愛人仍在醫院住院治療,「他給我女婿打了一針預防,但是女婿後來也確診了,去方艙醫院住了一周。」
隨後,封面新聞聯繫陳北洋兒子,他表示目前不方便接受採訪。
2月29日,李躍華告訴封面新聞記者,他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當晚被送到附近的酒店進行隔離。
李躍華接受封面新聞記者採訪
未取得醫師資格
注射苯酚未取得許可
《報告》顯示,2月25日,湖北省衛健委綜合監管局函,並於2月26日派員赴現場調查。
據查,李躍華所在漢陽愛因思中醫專科門診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自2017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3日。核准診療科目:內科;中醫科(針灸科專業、推拿科專業、康復醫學專業),地址:武漢市漢陽區永安堂 172 號 30—32 號門面,登記發證機關:漢陽區衛生健康局。2019 年 1 月至今,該醫療機構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校驗。
李躍華提供的《醫師執業證書》,顯示為2004年4月25日由武漢市衛生局籤發,編號151420100002727。持證人「李躍華」,執業地點為武漢長城醫院,執業類別為西醫,執業範圍耳鼻喉科。經查,該證編碼不符合國家目前編碼規則。
李躍華提供的《醫師執業證書》
同時,對經查詢李躍華所持《醫師執業證書》,系統均顯示「沒有檢索到相應的醫師信息」。輸入姓名「李躍華」,系統顯示 41 條檢索信息,無信息可與漢陽愛因思中醫專科門診法定代表人李躍華匹配。同時,《省衛生廳關於認定石峻林等 117414 人醫師資格的通知》(鄂衛發〔2001〕104 號),武漢市漢陽區當年有 176 人通過審核認定醫師資格,李躍華也不在其中。檢索湖北省衛生廳其後陸續補發的認定文件,也沒有李躍華的名字。 2 月 24 日,李躍華接受武漢市漢陽區衛生局執法人員調查時,承認自己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李躍華出示的《發明專利證書》
調查報告顯示,接受調查中,李躍華聲稱為陳某某3人治療所用的是專利注射劑,並出示了《發明專利證書》,發明名稱:一種穴位注射劑;發明人:李躍華;專利號:ZL 2011 1 0136639.9。落款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日期:2013年2月27日。在該證書摘要中註明「本發明中苯酚為主要的治療藥品」。
李躍華出示的《發明專利證書》
2月20日,在接受封面新聞記者採訪時,李躍華稱,自己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的注射劑,是萬分之五的苯酚。
這份報告作出初步調查結論稱,李躍華涉嫌偽造、變造、買賣醫師執業證書,建議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向同級公安機關依法移送案件線索;其本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非法行醫並進行虛假宣傳,嚴重影響正常醫療服務秩序和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針對李躍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乘車出行,建議轉交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調查處理;建議有關部門審查李躍華持有發明專利的詳細情況;李躍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非法行醫,責成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