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成都
凝聚社會正能量
傳遞警界好聲音
電影《親愛的》講述的是真實存在的打拐故事
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這一幕
主人公田文軍在發現兒子失蹤後報警
得到的答覆卻是
「制度規定,24小時之後才立案」
在各類小說、電視劇乃至百度知道中
我們時常能看到以下文字:
「回家再找找吧,人丟了24小時才能立案呢。」
「失蹤24小時,警察才能進入調查或立案。」
是不是感覺很熟悉?
你也是這麼認為的嗎?
警 方 提 示
當身邊有人失蹤,只要報警求助,警察都會第一時間處理警情並幫助查找。
如果只是普通的人員走失,不屬於案件也就不會立案。
如果幫助查找後出現了失蹤人員疑似被綁架、傷害、身亡等情況,公安機關會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處理求助類警情和立不立案並沒有關係。
因此,發現人員失蹤,都應該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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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4日早上,宜興市公安局民警接報一起失蹤警情:14歲的女孩小周在宜興市某小學門口走失。事發後,宜興警方立即組織力量開展找尋工作,通過學校的監控查看到小周是從學校門口獨自離開,隨後沿著街道一路走到城北某超市附近消失了蹤影,警方立即通過微信、微博等傳播媒體發布小女孩的走失信息,同時,安排轄區巡防民警沿途巡查,當天下午2時許,在城北某小區附近順利找回了走失女孩。
2
2018年8月13日下午,鎮江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一名老人走失,鎮江警方迅速調取路面監控,分析老人走失路線,展開調查走訪,並通知正在執勤的路面巡邏隊伍開展相關工作,凌晨2點多,終於順利找到老人。
江蘇省公安廳發布的《人員失蹤警情處置現場執法標準》中有明確規定:有警必接,對人員失蹤的求助或報警,各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受理,不得拖延、推諉;有警必查,失蹤地點不明或不在本轄區的,受理公安機關應當開展初步調查,查明失蹤地或根據報警人陳述的失蹤地移送管轄公安機關;失蹤地無法確定的,由失蹤人員最後居住地派出所負責查找,移送情況及時告知報警人。對於一些情況可疑、可能遭到違法犯罪侵害或處於危險狀況的,無論失蹤時間是否超過24小時,接警單位都應立即報告指揮中心組織緊急處置。
2016年5月15日正式上線的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團圓」系統),是為建立兒童失蹤信息發布的權威渠道,用於全國各地一線打拐民警即時上報各地兒童失蹤信息,其優勢就在於「以快制快」。截至今年5月15日,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共發布3053名兒童失蹤信息,找回兒童2980名,找回率為97.6%。打開新浪微博,搜索「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即可關注。
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可協助各地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將兒童失蹤信息通過新媒體和移動應用終端,推送至失蹤地周邊一定範圍內,讓更多群眾準確獲取相關信息,及時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儘快破獲拐賣案件,找回失蹤被拐兒童。
公安機關將始終堅持對拐賣犯罪零容忍政策,採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拐賣兒童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懲治拐賣犯罪分子,切實維護兒童合法權益。
祝願每個家庭都團團圓圓。
平安成都
與你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