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電子消費券通過支付寶平臺發放以來,截至21日19時,已領取券包超過60萬份,直接拉動消費超過3236萬元。
據了解,烏魯木齊市電子消費券共分三期發放。其中,18日12時起,第一期第一階段電子消費券發放,4.5個小時35萬份券包被領取完畢。20日12時起,第一期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發放,截至21日19時市民已領取25.63萬份,每份券包20元,含4張5元消費券。
記者整理了市民申領使用電子消費券遇到的五個常見問題,請市商務局(糧食局)和烏魯木齊大數據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進行解答。
問題1電子消費券有使用期限嗎?
答:第一期電子消費券的領取和使用時間是18日至25日,使用期限是8天,也就是說有效期為自領取之時至25日23時59分59秒。消費者登錄支付寶平臺領取電子消費券後,付款的時候先打開卡包,選擇電子消費券,點擊「去使用」,商家用支付寶掃碼設備掃一下消費券二維碼,完成付款。此時,電子消費券直接核銷。每張電子消費券上均有標註使用的起止時間,超時未使用則自動過期,券過期不補發。
問題2電子消費券可以在哪些地方使用?
答:第一期電子消費券適用於烏魯木齊市指定商家到店付款。在支付寶「烏魯木齊市消費券」專區首頁,點擊「查看可用商家」列舉的可使用消費券的實體店,供消費者選擇,包括131家企業的2207家門店。
問題3每天最多可用幾張電子消費券,能轉贈嗎?
答:一筆訂單只能使用一張電子消費券,使用次數不限制,用完為止。券不可提現,不可轉贈、轉讓他人,不可售賣。使用本次活動發放的券消費,在有效期內使用券的訂單發生全額退款時,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後的券有效期不變;如超出有效期,券無法再次使用。
問題4如何使用最划算,與商家優惠能疊加嗎?
答:電子消費券可以與商家優惠讓利活動疊加使用。比如在中山路匯嘉時代購買一件原價1000元的風衣,品牌活動5折,商場贈送50元閃購券,付款時使用50元電子消費券,僅需支付400元,相當於商品4折優惠。如在南湖家樂福超市購買生活用品,總價200元的商品,可以分4次支付,每次使用一張5元消費券,共使用20元消費券,相當於商品9折優惠。
問題5電子消費券可重複申領嗎?
答:根據規則,每位用戶在每批次電子消費券發放時只可以申領一次。如果第一期第一階段電子消費券已領取完畢,市民還可以領取第一期第二階段的電子消費券。
23日起可以領取第二期電子消費券,5月1日起可以領取第三期電子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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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新車贈交強險這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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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退費流程如下:
1. 購車車主在各4S店出單交強險時,由各保險公司駐4S店工作人員收集車主材料。
2. 購車車主落戶完成後,將車輛登記證書(或行駛證),以微信拍照方式,發至辦理保險的各保險公司駐店工作人員。
3. 整理客戶檔案,在各公司業務系統內核對車輛信息是否符合退款要求,同時通過交管系統核對各項材料是否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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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四家保險公司承諾在全市各縣級車管所、卡子灣總所派駐人員進行講解,協助完成退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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