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在流行音樂盛行的時代,不知不覺中就會有一首歌曲突然爆火,絲毫沒有預期。而在這種趨勢下,曲婉婷的一首《我的歌聲裡》就順流而上,短時間內,她被眾人所知。
在曲婉婷身上,除了這首歌曲的旋律讓人心醉,更多的便是她嬌美的容顏以及高學歷的證書讓人誇讚。
有了這些閃光點的積聚,在常人看來,她曲婉婷今後的發展必然一片光芒。
可萬事難料,誰也不會想到,她的一切有著她母親不小的「功勞」。
早在曲婉婷孩童時期,她的母親張明傑就很能在曲婉婷發展音樂這方面花巨資培養,1989年的時候,她們家就能買得起上萬元的鋼琴。
而那個時候她的父母已經離婚了,母親是當官的,上萬元的鋼琴,的確非常奢侈,但是鋼琴買回家,沒幾個人知道,因為這不像金銀首飾戴出去還會引人注意。
慢慢地,曲婉婷喜歡上了音樂,這是出乎她母親意料的,她的母親張明傑本意是只是曲婉婷的興趣愛好,可能沒曾想,她想讓曲婉婷也當官的想法因此沒了蹤影。
也正因此,她們母女倆鬧了矛盾,在很長時間內的「冷戰之後」,隨著女兒逐漸有了點小成就,張明傑也就接受了女兒喜歡音樂的事實。
隨後,張明傑開始花大錢送曲婉婷國外深造,各種名貴樂器不停地送給曲婉婷,供她學習使用。
所以,曲婉婷也正是在如此優渥的條件下慢慢有的音樂方面知識儲備以及技能天賦,再加上後天的努力,曲婉婷也是順利從名牌大學畢了業。
可這一切真的是一個離了婚、獨自帶著孩子、還是普通的女官員能夠給予孩子的嗎?
果真如此,不得不讓人佩服。
可是,假的也真不了。
俗話說: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
張明傑還是被舉報了,剛開始的時這對她根本沒什麼影響,畢竟在那些官場裡,還是有一些影響力的。
但是,還是那句話,時間久了,總得失策,在上級的插手過後,國家對張明傑進行了徹底的監察。
結果,震驚了整個東北。
貪汙受賄近3.5億,幾十年間,從不停止,有小有大,甚至一次比一次嚴重,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遭受經濟上的困難,甚至丟失了生命。
一切仿佛都被串聯了起來,從小時候的鋼琴,到曲婉婷出國,樂器,演唱會,等等跡象,只要是需要花巨額資金的地方,都能讓人聯想到張明傑的「罪過」。
而事已至此,曲婉婷也並沒懺悔的意思,並且還在網絡上公開為母親「申冤」:
什麼「人間正道,正義」之詞她仍然能說的出口,並且結尾還配上英文,彰顯她在加拿大溫哥華的事跡?豪宅、跑車不過是更能表明她有一個多麼「強大」的母親罷了。
在外界看來,這真是可笑,自己母親這麼多年來幹了什麼事情,曲婉婷難道一次都不知道?
由此一來,曲婉婷得虧是當年學了音樂,要是聽了她母親的話去做官員,說不聽就是和張明傑一樣的結果。
也有聲音說道,曲婉婷肯定知道她母親的事情,但是就是害怕後果,另一方面還有她母親對外接濟,玩玩音樂,這才是她的如意算盤。
誠然,一切還有只是猜測,沒有確鑿依據,另一方面,一個女兒為了她的母親說點話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我覺得憑空捏造也不應該那麼明顯吧。
個人認為,張明傑罪不可赦,因為畢竟有太多的人因她而遭受苦難、妻離子散,甚至丟了性命,她接受賄賂又有多少人遭受了不公平,這不會被原諒的。
曲婉婷終於又火了一次,一次是《我的歌聲裡》,另一次是「我的母親」,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