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牙膏質量及品牌發展向好
業內期待牙膏產品管理辦法儘快出臺
□ 本報記者 鄭建玲
最近這幾天,中國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工業協會辦公室的電話鈴聲不斷,理事長相建強的手機也響個不停,這些電話均為6月29日國務院頒布的2020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而來。
「對於剛剛發布的《條例》,企業可謂喜憂參半。喜的是,行業監管將因此更加規範有序,企業將更加重視質量,不斷向做優、做強的方向發展;憂的是,一些媒體、網絡在解讀《條例》時,出現了『牙膏竟是化妝品』『牙膏納入化妝品監管』等文章,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消費者,對產品宣傳等不利。他們希望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溝通此事,為行業營造更好的發展環境。」相建強對記者說。
廣州市倩採化妝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徐春生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達了這種憂慮。他認為,這種誤導性解讀,會導致一些地方監管部門和部分消費者認為牙膏中不應該有功效介紹和宣傳,這樣會非常不利於中國人對口腔健康的日常保護。
雲南白藥集團健康事業部研發總監高鷹也認為,近來網絡上有關《條例》禁止宣稱牙膏美白功效的報導,是錯誤理解。
牙膏不是化妝品
一部針對化妝品的《條例》,為何將牙膏推到了風口浪尖?
在相建強看來,這主要緣於《條例》附則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牙膏參照本條例中有關普通化妝品的規定進行管理。」
其實,《條例》講得很清楚,牙膏不是化妝品,只是參照普通化妝品進行管理。
首先,僅從字義理解,「參照」與「按照」「納入」有明顯的不同。
其次,《條例》第一章第三條對化妝品的定義描述為:「本條例所稱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於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定義中的施用部位並不包括牙齒及口腔黏膜。
再次,《條例》附則第七十七條還規定:「牙膏備案人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進行功效評價後,可以宣稱牙膏具有防齲、抑牙菌斑、抗牙本質敏感、減輕牙齦問題等功效。牙膏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擬訂,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核、發布。」也就是說,牙膏的具體管理辦法還未發布。
另外,牙膏和化妝品在功效訴求、使用方法以及原料上也存在著明顯的不同。比如在功效上,牙膏側重於健康,而化妝品側重於美化;在使用方法上,牙膏屬於淋洗型,使用後最多只有5%的殘留,而化妝品以駐留為主,使用後主要附著在皮膚上。
「目前,牙膏一直屬於國家統計分類單列產品,而且有獨立完善的標準體系,其標準主要由全國口腔護理用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來制定。認為牙膏屬於化妝品,實際上是對《條例》的誤讀。」相建強強調指出。
監管一直很嚴標準日趨完善
實際上,牙膏作為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快速消費品,在《條例》出臺前,生產管理一直處於有法可依狀態,並且建立了日益完善的標準體系,行業自律也不斷加強。
在行業管理上,因為機構改革,牙膏經歷了由原輕工業部、輕工業聯合會,到現在工信部的變遷;在生產管理上,早在2006年,原質檢總局就發布了《牙膏產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2008年又發布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樣實施規範 牙膏》。2013年,國家將牙膏生產許可工作列入化妝品監管範圍,2015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正式發布《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範》,並明確了牙膏單元。
好來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法規及對外事務副總監何琪瑩表示,除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外,國家通行的法律法規,如廣告法、產品質量法等也對牙膏規範生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行業還制定出臺了一些有關牙膏質量、原材料使用限制及安全性評估等方面的細則和規定。
據悉,為提高質量,保障產品安全,近年來,我國牙膏行業狠做標準文章。「目前,全行業擁有《牙膏》《牙膏用原料規範》《口腔清潔護理用品通用標籤》《功效型牙膏》《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分類和術語》等五六十項國家或行業及團體標準,涉及原料、生產、標籤、功效、檢測方法等內容,為生產企業、第三方檢驗機構,以及監管部門提供了可靠依據。」作為行業標準重要起草單位之一、重慶登康口腔護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研發部部長張環對記者說。
相建強認為,這些標準除注重理化指標要求外,對安全性指標的要求越來越高,比如鉛、砷含量以及菌落總數等,旨在保護消費者身心健康。
除了用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行業生產與發展外,近年來,中國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工業協會在引導牙膏企業規範生產方面也積極努力和探索,比如出臺自律性文件、要求企業在產品上市前一定要進行安全性評價(自己做或委託第三方完成);與國家級檢測機構合作,連續20年對生產領域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抽查等。2019年5月,該協會就組織業內以雲南白藥集團、北京寶潔、上海美加淨等為代表的24家龍頭企業,發布了《中國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工業協會聯盟企業自律公約》;同年9月,針對為電商微商做OEM生產的企業不斷增多之勢,組織福建愛潔麗、蘇州金茂等10家企業發布了《中國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工業協會OEM企業自律公約》,規範其產品質量和功效宣傳。
「上述努力,使我國牙膏產品質量穩定且不斷提高,獲證企業產品合格率從95%升至99%,甚至達到了100%,產品安全性問題得到有效控制。前幾年市場上出現的牙膏尾標、牙防組認證、二甘醇等事件,純屬炒作和誤解,與產品質量無關。」相建強說。
期待更加全面有效的監管
目前,我國共有100家左右企業獲得了牙膏生產許可證,全行業年產牙膏63.96萬噸,合63.96億支(100克裝);以雲南白藥、黑人、高露潔、佳潔士、中華、舒適達、獅王、舒克等為代表的位列前20的品牌,市場佔有率達到了80%以上。得益於監管、標準和自律,近年來,國產品牌牙膏市場佔有率不斷提高,市場佔比已超過了外資品牌,其中,雲南白藥牙膏憑藉在功效方面的獨特表現,是銷售值最高的品牌。為增強競爭力,國產牙膏致力於創新,特別是在特有的中藥牙膏等功效型產品上發力,並力爭通過技術攻關,用全塑可回收利用包裝替代眼下的鋁塑包裝,加速行業環保可持續發展步伐。
值得關注的是,當前,我國牙膏行業依然存在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為個別企業無證生產、不規範宣傳以及一些小微企業利用電商平臺銷售無質量保證的產品等。
對此,業內企業表達了依據《條例》儘快出臺牙膏產品管理辦法的強烈願望,希望通過更加全面有效的監管,解決影響行業更好發展的問題,實現優勝劣汰發展。
相建強認為,隨著《條例》的實施,特別是有關牙膏管理辦法的出臺,牙膏生產將採用生產許可證和備案制雙重管理,特別是後者,它要求企業提供配方、工藝、標準及出廠檢測報告等,不僅強化了監管,還將增強企業是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促使他們更好地把控質量和安全。而功效型牙膏的宣傳問題,也有望從行業標準要求上升到法律法規層面予以規範和管理,這對行業來說是件好事。
據介紹,功效型牙膏宣稱問題一直備受社會關注。《條例》發布之前,依照2008年發布的《功效型牙膏》行業標準要求,對於基本功能,如清潔口腔、減輕牙漬、清新口氣、維護牙齒和牙周組織(含牙齦)健康等,企業可以直接宣稱;對於防齲、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質敏感、減輕牙齦問題、除漬增白、抗牙結石、減輕口臭等,需取得相應的功效驗證報告後可以進行相關的宣稱。「這一點,與《條例》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一致。」相建強說。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