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烈性犬、大型犬標準和種類(徵求意見稿)》最近在溫州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對外徵求意見。最終如何確定烈性犬、大型犬的標準和種類,將對溫州市民今後養犬帶來直接影響。
《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烈性犬、大型犬的標準和種類,由市公安機關確定並公布。
37種犬擬列為烈性犬品種
在這份徵求意見稿中,將37種犬列入烈性犬品種,包括藏獒、英國鬥牛犬、威瑪獵犬、大丹犬、拳師犬、愛爾蘭獵犬、馬犬、杜賓犬、斯塔福犬、比特鬥牛梗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犬、日本土佐犬、中亞牧羊犬、英國馬士提夫犬、義大利卡斯羅犬、義大利扭波利頓犬、法國波爾多獒犬、德國牧羊犬、牛頭梗、秋田犬、紐芬蘭犬、蘇俄牧羊犬、阿富汗獵犬、川東犬、高加索山犬、凱利蘭梗犬、巴仙吉犬、貝林登梗、尋血獵犬、愛爾蘭雪達犬、波音達獵犬、靈緹犬、惡霸犬、羅威納犬、昆明狼犬和比利時牧羊犬。
另外,大型犬標準則是成年後體高(身高)超過60釐米(站立時從地面到肩胛骨最高點的距離)的犬只。
該徵求意見稿中也明確:遇具體情況,烈性犬、大型犬標準和種類將視情作適當調整。
在限養區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拒不改正將面臨處罰
記者查詢相關公開報導,發現對於烈性犬品種範圍,各地規定各不相同,而且會有調整。
今年4月,山東泰安市出臺養犬管理辦法。該辦法當中禁養烈性犬主要品種有48種,且包含這48種犬的雜交犬只。
深圳市今年1月份更新的烈性犬名單中,有25種犬被列為烈性犬。此前列入的中華田園犬和英國鬥牛犬被移除。
在溫州有兩部地方性法規對養犬作了規定。《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烈性犬、大型犬的標準和種類,由市公安機關確定並公布。
《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在限養區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攜帶犬只出戶未採取束牽引帶等安全措施、未清理犬只糞便,屬於影響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為,要被禁止;在限養區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溫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條例規定,本市城市建成區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中心鎮建成區以及浙南產業集聚區、溫州生態園、溫州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等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以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的其他區域,為限養區。
條例還規定:限養區內個人養犬的,養犬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固定居所且獨戶居住,每一戶籍限養一隻犬只,不得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禁止攜帶限養區外飼養的烈性犬、大型犬進入限養區。攜帶限養區外飼養的烈性犬或者大型犬進入限養區內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來源:快點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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