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傳統上醫師都是自由職業者(Private Practice),獨立開業,不受僱於醫院,通過利用醫院的床位、儀器、設施和輔助人員對病人進行診斷和治療。為了充分保護公眾健康,只有被認為有資格取得無限制醫師執照的醫師才能夠獨立為患者提供服務,特別是在高風險和高要求的急診科。
1998年,美國國家醫學聯合會頒布修訂版的《醫師執照指南》,該指南規定:
「所有醫師執照的申請者都必須在美國研究生醫學教育委員會或者美國骨病協會認可的研究生訓練項目中完成至少三年的訓練,才可以申請無限制的醫師執照。」
美國醫師多點執業
(一)住院醫師
美國對於醫生在外執業的禁止性規範比較少,美國對醫生多點執業的規制主要是對住院醫醫師在外執業,《醫師執照指南》明確禁止住院醫生在院外執業。對於院外兼職,《醫師執照指南》規定:「住院醫生在外兼職很可能會因為缺乏監督和相關經驗從而造成對患者安全的損害。要求住院醫生在獲取無限制執照前完成至少三年的研究生項目訓練,能夠降低因為住院醫生兼職而危及患者安全的可能性」。
美國急救醫學協會對於急診科住院醫生在外執業也做出了禁止性規定:「只有急救醫學的專家才能夠獨立提供急救護理。該專家必須得到美國急救醫學委員會或者美國骨病協會或者美國骨病急救委員會的認證,或者成功完成美國研究生醫學教育委員會或者美國骨病協會所認可的急診科住院訓練並且通過考試。住院醫生和其他不滿足條件的醫生則不足以獨立勝任急診科艱巨複雜的急救工作。」
(二)獨立醫師
除了直接對住院醫師多點執業進行規制以外,主要通過影響醫師收入的方法,讓醫師對是否多點執業進行考量和判斷,從而避免醫師因為多點執業而降低其效率和動力。美國最典型的做法是由美國國會建立的醫療保障和醫療救助服務中心(CMS)制定績效支付計劃。[[1]]
1、醫師團體執業示範
2005年CMS頒布首個價值導向的購買計劃——醫生團體執業示範計劃。該計劃向大量跨專業的醫生購買服務,為醫療保障所覆蓋的200000名患者提供醫療保健和慢性病管理等服務,符合標準的醫生會因為改善疾病管理提高效率而得到額外的獎金。
2、醫療保障管理表現示範
同年,CMS建立醫療保障管理表現示範計劃,該計劃旨在鼓勵醫師通過運用信息技術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對於表現超出預定標準的醫師,該中心將額外向其支付分紅。
3、醫療保障質量示範計劃
CMS還建立醫療保障質量示範計劃,該計劃旨在提高醫療服務的安全性,通過鼓勵醫師運用循證醫學方法以及最佳診斷指南的方法,提高診療服務的標準化和規範化,從而提升醫療服務的整體安全性。[[2]]
4、其它方式
對於受僱於醫院的醫生,醫院在與其籤訂合同的時候就會根據自身訴求,通過合同的方式對其加以多點執業的限制,比如不可私自在外執業、不可從事與醫院有競爭型的商業活動或者不可將患者推薦到院外其他醫療機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