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完了臺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果然很棒啊。雖然這劇熱度已經過了,之前有太多文章寫到,可這部劇實在是意義重大,我還是想自己再寫寫看。
意義重大的一個直觀表現是豆瓣評分,現在有9萬多網友打出了9.5的超高分,刷新了臺劇的評分記錄。
之前臺劇最高分是根據白先勇小說改編的《一把青》,評分9.3。而臺劇歷史上影響力最大的《新白娘子傳奇》,評分是9.1。
即便放眼整個中國電視史,把大陸和香港都放進去,這個評分也足以進入金字塔尖的第一梯隊了。我查了下,目前超過這個評分的只有三部電視劇:《走向共和》、《大明王朝1566》、87版《紅樓夢》。
大陸網友討論熱烈,臺灣媒體也把它當做裡程碑式作品來討論。
於是要問,為什麼?為什麼這樣一部劇能夠刷新記錄,獲得如此之高的口碑?
最重要的原因當然是直面現實社會問題,而且是同時包含多個議題:從一起無差別殺人案(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隨機殺人」),輻射到死刑存廢、媒體操守、網絡暴力、法治程序正義、精神健康救助……
之前幾乎所有的超高分國產劇,都是歷史題材,我們只能以史為鑑,從《大明王朝1566》找到現實問題的隱約對應。現實題材當然也有,比如《蝸居》,名義上是聚焦住房問題,但演著演著重點就走偏到了男女關係上面,還是出軌、小三、包養情婦這類俗套狗血戲碼。
《我們與惡的距離》涉及到的社會問題如此之多,而且沒有走偏,每個問題都得到了精準又有深度的呈現。而我覺得最難得的是,沒有將複雜的問題簡單化,沒有明確地告訴觀眾結論,而是讓大家自己去思考判斷。導演也說了,「我們沒有偏頗任何人」。
那些複雜的問題包括:
對一個濫殺無辜的罪犯,是否就應該從重從快地處於死刑?殺人犯也有人權嗎?假如有,應該到哪兒?到底要不要繼續保留死刑?如何理解為殺人犯辯護的律師所做的工作?這份工作也是「正義」的一部分嗎?極端暴力事件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嗎?殺人犯的心理需不需要被大眾理解?你認不認同「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這句話?殺人犯的家庭,要對他的罪行負責嗎?
一個人患有精神疾病,是否一定就要被管制?如何做到既防止精神病人危害社會,又不損害精神病人自身的權利?精神病院能不能開在鬧市區?如何幫助精神病人回歸社會?在和精神病人相處的時候,是提高警惕另眼相看,還是平等對待?
媒體如何平衡收視率和社會影響?大眾愛看什麼,媒體就要去報導什麼嗎?大眾知情權和被報導人隱私權之間的邊界如何劃定?媒體本身到底需不需要被監督管制?被誰管?怎麼管?新聞理想和現實之間的距離有多遠?
大眾在網上發表言論的邊界在哪兒?言論自由就意味著可以隨意發言而不需負責嗎?怎麼看待鍵盤俠以正義之名行暴力之實?為什麼網絡輿論總是充滿戾氣?網絡民意是真正的民意嗎?
以上每一個問題,都在短短十集的劇情裡有充分的展現和討論,可見這部劇的能量密度有多大。
這種現實主義的嚴肅正劇,我們此前只能在美劇英劇日劇韓劇裡看到。很多人對臺劇居然有這樣的質感而驚訝,因為在大家的印象中,臺劇好像只有兩種類型:傻白甜愛情劇和苦情鄉土劇。
可實際上,《我們與惡的距離》絕非橫空出世,之前已經有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土壤培養期。臺劇幾年前就興起一股社會題材熱潮,比如《光陰的故事》講眷村文化,《麻醉風暴》講醫療問題,《出境事務所》講殯葬業,《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講親子關係。只不過這些劇都沒有進入大陸觀眾的視野而已。
《我們與惡的距離》不過是在前述成功作品上的又一次升級換代,幾乎達到了國際級的高水準,這才終於讓總是習慣性小看臺劇的我們關注到。
我看了一些幕後主創的採訪,大家都覺得本劇之所以能達到這樣一個高度,首先是因為有一個好劇本。編劇呂蒔媛,是臺灣現在最有實力的金牌編劇,我之前評論過的同妻題材電影《誰先愛上他的》(戳這裡看舊文),她就是編劇之一。
▲編劇呂蒔媛
為了寫《我們與惡的距離》劇本,她花了兩年時間做各種調查,遍訪新聞界、法律界、醫務界。
因為劇本太好,其他主創也都很認真對待這個項目,不敢有絲毫怠慢。
比如美術組,就專門搭建了一間電視臺辦公室,所有設備器材都儘量靠近真實的電視臺,不忽略每一個細節。
劇情重頭戲主要是發生在品味新聞臺,演員們就真的按照片中角色建了一個工作群,可以說非常入戲了。
飾演人權律師的吳慷仁,劇裡的工作是專門為死刑犯辯護,反對死刑,而吳慷仁自己卻是支持死刑的。
這種矛盾讓他有些無所適從,就花了大量精力去和法律界人士溝通交流,去了解廢除死刑的理由,還有什麼叫程序正義。
這才有了全片最有震撼力量的那場戲:得知當事人繞過法律程序被處以死刑後,律師王赦大醉一場,然後向家人哭訴自己捍衛人權的初衷。據說演這場戲之前吳慷仁真的喝了不少酒。王赦這個角色在劇中大部分時候都是沉著到壓抑的狀態,這是他少有的釋放時刻。這段戲值得拎出來單獨細品:
律師王赦還有一場戲我也挺喜歡,就是他在車裡告訴妻子自己的身世:原來他從小就是個棄兒,在育幼院長大,後來一度成為小混混,差點釀成殺人大禍,只是因為那天遲到才得以倖免。
短短一場戲,就讓之前一直都不近人情的王赦袒露了內心,也讓人稍稍理解了他為什麼會選擇幫殺人犯辯護。
除了主角,配角也都很努力。飾演殺人犯李曉明的演員王可元,戲份並不多,可他也做了很多準備工作,比如按導演要求讀存在主義哲學,想讓自己的精神進入另一維度。後來因為看得太認真,又被導演叫停,怕他太入戲走火入魔。
除了看書,他還很長時間將自己封閉起來,刻意不和外界聯繫,就是為了培養反社會的情緒。
另一個戲份更少的殺人犯陳昌,他的扮演者葉子彥也做了很多功課,面對鏡頭張口就是一串關於精神病患的數據。
整部劇最讓人驚喜的表演,還是來自於女主角賈靜雯,她演的是品味新聞臺高管宋喬安,兒子在電影院被李曉明殺害,從此她就性情大變,用酒精和工作麻醉自己,成為在職場上苛刻對待員工的女魔頭,把所有的脆弱和悲情都藏在面具之下。
劇情中有個巧合:殺人犯李曉明的妹妹李大芝恰好是新聞專業畢業生,又恰好來到品味新聞臺成為宋喬安下屬,宋喬安得知情況後公報私仇,安排員工跟蹤拍攝李大芝,導致李大芝家人被曝光,並遭受輿論圍攻。
李大芝來到電視臺憤怒聲討宋喬安這場戲,是賈靜雯的演技高光時刻。先是冷著臉過來應對李大芝叫板:
嘴硬說自己就是無良媒體,然後再次安排下屬過來拍李大芝:
李大芝這時說的一段控訴媒體的臺詞也很經典:
宋喬安的反應是怒目而向厲聲反問:「那我兒子呢,我兒子有活下去的權利嗎?」邊說邊掉下一顆淚。
注意賈靜雯演這場戲時的表情:面部緊繃,抿起的嘴角微微抽搐,是情緒激烈時努力克制的神態。這時即便我們也知道公報私仇不對,但對宋喬安還是理解憐惜的。
這只是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一場戲,其他無數場戲也都是這樣,爆發激烈矛盾的雙方都不是壞人,都可以被理解,但傷害就那樣發生了。就像宏都拉斯演的配角News哥說的那樣:「我們都是好人,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子。」
現在可以分析一下「我們與惡的距離」這個劇名。看劇之前,我們的第一反應可能會覺得,劇名想說的是我們與那些惡性案件之間的距離,我們什麼時候可能會被傷害。但只要進入劇情,很快就會知道,劇名的實際意思是說,我們有多大可能會成為作惡的那個人,我們會不會傷害別人。
劇中大大小小的角色,不光是殺人犯,其他那些看似善良的人物,也都成為過作惡之人。
新聞高管宋喬安,公報私仇,用媒體公器惡意曝光下屬隱私,這是惡。
律師王赦,小時候加入幫派差點殺人,這是惡。
王赦的妻子美媚,不理解丈夫的工作,覺得殺人犯和精神病患都不配被保護,遇到精神病人熱心幫助第一反應是抗拒,導致剛生的孩子沒保住。這是惡。
李大芝有個師兄,當然也是新聞系畢業,他知道李大芝喜歡他,就利用這份感情靠近李大芝,用卑劣手段獲取新聞素材。這是惡。
李大芝得知師兄騙她後,精神當場崩潰,揚言要殺了師兄。這也是與惡極度接近的時刻。
還有那無數網友,在網上不問事實真相就一味喊打喊殺,縱容戾氣左奔右突,這更是惡。
▲每一集片頭都會呈現此類的網友發言
我們都不要那麼理所當然地把自己和罪犯劃清界限,覺得他們代表「惡」,而我們自己代表「善」。不不不,善與惡常常只有一線之隔,或者根本就是混淆不清的。
還是王赦那段臺詞說得透徹:很多人不知道,他們能夠安安穩穩地長大,能夠歲月靜好,那只是幸運而已。
這並不是為罪惡張目,為壞人洗白,而是一種溫柔的同情和理解。罪犯是該得到懲罰,但如果光有懲罰沒有理解,以後還會有更多的罪犯。
當然這部劇也不是沒有缺點,比如要講的問題太多,劇情就必須環環相扣,密度太大,巧合太多,就會導致一些人物功能性過強,形象不夠豐富立體,其中少數幾個演員的演技也有點勉強。但這些都不重要了,能夠有以上所說的那層層立意,那些肉眼可辨的我們可望而不可即的優點,除了給出滿分好評,我們還能說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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