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執行死刑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腰斬、凌遲、斬首、五馬分屍或者絞刑等等,光是聽聽就覺得殘忍至極,而且在行刑之前,官兵會用囚車拖著囚犯一路走到刑場,中間這個過程也叫做遊街。一般行刑地點選在菜市場或者專用的砍頭臺,當時行刑是允許百姓觀看的,主要是為了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威懾百姓。
但是新中國建立後,這些極刑都已經被時代淘汰了,出於人道考慮,一般不會輕易判處死刑,而死刑犯也可以的得到尊重,在行刑前不用忍受痛苦折磨,所以一般執行死刑的方式為槍決和安樂死兩種,但是在上世紀80年代,我國使用的多為槍決。
死刑犯一般不知道自己哪一天會被處決,但是按照中國的傳統慣例,他們在被執行死刑之前會有一頓「斷頭飯」,也就是說,他們的最後一頓飯會豐盛一點,80年代的「斷頭飯」一般都是雞蛋面,所以犯人看到夥食就能大概明白自己的死期。
在死亡的面前,人們難免害怕緊張,而獄警們也很人性化,允許被執行死刑的犯人抽菸緩解情緒,或者為他們注射鎮定劑。但是他們的執行地點不再是菜市場,也不再被眾人圍觀,而行刑地點的選擇也很有講究,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首先,行刑地點必須遠離繁華街區。中國人對死亡這件事非常忌諱,認為與死亡沾邊的事情都會影響風水和氣運,再加上現在是和平年代,要是在繁華的鬧市街頭處決罪犯,那麼附近商鋪的經濟就會受到影響,而且很可能會引起群眾恐慌。
其次,行刑地區必須是個空曠荒涼的郊區場所。雖然大部分人對這種事有恐懼心理,但還是不乏有大膽的人會為了好奇心特意前往觀看,特別是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小孩子,所以必須保證行刑場所沒有閒雜人等誤入。
最後,必須保證交通順暢。這是因為行刑人員需要駕車帶著主犯前往行刑場所,要是交通不順,堵車可能會花費很多不必要的時間;要是選的地點太過偏遠,警車不能長信,警察就必須押著罪犯前往,但是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引發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基於以上幾點原因,所以行刑地點很有考究。其實在八十年代,罪犯被處決之前會有一個審判大會,群眾可以參加圍觀,起到的也是「殺雞儆猴」的作用,等法官宣讀完罪犯所犯過錯和審判結果後,他們才會被押往刑場。
而執行槍決的人一般被稱為主射手,他們的旁邊通常站著一個副射手,要是主射手在行刑過程中突然出現什麼意外,那麼副射手就會及時頂上,確保執行任務順利進行。為了避免出現「狸貓換太子」的情況,在行刑前,工作人員會對死刑犯的身份多次確認,確認完畢後再為他們帶上黑色頭套。
這是因為中國人認為生前的最後一眼很重要,而主射手執行槍決也只是為了完成工作,和罪犯之間並沒有什麼深仇大恨,所以罪犯戴上頭套接受槍決。他們的眼神就不會對主射手造成幹擾,從而影響他們的正常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