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大型淫窩被警方抓獲 服務尺度極大 藏身於大酒店)
涉黃行為是警方目前大力打擊的行為,也是社會民眾唾棄的行為,這種行為會嚴重擾亂社會風氣。但是,在如此高強度的打擊下,仍然有人「不怕死」頂風作案。近日,據湖北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示的刑事文書中顯示,武漢一大型賣淫團夥被警方破獲,該團夥藏身於當地的長江大酒店中,服務尺度極大。
2018年,廖某及其朋友李某共同出資,將長江酒店4樓的房間租用下來作為固定賣淫場所,該酒店位於武漢莊口。這兩人分工明確,廖某出資25萬元,將這25萬元用於購買視頻監控器和聘請安保人員。而李某則負責招募賣淫女、聯繫客戶、運營這整個場所。兩人在剛開始組織賣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問題和漏洞,導致錢財流失了一部分。後來,為了便於管理整個運營模式,兩人制定出了詳細的管理制度,在該制度上,他們分類設置了不同的服務項目,其中有極大尺度的服務項目,這些服務項目價格都是一樣的,統一收費。他們還聘請了營銷人員對業務進行營銷,分配給營銷人員的金額在120到245元不等,分配給賣淫女的金額為工資提成的50%。
該場所並沒有堅持多久,幾個月後,當地警方在長江酒店進行巡邏檢查的時候,直接抓獲了涉案的人員,包括正在從事賣淫活動的6名男女以及會所內的4名女子,並查獲了轉帳記錄截圖照片、銀行帳戶歷史交易明細單、視頻資料及監控截圖照片等罪證,但這一次的抓捕並沒有抓到主嫌犯廖某。直到今年6月,廖某才終於被警方逮捕,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廖某的律師試圖辯解稱,廖某是受到李某的邀約,才出資入股了該會所的,沒有實際參與會所的運營。但是對於這一說法,法院並不認可,法院認為,廖某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對自己投資的是什麼行業,該行業是做什麼的等問題,有明確的是非辨別能力。
2020年11月29日,廖某以組織賣淫罪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4年,罰金2萬元。賣淫嫖娼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極大,最直觀的危害就是可能會沾染上疾病,危害生命,更嚴重的可能會造成家庭的破碎。而組織這些涉黃行為的「領頭人」就更加不能為社會所容忍了,是警方的主要打擊對象。
作者:羅薇
來源:時報洞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