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直存在著一種爭論,潘巧雲這個角色是不是潘金蓮的延續與重複。
我認為,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
首先,從名字上看,就具有明顯的關聯性。
本來具有相近特徵的角色,更不應將名字再同質化,此為寫作大忌。
但施耐庵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為什麼?
早有人研究過,施耐庵早年曾為張士誠做過參謀。
張士誠在與朱元璋對決之時,其屬下潘元明、潘元紹(張士誠的女婿)駐守杭州,卻獻城投降明軍。
施耐庵深鄙二人行徑,以金蓮、巧雲此二潘,諷喻元明、元紹彼二潘,完全可能。
其次,潘金蓮與潘巧雲在「罪行」上也頗為相似,王婆說潘金蓮西門慶風月,要十分光景;
石秀瞧潘巧雲裴如海姦情,亦是十分。
施耐庵筆法兩廂對照,筆力殊奇。
二人連情節都如出一轍。
先是勾引老公的兄弟,而後遇(選)一個和自己一樣風流男人出軌。
最後,兩婦人的最終下場也都完全一樣,且死法剜心剖腹,一個比一個血腥。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潘巧雲這一角色,與潘金蓮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所以難怪,一直有研究者認為,潘巧雲是潘金蓮的再版,甚至提出,潘巧雲即潘金蓮。
這當然是一種偏頗而簡單草率的說法。
潘巧雲身上確有潘金蓮的些許影子,但從更加全面的視角來分析和看待,潘巧雲仍不失為一個獨立完整的角色。
02
潘巧雲與潘金蓮的不同其實是很多的。
二者的出身首先就差距很大。
潘金蓮原是大戶人家養的使女,也就是直人出身,估計教育程度也不高;
潘巧雲雖非大家閨秀,但也是個小姐,後又嫁了個王押司。
夫喪之後再改嫁節級楊雄,算得上標準的中產階級,比潘金蓮的社會地位要高出不少。
另外,潘金蓮出軌,與丈夫武大郞的夫妻生活極不合諧有極大的關係。
但反觀潘巧雲,其前夫王押司早亡,也許是個體弱之人,但楊雄卻是條好漢,龍精虎猛,必然好「力氣」。
潘巧雲應該沒有潘金蓮的那種難以啟齒的苦惱。
潘金蓮與西門慶,雖然一拍即合,但畢竟中間還有王婆拉皮條,而且儘管潘金蓮回應很積極,但一開始到底還是西門慶主動在先的。
而反觀潘巧雲,卻從一開始就早早制定了與裴如海苟歡的目標與計劃。
先是在家中置辦前夫的祭奠,製造與裴如海見面的機會;
繼而託出自已出生時母親曾許下血盆經懺願心的說辭,創造了前往裴如海寺院的絕佳藉口;
潘巧雲與裴如海滾了床單之後,裴如海擔心不能長相廝守,不料潘巧雲竟然早已有了長期計劃:
我(潘巧雲)已尋思一條計了。
我家的人,一個月倒有二十來日當牢上宿。我自買了迎兒,教她每日在後門裡伺候,若是夜晚,他一不在家時,便掇一個香桌兒出來,燒夜香為號,你便入來無妨。
只怕五更睡著了,不知省覺,卻那裡尋得一個報曉的頭陀,買他來後門大敲木魚,高聲叫佛,便要出去。
若買得這等一個時,一者得他外面策望,二乃不叫你失了曉。
瞧瞧、瞧瞧!不僅早有計劃,還是個長期的!並為此早早買下了丫鬟迎兒做為聯絡員,每天還負責擺香桌兒,打暗號。
再者,這個計劃還有安保措施和應急反應機制:潘巧雲要裴如海再買一個頭陀,專職負責「外面策望」和「高聲叫佛」,就其實就是「放風」和「叫早」嘛!
如此周詳的安排,縝密的籌劃,簡直就是一個訓練有素、經驗豐富的特工專家。
樵人不禁要想,如果把潘巧雲安插到餘則誠身邊,由她假扮「餘夫人」,那麼是不是餘則成的工作就會省心很多,順利很多。
說不定,「深海」同志還能提前完成任務,也能早日浮出水面,重見陽光。
相比之下,潘金蓮則全無計劃,「不出半月,街坊鄰舍都知得了,只瞞著武大一個不知」,一點保密工作都沒有,和潘巧雲的精細差得不是一星半點。
當姦情被洩露之時,二者的反應也大不一樣。
武大郞上門捉姦被打,病倒在床,潘金蓮竟沒意識到已經大禍臨頭,仍每日和西門慶偷歡。直到武大郞搬出武松來恫嚇,潘金蓮方才如夢方醒。
而潘巧雲被石秀告發,楊雄卻吃醉了酒無意中說了出來。
面對如此猝變,潘巧雲竟毫不慌張,一把眼淚、三言兩語,就化解了這場危機,並捎帶手巧施反間計,反將石秀置於不義,離間了他們兄弟二人。
這智商、這情商,直接碾壓潘金蓮。
不過可惜的是,潘巧雲的對手是石秀。
人說「捉姦捉雙」,石秀一下子收拾了潘巧雲、裴如海、胡道人、迎兒四個,可謂人證、物證俱在,真正鐵證如山。
03
《水滸》中出軌的婦人極多,但似乎都不及二潘,不過倘論淫蕩,潘巧雲實則還在潘金蓮之上。潘金蓮無論是個人情感還是生理上,都處於極度空虛失落的狀態,身心都不滿足。
而這些問題潘巧雲都不存在,她就是想找樂子,而且找的還是個和尚,口味真的是很重。
當然,裴如海這個和尚也確不尋常。
多數讀者對他的印象僅是潘巧雲的姦夫而已。
這裡我多說兩句。
裴如海法名海公,本是裴家絨線鋪裡小官人(富貴人家子弟的一種稱呼)也就是裴家少爺的大約意思,一個富二代。
後來出家在報恩寺中。
曾拜潘巧雲父做乾爺,比潘巧雲長兩歲。
並非因貧出家,又另拜他人為乾爹,興許是被逐出家門也說不定。
大概也不是個什麼乖孩子。
裴如海在報恩寺也不是個普通和尚,受任闍黎一職。
這個闍黎,是「阿闍黎」的簡稱,其意為正行。
謂能糾正弟子品行。
意譯為「軌範師」,以其能為弟子軌範也。
屬於佛家寺院的職事之一。
瞧瞧裴如海自己的德行,軌範別人?
還真是諷刺啊。
給這個傢伙這職務,啥用意,黑色幽默嗎?
本來闍黎唱經,乃是正宗和尚借用民間通俗樂曲講解經文,採用為佛事儀式製作的法曲,結合梵唱以及演奏佛曲,並摻進中國傳統器樂和道教音樂,應用於各種法事典禮上表演並以宣傳佛法近似天主教唱聖歌的聖歌班。
在兩宋時期,法樂更加系統而完整,且形成了南峨眉、北五臺兩大流派。
其中北五臺派又分為東西兩路:
東路以太行山東(今河北)為區域,以演奏鐃鈸為著;
西路以太行山西(今山西)為區域,以曲調演唱華麗見長,所以《水滸傳》中海闍黎唱的音樂當屬於東路。
但裴如海的個人風格應當是近於西路。
而且看來他應該頗有些音樂細胞,有副好嗓子。
呦呵,還發現了水滸裡除樂和外另一位歌星。
當時的梵樂可能就比同今日之流行音樂。
俗話說:聲色犬馬,可見導致人性的墮落方面,美聲猶在美色之上。
裴如海也許就是用歌聲打動了潘巧雲的芳心,何況早年潘巧雲與裴如海也許青梅竹馬過。
這才是貨真價實的花和尚呢。
所以施耐庵在文中直以「淫婦」稱呼之,就連潘金蓮,施耐庵也只是喚做「那婦人」而已。
不過潘巧雲與其「前輩」潘金蓮最大的不同,還是結局。
04
你可能會說,二人都是被殺了麼?
剜心剖腹一樣的酷刑加身。
然而大家也許都忽略了,潘金蓮之死,死有餘辜。
而潘巧雲,所犯之罪不過出軌,亂搞男女關係,在古代確也屬大罪,但絕不致死,至少不犯桀刑。
但楊雄卻將潘巧雲開膛破肚,生取五臟心肝,都晾在樹上,最後再將「這婦人七事件分開了」(之前還先割了她的舌頭)。
什麼叫做「七事件」?就是指人的頭顱、胸、腹、雙手、雙腳。
也就是說,楊雄發揮自己劊子手的職業特長,把潘巧雲肢解了。
剝光衣服、割去舌頭、開膛剖取內臟(注意,以上程度進行時,潘巧雲尚未斷氣,均為活體實施),並依次勾掛在樹枝之上、最後(可能尚未解恨)更將早已殘缺不全的玉體一塊塊肢解開來。
這並非什麼行為藝術,這是心理變態。
可是除了虐殺潘巧雲這 一件事之外,楊雄未有任何變態的言行和思想啊?其實這就是施耐庵有意而為之。
其用意就是為了通過凸顯潘巧雲與潘金蓮結局的不同,來達到他深層次的創作意圖。
潘金蓮之死,因其因姦殺夫,可謂該死。
但若僅論其姦情並非死罪,也不是武松的殺人動機。
而潘巧雲卻因姦情被殺(什麼「楊雄日久必為其所害」之語,皆出自石秀之口,純屬假設而已),且死的痛苦百倍,這是為什麼?
大家先來看一個細節。
楊雄在逼問潘巧雲時,是這樣說的:
(楊雄)喝道:「賊賤人!丫頭已都招了,你便一些休賴,再把實情對我說了,饒你這賤人一條性命!」
此時的楊雄尚未完全下定決心要殺潘巧雲,畢竟潘巧雲只是出軌,並沒有真的要謀害自己,然而,石秀卻斷然截住道:
「哥哥,含糊不得!」之後供問完畢,不等楊雄躊躇,石秀直接「遞過刀來」。
其實,從一開始瞧出端倪,到殺姦夫道人,再至設計哄潘巧雲上山,最後遞刀勸(逼)楊雄殺人,統統是石秀一力完成。所以,某種角度上講,潘巧雲其實是死於石秀之手。
這點與潘金蓮是一致的,死於小叔子。
但兩者又是根本不同的。
武松殺嫂,是為了報兄長血仇,具有正義性和普遍性——這個仇人是不是潘金蓮,武松都會殺了報仇。施耐庵實則在弘揚讚頌武松,寫潘金蓮的姦情僅是劇情需要,目的還是在寫武松。
而石秀「殺嫂」,完全也可以自己動手,但卻非要大費周章,最後非逼楊雄動手。
施耐庵這裡弘揚的不是楊雄或石秀這樣的個體,他弘揚的是夫權。
潘巧雲所犯何罪?
通姦。
侵犯了他人的什麼權益?
侵犯了她丈夫楊雄的「夫權」。
所以,石秀(施耐庵)必須要讓楊雄親自動手。
這樣一來,既使原本的「受害人」楊雄得以解恨消氣,也從根本上又一次弘揚了夫權的至高無上,不可侵犯——妻子是丈夫的「財產」,丈夫可以任意處置。
所以,潘金蓮之死,為何描寫為死不足惜,那是為了反襯武松有仇必報的好漢行徑。
而潘巧雲罪(遠)不致死,卻死得更加殘忍可怖,則是在宣譯夫權神聖,不容侵犯。
如若侵犯,「夫」如何懲罰都是合理的,即使是像宰殺牲畜一樣開膛分屍。
潘巧雲的結局既是施耐庵夫權(乃至男權)的崇拜,也是對潘氏兄弟叛反張士誠的痛惡表現,同時又雜揉了一種對「女禍」的偏執成見。
潘巧雲,從名字到經歷都神似潘金蓮的女人。
但是,她真的不是潘金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