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的娛樂圈與燈紅酒綠、紙醉金迷基本畫上了等於號,過度的商業化讓娛樂圈的一切事物都被明碼標價了,甚至連人前顯貴的明星也不例外,有錢能使鬼推磨在時下的娛樂圈被非常準確完美地演繹論證了。無論多麼純潔的人一旦步入了娛樂圈這個大染缸,那麼她的本色也必將蕩然無存。
近日,臺灣的著名主持人黃若薇就爆出娛樂圈的內幕醜聞。黃若薇對外界說道:有一位業內的著名經紀人以發通告的方式邀請她出席一個私人的商業活動,通告的內容顯示是,有一位身價不菲的大財團CEO,邀約她一起出遊,時間是三天兩夜,費用是20~40萬的臺幣,約合人民幣大概是46000~92000元左右,同時還留意到小括弧裡面的備註,寫著(含通告)。這也就相當於,黃若薇如果只要工作三天兩夜,最多就可以賺到四十萬萬臺幣,換成人民幣也差不多有十萬元。
這些錢對於國內娛樂圈的明星來說可能根本不會放在眼裡,但是在臺灣的娛樂圈卻算得上很大一筆收入了。作為島內知名的節目主持人,黃若薇先是震驚,然後是憤怒,她覺得受到深深地侮辱。雖然她早有耳聞娛樂圈盛行有償陪遊,並且不同等級的明星要得價碼也不一樣,但是當她正真收到這等邀約的時候,她內心還是難以接受的,這與風月場所又有什麼區別呢?
氣憤至極的黃若薇決定給對方一個嚴厲的警告,她把對方發給她的交易細節公布到了網上,其中還包含非常詳細的價目表,價目表精細到了具體的單個項目和時間。黃若微還嚴肅地警告對方不要再糾纏她,她不是靠這個吃飯,如果再發這樣低俗的通告給她,不僅會曝光對方的信息,甚至連組織方的信息她也會曝光。
在臺灣島內明星為了錢陪飯局、陪遊已是公開的秘密,多則不怪,許多人都認為這是娛樂圈正常的商業活動,甚至在業內還流傳一份明星出席此類活動的價目表。林志玲、大S等一線女星赫然出現在其中,且她們的「要價」都不菲,不是一般的小老闆能邀請得起的。面對這份「報價」,林志玲並沒有直接否認,而是說她出席飯局的報價肯定不會這麼低。
有償陪飯、陪遊不光發生在臺灣娛樂圈,國內娛樂圈也經常有爆料說某某女星有償出席飯局的新聞,只不過價錢要遠高於臺灣。其中曾經價格最高的要數「範爺」範冰冰了,她曾經被拍到出席某巨商的私人飯局,一頓飯她就賺了三百多萬,還是不用交稅的那種,俗稱「稅後」。
娛樂圈應該是給大眾帶來快樂的地方,明星更是應該藉助自身巨大的影響力給社會樹立榜樣,帶給大家正能量。而不能為了金錢丟失了為人處世的底線,否則不配被大家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