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鄉村版權保護之路的思考
「三農」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首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並明確了「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方針」。如何做好鄉村振興戰略成為了黨委政府近年來一直在探索和努力的重點問題。
近年來,全國各地三農事業發展迅猛,特別是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試驗區、國家現代產業農業產業園等國字號園區的發展帶動下,以及脫貧攻堅戰的加速推動,農業農村無論從經濟、人居環境、精神文明以及文化等各方面都有了極大的改善和提升。鄉村經濟也吸引了越來越多的目光,資金、人才倍增式地湧向了農村,紮根在了鄉野。在如此紅火的大背景下,人們更容易關注一些重要板塊、關鍵環節,比如說現代化農業、農村土地改革等方面,但是一些細小處卻容易被忽視,或者說投入的發展精力相對較少,如鄉村版權的保護。
鄉村版權種類繁多,涉及面廣,傳統的像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手工藝產品,現今的如現代化、產業化農業發展帶來的品牌版權保護等,這些都屬於鄉村版權的範圍,甚至於在現代農業發展中,產生的一些利益聯結機制、經驗模式等,從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和切實利益的角度來看,都可以納入其中。
隨著優秀文化傳承與傳播的倡導和IP(知識版權)熱的不斷升溫和,各行各業對優質版權的需求不斷增強,國民版權保護意識的不斷提升,國家在加強版權保護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許多突破性的成果和長遠發展。但是,在鄉村版權保護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相對缺乏。鄉村版權被侵犯,農民利益被侵害的案件時有發生。以山東濰坊市寒亭區為例,木版年畫和風箏是寒亭的優勢產業,每年出產年畫2300餘萬張,風箏更是難以計數,年銷售收入超過5億元,收益可觀。但產業越興旺同時,版權保護卻成為了一大問題,也是年畫風箏產業發展的痛點。一些藝人版權意識不強,侵權與被侵權的事件時有發生。寒亭一著名藝人的木版年畫被三家店鋪侵權案,曾引發全國書畫界關注,該案最終以原告勝訴、獲賠38萬元結束。雖然,該案獲勝了,依法保護了原創者的合法權益,但是版權侵權的問題沒有從根源上解除,農民創作者的版權保護依然艱難。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創作者版權意識薄弱。鄉村版權的創作者多是農民,對版權的保護相對較弱,對侵權的行為容易忽視,就算知道被侵權了,但是如何去維權、怎樣依法制止,這方面了解、掌握的情況就更有限了。二是侵權者違法成本較低。侵權者可以隨意剽竊,或者依據需求大膽模仿、假冒,侵權的被追責的概率十分低,就增加了侵權者違法行為的發生。三是整治力度欠缺。作為執法部門,一直在加大侵權查處、整治力度,打擊了一批犯罪行為,但是由於執法力量等原因,農村版權保護仍舊是個薄弱環節。
加強鄉村版權保護,有利於鄉村振興戰略的順利實施。鄉村是中華民族傳統文明的發源地,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一直佔有重要地位。鄉村版權涉及面廣,與「三農」息息相關,保護鄉村版權是對農業、農村、農民合法權益和貼身利益的直接保護。一個農產品品牌的塑造,離不開版權的保護;一家農業企業新型生產模式的打造,離不開版權的保護;一位農民的手工藝品走向市場,也離不開版權的保護。作為鄉村振興戰略核心的「三農」離不開版權保護的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的順利實施就更需要版權保護的助力。
加強鄉村版權保護,是加速現代農業發展的助推器。現代農業也可稱為智慧農業,是智慧經濟為主導、大健康產業為核心的自動化、生態化、規模化、精準化農業。相對於傳統農業,現代農業的發展伴隨著休閒農業、觀光農業、旅遊農業等新型農業形態發展,特別是作為支撐現代農業發展的一些生產標準規範、農民利益聯結機制等生產經營模式,也應運而生,這些即可視為一種新形勢的版權,是農業企業、新型農業經營者的一種創作,理應享有著作權。而對這些的版權保護,為農業生產模式輸出的盈利貼上了「護身符」,特別是像現代農業產業園生產模式的異地輸出、運營起到了很好地保護作用,為企業和經營者的增收創利保駕護航。
加強鄉村版權保護,是保障我國版權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一環。十八大以來,隨著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的深入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推進,黨中央、國務院將版權在內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形勢下,我國版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版權事業進入快速發展的新階段,立法日趨健全、保護不斷加強、服務逐步完善、產業蓬勃發展,在全球100多個經濟體中的創新指數排名持續上升,2018年已上升至第14位。而鄉村版權保護相較於其他領域方面處於落後的位置,加大鄉村版權的保護力度,關係我國版權事業的健康長遠發展。
那麼,該如何更好地完善鄉村版權保護,打造優質版權?
一是延伸版權保護觸角,搭建高效運轉的工作體系。政府作為鄉村版權保護事業的推動者,首要考慮的是完善基層工作體系。具體而言,要為廣大農民群眾提供「家門口」發版權保護工作站,要從縣、街道、村莊分別設立不同層級版權工作站,配強工作人員,強化人員業務培訓,為群眾提供免費版權登記、維權諮詢等服務。筆者認為,村級版權工作站的建立尤為必要。
二是明確版權保護重點,抓住鄉村版權保護工作切入點。保護版權就是保護創新。要緊盯農業品牌標誌、包裝裝潢、科技研發等易被侵權環節,聚焦品牌發展、科技創新和模式創新等重點,探索農業創新成果版權保護做法,在為農業企業和經營者保障合法權益的同時,為其帶去經濟效益。
三是創新信息化手段,提升鄉村板版權保護效能。隨著5G、大數據、網際網路等信息技術手段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信息化手段被應用於生產生活工作當中,在鄉村版權保護方面,也可以藉助信息化的手段去推動。如,山東省濰坊市寒亭區建成了民間藝術品備案鑑定中心,設置民間藝術品「DNA」資料庫,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採集作品身份信息,為著作權人維權和文化執法部門執法提供了有力依據。
四是培育版權保護典型,帶動鄉村版權保護快速發展。堅持典型引領、示範帶動,大力選樹培育版權保護工作方面的典型,激發廣大農民創新創造熱情。如,從企業負責人、個體經營者、民間藝人等群體中,培育鄉村版權保護帶頭人;從鄉村企業、園區、專業合作社中,培育在創造、運用、保護版權方面成績突出的「版權保護示範企業(園區)」;積極打造各具特色、富有創新活力的「鄉村版權保護示範街村」等。
五是嚴厲整治侵權行為,提高侵權犯罪震懾力。面對違法行為,最有效的就是嚴懲不貸。文化執法部門要加強對重點版權單位、重點版權作者的作品監管,同時要會同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增強執法威力,震懾不法行為。對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要積極引導作者通過司法途徑定分止爭,構建協會、行政、司法相銜接的版權保護體系,更大力度地打擊仿冒侵權違法行為。
六是積極開展宣教活動,提升鄉村版權保護意識。針對鄉村版權認知匱乏這一短板,要充分利用「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和相關節會活動,積極開展版權進街道、進村莊、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等「五進」活動,大力舉辦版權知識宣講會、培訓班等,積極向農民群眾宣傳普及版權知識,增強他們的版權意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