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大家講的案件,是因為罪犯回到犯罪現場導致的二次作案。
首先說一下為什麼罪犯會回到犯罪現場?
主要是以下兩種原因:
線索:看看有沒有留下什麼證據,警察叔叔們查到什麼線索了?欣賞:罪犯會覺得自己做案是一項成就,會再返回現場欣賞。說回這個案件,女警員一個人去案件現場取證。
一般情況下,在刑事案件現場調查是需要有兩人的,互相有個照應,這也是一般刑偵劇裡一般都是二人搭擋的原因。
來了一個小哥,說自己是鄰居,看到這邊發生搶劫殺人案,所以來看看怎麼回事?
其實他就是劫匪,回到現場是想看一下警察到底查到了什麼證據,結果緊張加上害怕,就乾脆開槍打死了女警員。
同事們聽到這個消息都很傷心,發誓要抓到兇手。
資深女警員到現場重新調查,可以看到取證要帶很多設備,拎了兩個箱子。
從死者之前倒下的位置開始調查,發現被襲女警的配槍,從剩餘子彈數來看,她開槍還擊過兇手。
在這邊的桌子底下,還發現了一個尋呼機。
相信現在的年輕人已經不太認識這個東東了,尋呼機在90年代還是非常酷炫的一種通訊設備,認識的朋友麻煩在評論扣1。
通過實驗證重新開槍,發現女警是被自己的槍擊中的。
也就沒辦法根據子彈追查兇手了。
就在沒有頭緒的時候,女警發現只好通過笨方法來查了。
通過追查呼機這條線索,看看能否找到呼機的主人。
一通電話過去,說撿到了呼機。對方還真就相信了!!信就算了,而且還直接報出了自己的住址!!
警察順藤摸瓜就找到了他,但是這樣他也只能是嫌疑人,因為沒有證據。
不過臉上的抓痕是個線索!
通過提取犧牲女警的指甲內的組織,和嫌疑犯進行DNA比對,發現是一致的。
黑人小哥正式從嫌疑人確認為兇手!
而當時的真實場景也確實和推理的一樣:
女警在現場調查,兇手回到現場剛好遇到;
兇手想殺掉女警,但是女警反抗並且把兇手的臉給撓破了,留下了線索一。
兇手雖然把其它線索毀掉,但是呼機還是被女警給偷偷扔到了桌子下面,留下了線索二。
這個案件雖然不是太複雜,但是這個案件體現了刑偵工作的危險性,普通老百姓能享受到平安,是刑警們冒著生命危險得來的。
致敬我們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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