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這樣浪漫的東西,都不浪漫了。愛情這樣需要沉澱的東西,都快餐化了。我們講究高效率,高效率工作、高效率創造價值、以至於高效率完成終身大事,高效率的結果就是簡單明了的條件交換,這很合理,很高效率。但我覺得不應當。
所以我是想討論一下這個問題,首先我認為良性的親密關係是建立在門當戶對(即經濟相當)上的,以這個為基礎簡單說下在我看來親密關係中女孩子更容易「陷進去」的原因。第一我想說的是呀,女孩子在戀愛中,確確實實是弱勢的。
應該是男孩子,你看多理性。但是我們女孩子真的是不一樣,我們生理上就是被創造成更加感性的動物,我們依賴他、時刻牽掛他,我們更細膩更容易體會感情,這也就使得我們更加容易投入於一段感情中,大概就是題中所謂「陷進入」吧。哎呀忍不住說說我自己這個小可憐,吃盡了愛情的苦也給餵黃連。他吧先追我,這肯定的呀(小腰板挺筆直)但是在感情裡我總是嘰嘰歪歪的。
比如吧,他惹我氣了,我叨叨咕咕之後還要看看他有沒有因為我發火委屈到;我惹人家氣了,我咕咕叨叨會撒嬌道歉,睡醒一覺還要再把個脈看看消氣沒。感情裡的付出都是雙方的,我多愛他他多愛我,膩膩歪歪的我也不講。但是肯定的是(也不是特別肯定),我愛他多一點。反正我情感上更依賴他。和那些條件沒關係。第二我想說的是呢,男女性別差異巨大。我們都是活生生的人。
我們思想受社會環境、家庭環境、教育情況等等等影響,我們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何況是兩個性別不同體。舉一個簡單又直白的例子:我們中國大環境下對女孩和男孩的一些潛在要求是相當不同的。坦白來講,探討處女多還是探討處男多?還有男女交往,性行為本身是女性承擔的社會風險高還是男性承擔的社會風險高?(直白講就是未婚先孕口水噴誰多)還有所謂「名聲」這個東西,是對女孩影響更大還是對男孩?
為什麼說拒絕婚前性行為可以將女方利益最大化?明白人心裡都明鏡一樣。唉。否認的,要麼蠢要麼壞。可是女孩子嘛,都期待是愛情,那種格外與眾不同的盪氣迴腸的愛情。我十五六歲的時候,那個我的愛情啟蒙人亦舒師太說:「最希望要的是愛,很多很多愛,如果沒有愛,錢也是好的。如果沒有錢,至少我還有健康。」所以為什麼呢?非要我們承認嗎?我們就是更傻 更期待愛情啊。清晨伴著第一縷陽光的吻給你,20歲美好的酮體給你,盼望和你共赴雲雨,更渴望同你紅衣共拜高堂。孕兒育女、白首相依,生同衾,死同穴。
其實我覺得,並不只是女生會這樣啊,如果女生追男生很久了最後男生也可能會陷進去,這種事情沒有性別上的差別,只不過是男生追女生的例子更多一些。每個人都希望能有一個人關心自己對自己好,即便一開始對這個人沒什麼感覺,可是被捧在手心時間久了就會習慣於這種好,也割捨不掉了。就好像被人追了很久之後突然知道這個人又有了另外喜歡的人,只要不是特別討厭這個人的追求,即使並沒有喜歡的感覺,大多數人還是會覺得有一些失落,原因是一樣的,就是自己已經習以為常的關心突然消失了,難免會不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