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青島新聞網報導,為備戰3月11日即將開始的新賽季中超聯賽,青島黃海青港隊已啟程前往昆明,開啟了賽季前的冬訓儲備。
值得一提地是,曾效力青島足球多年的實力球員劉健也出現在了此次出徵的隊伍中,前來試訓的他,只要能夠得到教練組的認可便能加盟球隊。不過,相較於之前曲波、姜寧、鄒正、姚江山等球員回歸青島的落葉歸根,球迷們對於劉健的回歸態度似乎並不感冒。
球迷們的不感冒不是無緣無故地。作為一名出自青島頤中青訓的球員,劉健在18歲時被時任球隊的主教練李章洙看中,隨即便將他從二隊提到了一隊。在李章洙和之後倡導球隊年輕化的殷鐵生的指導下,劉健開始漸漸成為了球隊的主力,也成為了核心之一。那時的他,與隊中的曲波、姜寧以及後來崛起地鄭龍一起,被球迷們奉為青島中能隊的核心四人組,簡稱波寧健龍。
當時的青島中能,雖說擁有波寧健龍還有劉震理、鄒正、郭亮、宋文杰、朱建榮、慄鵬等一批才俊幹將。但球隊受制於投入低微、教練更換頻繁、管理欠缺等一系列的問題除了11年帳外龍時期的第六名之外始終年年在保級圈掙扎。而球隊又無法滿足隊中核心球員哪怕微薄漲薪的要求,於是隊中核心球員開始相繼離開,或者被賣出。先是曲波、姜寧,之後便是鄭龍。而效力十餘年的劉健也在球隊2013年球隊屈辱性降級後萌生了去意。不過劉健的離開相較於與之前幾人卻爭議頗多。
2014年1月3日,當時恆大官方宣布劉健梅芳等球員的加盟。但當晚,青島中能方面官方發表聲明堅稱劉健合同到2017年1月1日才到期,這就是當時轟動中國足球圈的「劉健案」。隨後,當事人劉健拿出了兩份合同,一份在足協備案地,在2013年12月31日到期;一份在俱樂部實際執行地,在2014年1月1日到期。就是所謂的「陰陽合同」。之後劉健帶著恆大御用律師來到中國足協提交仲裁申請,同時提交「筆跡鑑定」申請。這意味著劉健與效力15年的俱樂部徹底撕破臉皮,也讓這起涉及可能存在「陰陽合同」的轉會糾紛基本失去斡旋機會。經過224天的斡旋談判,足協正式公布劉健轉會案的處罰決定,扣除已經降級中甲的青島中能的積分7分,罰款40萬。劉健也最終如願加盟了恆大隊。
從事後發展來看,這個結果對於雙方而言其實也都不是什麼好的結果。受劉健案影響,青島中能隊在隨後的賽季裡最終名列第5位,之後幾個賽季又屢次衝超失敗,最終走向沉淪降入中乙;而劉健在恆大也並不盡如人意,由於位置與趙旭日等人重疊,劉健始終處在球隊的邊緣;雖然後來得到了卡納瓦羅和斯科拉裡的重用,可多次的傷病使他又被逐漸遺忘,甚至最終都淪為在預備隊踢球的角色。在效力4年跟著球隊拿到了十餘個冠軍獎盃後,2017年,當賽季表現略有起色的劉健作為交換鄧涵文的籌碼被恆大交易到了北京人和隊。隨後,在2021年,劉健又重新回到了自己曾經效力多年的故鄉青島。
對於青島球迷而言,其實就當時青島球隊的財力而言球員離開並非不能接受,但好聚好散是所有球迷們基本要求,因而至今都對於劉健都耿耿於懷;不過客觀上對於當下的青島黃海青港隊而言,倘若36歲的劉健能夠保持之前在人和的狀態地話,這對於志在第二年中超保級地球隊而言是極好地補充,尤其劉健還是一位多面手球員,對於人員配備捉襟見肘的球隊而言可以即插即用;只是對於劉健本人而言,須意識到自己之後的在青島的道路並非僅僅是一次所謂落葉歸根的輕鬆轉會,而是一條漫漫長路般的重新救贖之路,否則還不如繼續遠走他方另謀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