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晚,石家莊市紀委監委發布了關於藁城區疫情防控問責通報,對藁城區政府副區長、區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馮志強,藁城區增村鎮行政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劉家佐村包村幹部聶瀟男,劉家佐村黨支部書記孫國輝3人分別給予處分。
1. 藁城區政府副區長、區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馮志強在組織指揮劉家佐村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安排部署不到位,督促檢查不力,對1月3日該村出現一名核酸檢測陽性村民失控外出就醫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給予馮志強黨內警告處分。
2. 藁城區增村鎮行政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劉家佐村包村幹部聶瀟男,在組織安排劉家佐村人員封閉管理過程中,落實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對1月3日該村出現一名核酸檢測陽性村民失控外出就醫問題負直接責任,給予聶瀟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 劉家佐村黨支部書記孫國輝,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細緻、不到位,採取措施不及時,對個別外出村民行蹤不掌握,對1月3日該村出現一名核酸檢測陽性村民失控外出就醫問題負直接責任,給予孫國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責編|翟巧紅 編輯|張素玲
來源|石家莊紀檢監察
【來源:人民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