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北京警方證實,央視前名嘴郎永淳在國慶節前夕因涉嫌酒駕,現已被朝陽派出所拘留,至今仍在看守所裡。如果酒駕被認定,他將面臨拘役6個月以及除以罰金的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郎永淳1995年進入央視,開始主持午間節目《新聞30分》,期間多次主持央視大型新聞專題類直播節目。2011年9月開始在央視《新聞聯播》節目擔任主播。2015年9月2日,從央視離職。
身為公眾人物,承載著諸多關注目光,本該自重自律,產生積極導向與示範作用,然而卻每每爆出酒駕醉駕新聞,讓人深感痛心。下面我們就來盤點一下那些酒駕的名人們。
高曉松
2011年5月9日晚22時許,高曉松和兩位朋友在崑崙飯店喝酒。席間,他喝下一瓶威士忌,又和兩位朋友一起喝了一瓶白葡萄酒。酒後的高曉松駕駛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車回家,在東直門外大街十字坡路口(春秀路路口)製造了連環追尾事故。經交警檢測,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3.04毫克,已構成醉酒駕車行為。
5月10日下午4時15分,高曉松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5月17日,高曉松被判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王志文
2012年10月26日零時許,長寧警方在虹許路靠近老外街進行酒後駕車例行檢查時,查獲一名酒後駕車男子,經核查,該男子為知名演員王志文。據多名網友稱,王志文駕駛的是路虎發現者,當時他滿臉通紅,一副醉態。上海警方公布王志文血液監測結果,證實王志文於當日凌晨在上海虹許路附近酒後駕車。
吳京
2006年12月13日凌晨,打星吳京在北京朝陽區三裡屯附近醉酒駕駛,被交警截查。經酒精測試後,發現其酒精含量達130毫克。朝陽交通支隊對吳京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暫扣駕駛證5個月、罰款1800元、扣12分的處罰決定。
周杰
2009年6月2日凌晨,曾在《還珠格格》中扮演爾康的周杰,駕車在高碑店北路與一輛計程車相撞後棄車逃逸。周杰本人在事發12小時後才到相關部門接受酒精測試。7月1日,朝陽交通支隊作出《交通責任認定書》,認定周杰屬棄車逃逸行為。7月26日,朝陽交通支隊決定對周杰罰款1800元,並處5日行政拘留。周杰不服,申請行政複議,但未獲支持。
網友對周杰的「逃跑」行為表示強烈不滿,並沿襲「範跑跑」網絡命名,為周杰新起名「周逃逃」。
梁家輝
著名演員梁家輝多次因為酒後駕車進過監獄。2002年11月,梁家輝在紅海底隧道醉駕被捕。2003年1月,梁家輝因此被判罰12000元及停牌18個月。2005年10月29日傍晚6時許,梁家輝駕車因剎車不及,撞上前面一輛行駛緩慢的旅遊巴士車尾,旅巴司機受傷。警員測試後證實其體內酒精含量超標2.5倍,於是將其拘捕。梁家輝後以5000港元保釋外出,一個月後被警方正式檢控酒後駕駛罪名,被判監禁2個月,但獲準緩刑3年,並被罰款1萬港元及停牌3年。
吳宗憲
2006年9月7日清晨,臺北警方懷疑吳宗憲酒後駕車將其攔下,但吳宗憲態度強硬,跟警方周旋一小時後,車內同行的友人紛紛倉皇下車。吳宗憲堅持不接受警方酒測,最後在友人協調下,才下車到派出所接受訊問。最後,警方只對他開出一張三萬多元的罰單了事,事實上,吳宗憲除了酒駕之外,也沒有攜帶駕照和行駛證,只憑著那一張大名鼎鼎的臉就開車上路,而警方也沒有在這個部分開出罰單。名人一旦在這方面也享受起特殊優待,那真是害人又害己了。
湯盈盈
無線電視藝員湯盈盈多年前因參選華裔小姐而晉身娛樂圈,雖然不是TVB的一線演員,但她在《妙手仁心》、《封神榜》等諸多港劇中都有露臉,不過角色大多是嫵媚、勢力的小女人形象。2008年11月底,湯盈盈在駕車外出時發生交通意外,撞向前方的摩託車車尾,令車上一對男女受輕傷,事後湯盈盈的呼氣酒精測試超標3倍,被警方立案起訴。湯盈盈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醉酒駕駛兩罪,更被踢爆10年前也有同類交通案底。
孔令輝
2006年7月21日,孔令輝在北京駕駛無牌照保時捷跑車與一輛的士相撞,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交警證實,孔令輝為酒後駕車。孔令輝隨後被處以暫扣駕照6個月、罰款1800元,而經國家乒羽中心申請,孔令輝最終被免除了行政拘留處罰。交警隊對此閉口不言,只在事發當天,有值班交警被問及時表示,「對待名人也要按照法律處理」。
當時國乒隊對孔令輝進行了批評教育,並規定,至2008年北京奧運會結束,全體人員在集訓期間嚴禁喝酒、開車。
劉惠
2012年6月16日,相聲演員劉惠在北京東城區和平裡西街與北街交叉口處,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經檢測,他體內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13毫克,遠超出醉駕標準(80毫克)的2倍。7月11日上午,相聲演員劉惠醉駕案在北京東城法院開庭審理。法庭適用了簡易程序,劉惠當庭表示自願認罪。法官隨後宣布,劉惠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葉童
2010年4月,演員葉童在香港攜老公陳國熹出席鍾鎮濤的酒宴後,因感覺丈夫喝多了而帶醉代夫駕車,不料遭警方截停被驗出酒精超標。事後,葉童在丈夫的陪同下到法院認罪,被判罰款6000港元和暫扣駕駛證4個月。她在庭外表示自己因無知犯案,幸好沒有鑄成大錯,並呼籲身邊人以此為戒。
阿穆隆
2010年3月2日,在成都參加完「全球華語榜中榜」發布會的阿穆隆去杭州看望朋友,吃完晚飯後還去兩家酒吧。至次日凌晨4點離開酒吧時,酒吧工作人員稱,當時看見兩人離開時走路搖搖搖晃晃。自認為狀態還好的阿穆隆駕著寶馬車過杭州古翠路十字路口時,猛撞上一位逆向騎電瓶車、穿雨衣的婦女李榮珍,電瓶車頓時零件亂飛,婦女被撞上引擎蓋,從車頂滾落地面。肇事後,寶馬車減速了一下,然後直接開走。
3月4日中午,其朋友聯繫計程車將阿穆隆送到機場,飛回北京。3月5日,得知朋友被警方帶走後,當晚阿穆隆飛回杭州投案。後因傷者搶救無效死亡,阿穆隆的家人向死者家屬賠償114萬元,阿穆隆也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無論是心存僥倖,還是自持駕車技術技高一疇,酒駕違法的事實都無法改變,酒駕將受嚴厲懲罰的結果也是註定的。無論是郎永淳被拘留,還是高曉松被拘役、王志文被罰款,這些酒駕的名人都為所有人敲響了警鐘。法律神聖不可侵犯,不管你是平頭百姓,還是明星名人,誰抱僥倖之心酒駕,誰不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就必然要接受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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