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業、忙工作的時候如果心情煩躁了會想幹什麼?
緩解情緒的方法有很多,不過由於音樂能影響人的生理活動,特別是情緒活動。因此,人們總是通過聽音樂來改善和調劑自己的生理和心理功能,進而達到治療疾病、增進健康的目的。
近年來,除了流行音樂外,不少人覺得古風歌曲聽起來也能使人心情愉悅,並且伴奏曲調優美,歌詞又極其古典雅致,故而大家特別喜歡把古風音樂當鈴聲。
現在古風音樂已然成為了當下一大音樂門類,不只是圈內,甚至在社會上也越來越認可古風音樂,由此有很多音樂平臺將古風作為一大門類放在推薦在首頁,這足以看出古風的成長是多麼的迅速。
要說今年古風音樂中最火的歌曲是哪個,絕對是《紅昭願》和《芒種》,這兩首歌曲發布不久後,便在多個音樂平臺上迅速走紅,各大衛視的多個知名節目也多次對兩首歌曲進行改編並搬上銀幕。
只是,令多數歌迷們沒有想到的是,節目中各位藝人們翻唱的《紅昭願》和《芒種》竟從未徵求過其原創團隊的許可!
4月22日中午,《紅昭願》、《芒種》的原創及版權方@音闕詩聽發布微博維權,表示兩首歌曲被隨意使用、改編、演唱,且沒有人與我們溝通、獲取授權,同時還詳細地列出了使用方、節目播出日期以及表演嘉賓的名單,如浙江衛視《王牌對王牌》以及《2020浙江衛視春晚》、《新聲請指教》,其中涉及此事的表演者分別為關曉彤、柳巖、李純、騰格爾、一點七二組合。
音闕詩聽音樂社為此還曬出了兩首歌的作品登記書,並稱:「與平臺相比,音闕詩聽只是一個渺小的存在。沒有任何一個版權方願意以如此方式來為自己的作品維權。期間有太多無奈和猶豫,但團隊最終還是決定為作品正名。
下圖分別為@音闕詩聽曬出的《紅韶願》《芒種》作品登記書:
最後,@音闕詩聽還在文中表示,希望日後國內的版權可以被更多人尊重,畢竟,每首作品的背後,是團隊上千個日夜的拼搏和努力。
據公開資料顯示,《紅昭願》是來自音闕詩聽音樂社的一首歌曲,由偏生梓歸作詞,殤小謹作曲,由音闕詩聽歌手王梓鈺演唱的一首歌曲,正式發行於2017年1月11日。
而《芒種》是由假寐作詞,殤小謹作曲,Morri3on(喬凡三)編曲,趙方婧演唱的人氣歌曲,發行於2019年6月6日。
對於音闕詩聽的維權,網友們都是支持的態度,也非常吃驚這個音樂社居然這麼多次沒要過一次版權費。
要知道很多觀眾在觀看節目的時候,都會下意識地以為節目組所使用的歌曲均是拿到授權的,否則也不會如此明目張胆的使用。
但經過音闕詩聽的揭發,大家才了解到其背後的真相是這麼不堪。
隨著版權意識的提高,我們都知道每個人的原創作品、思維應當被尊重。然而多數節目嘴上說著尊重原創,實際上卻還在做著侵權的事兒,也不知道這是有意為之還是無心之過。
通常來說,如果節目組沒有經過授權使用了某首歌曲,那麼不管是節目組還是表演者,甚至是轉播節目的媒體都必須停止播放歌曲,此外還可能承擔賠償責任。
這次的維權聲明,讓綜藝節目濫用歌曲版權,以增加曝光度之名遮掩「強盜」的行為再次成為了焦點。
可笑的是,即便為音樂買單的相關政策施行了多年,也依然有不少綜藝節目知法犯法,並在侵犯他人音樂版權的路上越走越遠。
例如音樂綜藝節目《歌手》中張杰所演唱的《默》就因未獲得授權而被指侵權。
以及曾經很火的《偶像練習生》,該節目選手改編翻唱周杰倫作品《半獸人》進行比賽就算了,居然還上架至音樂平臺作為選手的數字專輯進行(2元/首)售賣,且疑似並未取得周杰倫方授權。
更有今年1月音樂版權管理和發行平臺VFine Music發表的維權聲明,稱湖南衛視未經授權屢次侵犯自己所代理的音樂作品權益,包括《忐忑》《生僻字》《心如止水》等歌曲。
還有很多類似的音樂版權侵權案,大都是覺得版權方不會追究,才會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某首歌曲。可他們不知道的是,現在很多原創團隊、音樂人已經有了維權意識,只要發現了都會向法院提交起訴書,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或許,讓音闕詩聽鼓起勇氣站出來維權的原因就在最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文件上。
4月2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布《關於侵害智慧財產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確定損害賠償的指導意見及法定賠償的裁判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全文,其中就有針對未經許可就侵權使用音樂作品的行為。
該文件明確了法定賠償的裁判標準,很快在音樂行業內引發反響。
《標準》指出:
被告未經許可以音像製品的形式複製、發行涉案音樂作品或者在線播放涉案音樂作品,無其他參考因素時,原告為詞、曲著作權人的,每首音樂作品的賠償數額一般不少於600元,其中詞、曲著作權人賠償佔比為40%、60%;原告為錄音製作者的,每首音樂作品的賠償數額一般不少於2000元;原告為表演者的,每首音樂作品的賠償數額一般不少於400元。
針對在線播放的基本賠償標準,被告未經許可在線播放涉案視頻類作品、製品,無其他參考因素時,綜藝節目視頻類作品每期賠償數額一般不少於4000元,錄像製品每部賠償數額一般不少於500元。
有業內人士表示,《標準》不僅有助於音樂侵權案的處理,還能夠提升從業人員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
據悉,《標準》還公布了文字作品、美術作品、攝影作品、視頻類作品及製品的相關賠償裁定標準。
蝸牛納想說:在這個世界上,無價的東西有很多,音樂作品是其中一個。好的音樂作品會引起不少影視公司、節目組的注意,雖然是可以使用的,但最好要提前徵求版權方的同意,這是最起碼的職業道德,以及對版權方的尊重。
原創不易啊!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就這麼難嗎?
如果任由這種情況發展下去,以後的原創作品將會越來越少,原創者一旦失去信心,便也失去了創作的動力,屆時咱們社會風氣會變成什麼樣呢?
蝸牛納希望大家能重視音樂作品方面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這樣才會讓藝術領域中的原創作品具備長久的生命力和藝術價值。
但願在將來,「尊重版權」不再是一句口號,而是各大衛視、節目中普遍遵循的一項基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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