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婚前檢查已不再陌生,特別是已婚的過來人,因為要求大家婚檢。但對於少數人來說,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而不願意做這個檢查,這樣不僅是不具備健康意識的表現,更是一種對自己,對家庭不負責的表現。
之前曾在電視上看到過這樣一個新聞,說是某對新人在結婚體檢後,院方隱瞞了男方患愛滋的事實,最後導致女孩感染,後面女方將體檢方告上法庭了,體檢方給的理由是這屬於男方個人隱私,處理結果我不記得了。我想問下現在體檢時是會如實向雙方告知對方的健康狀況麼?如果不告知,體不體檢也沒分別。
我覺得,結婚雙方當事人自己坦誠交換病例,醫院醫生本身真沒這義務。而且是婚前體檢倆人也不是夫妻關係不共享病例啊,如果已經領證了,那配偶是可以合情合規看彼此病例。那未婚夫婦有一方不給另一方看那肯定有問題啊,最終還是當事人自己。
而婚後才發現配偶有重大疾病,可能已經晚了,因為與之而來的是無盡的麻煩、損失和痛苦,所以一定要在婚前做詳細的體檢,自然是越詳細越好,從而保證男女雙方都沒有重大疾病,尤其是重大嚴重的傳染病、遺傳疾病等之後再結婚,如此對兩個人、對兩個家庭、對未來的子女都好。
我個人是一定要做婚檢。我婚檢的目的是排除不容易發現的病,這有利於雙方健康以及以後要寶寶,不是要找個理由甩掉你。有問題可以一起解決。但是惡意隱瞞就是欺騙,那是我不接受的。比如男友是紅綠色盲,你告訴我了,以後我們可以選擇生兒子,但是你知道不告訴我,被查出了那就是欺騙了,那結婚就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