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奇案獨家推理:美國選美小皇后被殺之謎

2021-02-07 懸疑靈異故事會

案件發生在 1996 年,《名利場》雜誌在 1997 年做了篇極長的深度報導。

一個參與辦案的警察說過,雖然法律沒有結論,但是美國人心中已經有了答案。

2016 年是瓊貝尼·拉姆西(JonBenet Ramsey)遇害 20 周年,當時又掀起一番討論。

2017 年 Netflix 放映了一部 2 小時的電影還原案件,該電影由演員演繹。

瓊貝尼·拉姆西(JonBenet Ramsey)                                                         瓊貝尼與她的媽媽和哥哥

瓊貝尼於 1990 年出生在美國科羅拉多州,她長相非常甜美,有一個比她大 3 歲的哥哥伯克(Burke),出生於 1987 年。

瓊貝尼的母親帕特茜(Patsy)本身也是一個選美皇后,案發時患有卵巢癌,案發 10 年後死於此病。 

瓊貝尼的父親約翰·拉姆西(John Ramsey)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創始人和 CEO,全家人住在高檔社區的豪宅裡,有私人飛機和遊艇。

本案如此轟動也因為帕特茜從小就讓女兒參加一系列兒童選美比賽,瓊貝尼所向披靡,是當之無愧的「選美小皇后」,這也使得她為許多人熟知。

如果瓊貝尼不死或者晚出生 10 年,以她如此完美的容貌,大概會成為 Instagram 上粉絲幾百萬的網紅吧?

案件經過

先說一個拉姆西夫婦敘述的案件經過的版本。1996 年 12 月 25 日,聖誕節,瓊貝尼一家人在朋友家吃飯,22:00 回到家,回來路上瓊貝尼已經睡著了。回到家後,帕特茜替女兒換上睡衣,讓她上床睡覺。

第二天早上 5 點多帕特茜醒來,走下旋轉樓梯時,發現在樓梯的木臺階上有 3 張排開的紙。她覺得很奇怪,拿起來一讀,發現這是一封兩頁半長的勒索信。 

信總共兩頁半長,大意為:我們是個國外組織,你女兒在我們手上,付 11.8 萬美元的贖金,我們會釋放她,8:00—10:00 等進一步指示。帕特茜急忙回到樓上,叫醒了丈夫。他們推開女兒的房間門,發現她不在房間,便於凌晨 5:52 報警(這通電話的錄音很重要,下面會提到)。 

7 分鐘以內,兩個警察到達現場。他們先搜索房子,並沒有發現門窗有強行闖入的痕跡。當時警察弗朗茨(French)走到地下室門口,看到門關著,還閂上了,於是犯了一個嚴重錯誤,他沒有去開那扇門(弗朗茨說他覺得奇怪的地方是,帕特茜雖然在哭,但一直透過指縫在偷偷觀察他)。

8:10 女偵探琳達(Linda)(此人是重要見證人,兩年後接受過 ABC 採訪)來到家中監聽綁匪的電話。她是當天大部分時間裡唯一在場的偵探。由於懷疑瓊貝尼被綁架走了,她只保護了女孩的房間這一個現場。

帕特茜在 6:00 前又打電話將這件事通知了 4 個朋友,其中有律師、牧師,以及昨夜一起過聖誕的白先生(石油大亨)等,他們都趕來支持,無心破壞了現場。那封勒索信也一直在大家手中傳閱。 

約翰去銀行準備贖金,但其實一直沒把錢取出來。大家都在焦急地等待綁匪的進一步指示,但直到 10:00 也沒有接到電話。等待期間,帕特茜和約翰大部分時間都分別待在各自的房間,沒有交流。約翰中途還去取了郵件。

12 月 26 日 13:00,琳達再次提出讓約翰和他的好友白先生從上到下搜索家裡,並特別提醒不要摸任何地方。聽完琳達的指示,約翰立刻帶白先生走向地下室。白先生看到一扇碎裂的窗戶,約翰說是自己去年打碎的(2016 年約翰再接受採訪時回憶,玻璃碎了是沒錯,但窗戶卻莫名被人打開,而且窗戶下面還有一隻不應該在那裡的行李箱。暗示有人踩著行李箱,爬出了窗戶)。

白先生還在對著窗戶發呆時,約翰已經走到其他房間,發出了一聲驚叫,地下室很大,要先穿過 2 個房間才能到達約翰當時所在的酒窖。白先生跑過去一看,在角落的一間酒窖裡,地上躺著瓊貝尼。 

白先生說,如果不仔細看,可能都不會發現地上的屍體,因為上面蓋了塊白毯。瓊貝尼身邊是她最喜歡的一樣東西:選美皇后的皇冠。 

瓊貝尼嘴巴上貼著膠帶,手腕和脖子上鬆鬆地纏著一根尼龍繩。約翰二話不說,就揭去膠帶,以豎抱的姿勢抱著女兒上樓,放到樓上地毯上(琳達後來回憶這一幕,說她當時腦子爆炸了,覺得一個早上的懷疑突然說得通了)。 

約翰後來在採訪中說,他發現屍體後的第一反應是放心了,終於找到了。但隨後馬上意識到女兒已經死了,才開始哭泣。 

琳達讓約翰把屍體放下,去其他房間報警,同時她開始數自己槍裡有幾顆子彈。那個訪談節目的主持人問她:「你為什麼這麼做?是覺得兇手還在這房子裡嗎?」她想了想回答:「我就知道是。」 

約翰未經許可把一條毯子蓋在屍體上,也被人批評再次汙染了 DNA。

此後,琳達聽到一聲哀號,來自帕特茜。其他客人也走了進來。帕特茜撲在屍體上,把臉貼著女兒的臉哭起來。

瓊貝尼

瓊貝尼死時穿著白色連褲襪和裙子。帕特茜說女兒身上的衣服不是她上床睡覺時穿的,而她上床睡覺穿的那身睡衣在瓊貝尼自己的衛生間的水槽裡。

瓊貝尼生前頭部曾遭到重擊,頭骨有一道 8.5 英寸的裂縫,死因是顱腦損傷和窒息。此外,她脖子上還纏繞著一根尼龍繩。尼龍繩的一端用一支畫筆桿子的三分之一綁著,這支杆子的另外三分之一出現在帕特茜的顏料盒(帕特茜擅長畫畫)裡,還有三分之一不見了。

法醫在瓊貝尼胃中發現了菠蘿殘餘,說明她死前吃過菠蘿。父母說不記得餵她吃過菠蘿,但當天拍的現場照片,顯示廚房桌子上確實有碗菠蘿。菠蘿碗上只有哥哥伯克的指紋。

拉姆西的家形成密室,地窖的窗戶有一塊玻璃碎裂,如果把窗打開,理論上是可以鑽進人來的。但據勘查現場的警察說,窗戶角落裡有個未破的蜘蛛網。如果有成年人鑽進來,應當會弄破蜘蛛網。

本案證據

我把英文報導翻了個遍,包括網上對警察、FBI,瓊貝尼的父母、哥哥的幾十個採訪視頻。我想看看他們自己是怎麼說的,以及他們接受採訪時的聲音、姿態、動作等。

為什麼要看那麼多呢?

當你只看一個立場的報導時,很容易產生帶有偏見的結論。如果一伙人說 A 是兇手,我會非常渴望聽聽 A 怎麼辯解。等我看到針對所有疑點的雙方闡述後,才會略微放心下結論。

需要甄別不同的專家意見。比如在本案中同樣是陰道損傷,A 法醫這麼解釋,而 B 卻是另一種觀點。

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想從更多信息中了解這些當事人的性格。

警方破案的時間線

1996 年,案發,警方找瓊貝尼的家人包括哥哥有過幾次談話。那些談話錄像近年才被公布。

1998 年,在瓊貝尼的內衣上發現了一小點 DNA 痕跡,排除了母親、父親和 9 歲哥哥的嫌疑。

1999 年,大陪審團建議起訴父母疏忽,把女兒置於危險的境地,但檢察官認為沒有證據這麼起訴。 

2002 年,繼任檢察官認為是外來闖入者幹的。

2003 年,警方用新技術分析,認為 DNA 屬於未知男性。

2008 年,檢察官曾給家人寫信道歉,認為他們徹底洗清了嫌疑。

2009 年,警方從檢察官那裡接回案子,重啟調查。 

2016 年,警方發現當年找到的 DNA 樣本中含有除了死者的 DNA 外,還有另外 2 個(有說 6 個)男性的基因,所以 DNA 樣本很可能已經被毯子、現場那麼多訪客等給汙染了。

三個重要線索 

線索一:911 電話

帕特茜打電話報警的錄音我聽了好幾遍,聽上去確實非常焦慮。她說了自己的名字,沒說自己女兒的名字,只提到 6 歲,金髮,被綁架,留下了勒索信。

但奇怪的是,這通報警電話結束得很突然。她嘴裡一直念叨著:「快點,快點,快點……」接線員還試圖問她其他問題時,帕特茜卻突然不回答了,又過了十幾秒後掛斷了(我認為她是在打電話時看見了什麼,很驚訝,一時顧不上報警電話,倉促收線)。

2016 年接線員接受採訪時說,她覺得帕特茜當時的報警像在完成任務,所以多留了個心,沒有立刻掛斷電話。而另一頭的帕特茜也沒立刻掛好電話,錄音剛好錄下了對話戛然而止後十幾秒的聲音。

我也去聽了那十幾秒的錄音,但說實話,那個錄音太嘈雜,我聽到的全是噪音。網上有好多人試圖用科技手段還原那幾個對話。有網友聲稱聽到一個聲音在問:「警察會抓我嗎?」未經證實。

2016 年的節目 The case of JonBenet Ramsey,在專家進行技術增強後,3 個主持人聽到這樣一段對話: 

約翰(語氣僵硬):我們不是在和你說話。 

帕特茜(語氣慌張):你做了什麼啊?老天啊,幫幫我,幫幫我。

伯克:你(們)發現什麼了? 

錄音非常嘈雜,而且說話的人距離未掛好的電話很遠,哪怕經過技術手段處理,也不是完全清晰。但既然 3 個主持人都聽出了這個內容,我就採信。這至少證明一點,拉姆西夫婦說自己兒子從頭到尾都在睡覺,警察來了才醒,是謊言。報警時伯克也醒著,而且他突然出現或者做了什麼舉動,驚到了帕特茜,帕特茜也顧不上報警了,急忙掛了電話。

線索二:勒索信

勒索信全文如下: 

拉姆西先生,
仔細聽好!我們這群人代表一個外國小團體。我們尊重你的生意,但你服務的國家卻不值得尊重。現在你女兒在我們手上。她平安無恙,如果你想讓她活到 1997 年,你必須按照我們信中的指示做。
你要從你的帳戶中提取 11.8 萬美元。10 萬美元全部是 100 美元的鈔票,剩下的 1.8 萬美元是 20 美元的鈔票。去銀行時要帶上一個足夠大的包,等你回到家要把錢裝進一個棕色的紙袋裡。我會在明天上午 8:00—11:00 給你打電話,告訴你怎麼送錢。送錢會累壞你的,所以我建議你休息一下。如果我們監控到你提前取到了錢,我們可能會早點給你打電話,安排早點交錢,你也可以早點接回你女兒。
任何違背指示的舉動都會導致你女兒立刻被殺死。你也無法取回她的遺骸來舉辦體面的葬禮。看著你女兒的兩位紳士並不特別喜歡你,所以我勸你不要挑釁他們。和任何人談論你的處境,比如警察、FBI 等等,都會導致你的女兒被砍頭。如果我們發現你即使告訴了一隻流浪狗,她就死定了。如果你通知銀行或當局,她就死定了。如果錢上有任何標記或改動,她就死定了。你會被電子設備掃描,如果發現任何痕跡,她就死定了。你可以試著欺騙我們,但我要警告你,我們對警方那一套手段和策略很熟悉。如果你想和我們鬥智,你有 99% 的機會害死你的女兒。按照我們的指示行事,你有 100% 的機會讓她回來。你和你的家人將受到嚴格的監視,別想動別的腦筋,約翰。你不是周圍唯一的有錢人,所以不要認為殺人有什麼困難的。不要低估我們,約翰。好好利用你的南方常識。現在就看你的了,約翰!
必勝!
S.B.T.C.

讀完整封勒索信,我的腦海閃過兩個字:蠢貨。這難道是在拍犯罪輕喜劇?綁匪甚至貼心地說:「交贖金很累的,你先好好休息下。」

專家做了個試驗,發現光抄寫一遍這封長信,就需要 22 分鐘。更不要說還要構思和打草稿。

要求 11.8 萬美元的贖金,這正好是約翰聖誕節的獎金數目。專家認為,通常贖金都是整數,且按照瓊貝尼家的財富水平,綁匪好不容易抓到女孩,應該至少要 100 萬美元。 

在警方要求筆跡鑑定時,約翰爽快地提供了自己的筆記本和妻子記家務的記事本。有意思的是,警方發現帕特茜的記事本上面是她平時寫的東西,但中間卻被人撕去了 7 頁。現場勒索信的 3 頁正是從這本記事本上撕下來的,但另外 4 頁卻一直沒找到。被撕掉 7 頁後的那頁上留下了印跡:Mr and Mrs 這個開頭。由此,警方認為綁匪當時是打了草稿的。另外消失的 4 頁就是草稿。 

而用來寫勒索信的筆也被證明是帕特茜放在電話機下面的那支。 

在懷疑勒索信是瓊貝尼的父母偽造的之後,警方進行了筆跡鑑定。但鑑定結果無法達成一致,有專家說信中的一個詞和帕特茜的真跡十分相像,有專家說無法確認。我最近看到一位筆跡專家說,她花了 3 周研究這封信,認為有 200 處和帕特茜的真跡相似,相信是帕特茜寫的。

勒索信所呈現出的各種細節符合帕特茜的身份及心理,比如一些用詞屬於 30 歲以上的女性、是位母親、和約翰關係親密等。

2016 年,電視節目 The case of JonBenet Ramsey 裡有一個專家提出,勒索信中有好幾句臺詞都和幾部綁架題材電影裡的臺詞相似。而瓊貝尼家放了好多這類電影的海報。 

對於這封信,有三種可能。

A:入侵者在地下室殺人後回到廚房,寫了這封信。我認為可能性幾乎為 0。

首先,瓊貝尼已死,且屍體就在家中未移走,很容易於第二天被家人或警方發現。再說,他也沒有打電話來給出任何交贖金的指示。

其次,瓊貝尼的父母在樓上睡覺,慌亂中兇手是如何找到筆和紙,打了多頁草稿,並花了至少半小時,洋洋灑灑寫了兩頁半的廢話?他剛殺完人,理應儘快離開現場,又為何留下可能導致自己被抓的線索?

B:入侵者在他們聚會回家以前就在房子裡了,有充裕時間寫信和打草稿,並帶走了失蹤的 4 頁紙。他最初可能要策劃綁架,最後卻不小心弄死了瓊貝尼,便只好逃跑了。

這個乍聽起來有一定道理,但考慮到其他證據,可能性也是 0。 

房子周圍都是積雪,但沒有可疑腳印,沒有入侵痕跡,除非是有鑰匙的熟人作案(警方一度懷疑女傭和親友)。

如果目的是綁架,為何要在現場殺人?是瓊貝尼醒過來,掙扎反抗了,不得已殺人?可房間和客廳裡並沒有掙扎的痕跡,家人沒聽到聲音。 

綁架和性侵是兩個目的,操作方式完全不同。如果一開始作案的目的是為了錢,為什麼要在現場性侵瓊貝尼? 綁架帶離現場後不是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去做這事?

 C:家庭成員殺了瓊貝尼。為了引導警方相信 A 或者 B 理論,帕特茜在自己的記事本上寫了勒索信的開頭,最後把草稿和成品從記事本上撕下來,把草稿燒了或衝入了馬桶。

其實排除前兩種,也就剩下這一種了。我認為勒索信是帕特茜一人所寫。1.筆和紙是她的。2.有充足的時間。3.她想增加一點線索,更確保把嫌疑引導到入侵者身上。那約翰有沒有參與呢?我想他不至於那麼蠢,會允許老婆把信寫成這樣。

線索三:性侵

屍檢發現陰道有擦傷,有用布擦拭清理過的痕跡,內褲上有一點點尿液和血跡。

法醫 Richard Krugman 說,陰道有擦傷,說明受過傷,但不一定就代表遭受過性侵犯。 

法醫 Dr. Cyril Wecht 說:這女孩被猥褻了。陰道的開口是普通 6 歲女孩的 2 倍大,肯定有插入,但很可能不是陰莖,至少證明這女孩在案發當晚或以前被猥褻過。 

雖然有點小分歧,但至少專家一致同意:不一定證明傳統的性侵存在,但能證明隱私部位受到過傷害。 

我特意去搜索了法醫是否能判斷性侵犯是在死前還是死後發生的。 

一種是受害人生前被強姦,在反抗時被殺害;一種是兇手在控制受害人時導致其死亡,然後再強姦。兩者都存在反抗、掙扎、搏鬥留下的痕跡,都存在陰道損傷。二者確實很難鑑別先後,鑑別的意義也不大。

但對於這個案子,意義卻很大。首先,本案法醫的結論都沒有否認一點:陰道損傷可能是瓊貝尼死後造成的。其次,注意,死者身上沒有反抗、掙扎留下的淤青、抓痕、衣服破損等。

因此,瓊貝尼應當是在因顱腦損傷而死後,有人用物體(非陰莖)插入她的陰道,產生了血跡和尿液,隨後又進行擦拭。那這麼做的目的又是什麼?

辦理此案的人換了好幾波。據說檢察官和瓊貝尼一家人的私交很好,他們相信是外來入侵者作案,他們認為瓊貝尼參加選美大賽吸引了很多兒童色情狂的注意。他們所居住的區一年有 100 起入室搶劫案,附近有 38 個註冊在案的性侵犯。 

而警察則相信是瓊貝尼的家人幹的,只是錯失了破案的良機。其實此案也可以看出錢和權力,在哪個社會都管用。小地方的警察遇見這個富有、有地位、受過良好教育的白人家庭,從心理上敗下陣來,一再讓步,也不敢阻止他們做什麼。 

後來有個警長接受採訪時說,瓊貝尼一家如果是低收入的墨西哥移民,女兒的屍體在自家地下室裡被發現,他們肯定會立刻被逮捕,不出 3 天就認罪了,然後被判一級謀殺。 

儘管檢察官懷疑過一個扮演聖誕老人的鄰居、家裡的女傭以及當地在案發後不久自殺的男人,但 DNA 都對不上。還有個碰瓷的戀童癖約翰·馬克卡爾在 2006 年自首說是他殺的,但後來發現他那時候根本不在美國。2019 年,另一個極度迷戀瓊貝尼的戀童癖 Gary Oliva 在獄中給同學寫信,聲稱是自己不小心殺害了瓊貝尼,但當地警方並未採信。

鑑於我相信勒索信就是帕特茜寫的,就等於排除了外來入侵者作案的可能性。那麼,帕特茜寫信的目的是什麼?她是在包庇她自己、她老公還是她兒子?當晚又發生了什麼?

瓊貝尼家人在案發後表現出防備的架勢,不願意接受警方問話,一切問題都要書面交給律師。甚至當警方要去找約翰前妻問話時,他立刻給前妻也找了個律師。但同時他們卻接受了 CNN 的訪談直播,此後也多次接受電視臺的採訪,不斷出現在屏幕上。如果有哪個朋友和警方、記者對此事發表言論,他們就和那個朋友絕交。誰說他們是兇手他們就告誰,他們僱了一個專門處理誹謗的律師,告了好多家媒體。2016 年,CBS 那個節目暗示伯克是兇手,伯克深得父親真傳,要 CBS 賠償 7.5 億美元。2019 年,伯克和 CBS 達成和解。

嫌疑人一:父親約翰

一種理論相信:約翰是個性變態,長期猥褻女兒,案發當晚,他在猥褻瓊貝尼時意外地導致女兒死亡,後和妻子一起掩蓋真相。 

讓我們先看看約翰是個什麼樣的人。他和第一任妻子生了 3 個子女,其中一個女兒在 22 歲時出車禍身亡。1978 年約翰因出軌同事而離婚,離婚時淨身出戶,但之後幾年又很快積累了財富。

1980 年約翰娶了當時 23 歲的選美皇后、學新聞的本科畢業生帕特茜。兩人相差 14 歲。在約翰的公司一度快破產時,帕特茜讓自己的父親經濟援助過丈夫。

一個在《名利場》雜誌工作、與這對夫妻很親近的朋友說,哪怕在熱戀期,也從沒看到過約翰擁抱、親吻或者以任何方式和妻子有身體接觸。唯一一次看到他們牽手還是案發後在電視上。 

約翰性格內向、沉穩、不太愛說話。有人唯一一次見到約翰發怒,是因為帕特茜花錢如流水。約翰怒摔信用卡:「她想把我掙的每一分錢都花了!」 也有朋友見過他因為錢和下屬發脾氣。 

在帕特茜於 2006 年去世後,約翰於 2011 年娶了第三任妻子。

女警琳達 2 年後在接受 ABC 採訪時說,她(覺得自己)知道兇手是誰,但她不能說出名字,而且兇手也不可能伏法了。儘管琳達沒說,但整個採訪給我的感覺是,她暗示約翰對女兒實施了性侵及謀殺。 

要注意,琳達當天沒保護好現場,讓約翰碰觸過屍體,後來她還把機密的筆跡鑑定報告提供給了約翰,這點一直遭到各方批評。

我認為約翰殺死女兒的可能性為 0。

約翰留給我的印象是一個內斂、理智、拘謹的商人,情感不外露,不太放得開,在商業上很精明、實際,注重利益。他一向很容易得到女人的青睞,身邊不缺女性,也沒有顯示出對幼女的癖好。他此前的婚姻中也有 2 個女兒。 

從全球範圍來說,生父性侵女兒的新聞很多,如果上某些海外中文網站,隔三岔五就能看到。父/母討厭子女不服管教,打死年幼子女的新聞也有。但生父性侵演變成謀殺女兒,我從未見到過。原因簡單而又複雜,性侵代表一種欲望和感情,而殺死通常是因為利益矛盾/性格衝突。無論如何,約翰哪怕真的遭到一個 6 歲兒童的拒絕,也不可能走到暴力謀殺這一步,因為瓊貝尼給他的任何挑戰,他作為一個成人都可以輕易化解。此外,瓊貝尼生前沒有反抗掙扎的傷痕。 

帕特茜是全職太太,幾乎全部時間都陪同在子女身邊,還要帶女兒去參加各種選美比賽。相對而言,約翰是個忙碌、經常出差的商人,和女兒接觸的機會較少。如果約翰長期猥褻女兒,而妻子完全不知情幾乎是不可能的。園丁在 2016 年的採訪中提到,瓊貝尼說起她很想念她出差的父親,說明她此前並不害怕或者抗拒父親。如果約翰當晚是第一次猥褻瓊貝尼,這也不合理,他作為父親可以製造很多和女兒獨處的機會,需要在聖誕節晚上,全家人都在家、妻子在旁邊睡覺時,去做這件事嗎?

瓊貝尼的父母

嫌疑人二:母親帕特茜

約翰是個性變態,當晚猥褻女兒時被帕特茜發現,帕特茜想拿東西砸約翰,卻不小心砸到女兒?帕特茜出於嫉妒,砸死了女兒?帕特茜因為女兒尿床,出於憤怒,打死女兒?

經周圍人證實,帕特茜這人特別要面子。比如女兒習慣性尿床,她唯一會親手做的家務就是每天清晨起床,趕在女傭上班之前就把床單洗了。她怕此事被女傭發現、傳出去,畢竟瓊貝尼也算個小名人,她不想尿床一事影響女兒的名聲。

帕特茜愛出風頭,有競爭意識。她非常自豪於自己的選美經歷,會在床上擺上自己當年獲獎時的禮服,懷念自己的輝煌一刻。當了全職太太后,她總是想營造模範家庭的氛圍,想成為全職太太群體中的佼佼者。當然,她也很愛美,據說她每天都穿著考究的套裝,且絕對不會兩天穿同一件衣服。 

帕特茜好客,愛社交,朋友多。她在聖誕節期間,會在每個房間放一棵聖誕樹,和子女拍聖誕祝福視頻發給朋友,也經常舉辦宴會,招待賓客。 

帕特茜本科畢業於新聞系,當過記者,在那個年代應該說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雖然一直是家庭主婦,但可能她做事反而比丈夫有魄力、心狠手辣。

從她和約翰一起接受採訪的狀態來看,她說話得體,但很強勢,家庭地位不低。

也有認識她的人批評她鋪張浪費,品味奢侈。她喜歡收藏各種昂貴藝術品。當她買了 50 萬美元的房子後,花了 70 萬美元重新裝修。她曾經搞一次午餐會花了 3 萬多美元,而據約翰的秘書說一般的午餐會用 5000 美元就搞定了。 

此外,帕特茜還迎合男權思想。當然這也有她成長的那個時代的局限性,她從小被母親教育要嫁得好,從選美到學畫畫到考大學,都是為了找個金龜婿而準備的。她生完孩子後不工作,但卻積極參與各種學校活動、社區活動,扮演一個完美主婦、成功男人身後的女人形象。 

有人說帕特茜的母親極為刻薄惡毒,愛攀比,說話難聽,她一直激勵 3 個女兒去選美。不管帕特茜有沒有繼承母親的性格,至少她也和自己的母親一樣,讓女兒 4 歲時就開始參加各種選美比賽。有次旁人看到瓊貝尼穿著裙子跑向母親說她很冷,能不能把外套穿上。帕特茜說:「不行,親愛的,別人還在看著你呢。」通過這些細節可見她對名譽的在意勝過對女兒真正感受的關心。 

而我看了瓊貝尼參加選美的視頻後,也有一種不太舒服的感覺。她經常要穿成人化的衣服包括泳裝走秀,姿勢動作也很成人化。儘管觀眾大多是媽媽們,但這些服裝和動作難免透露出對女性(一個小女孩)的色情化和物化的意味。誰也無法保證沒有戀童癖或色情狂在電視鏡頭前意淫孩子。

帕特茜的關鍵詞是虛榮。我認為她殺女兒的可能性為 0。 

約翰性侵瓊貝尼的情節已經被我否定了,但帕特茜會不會因為嫉妒再加上瓊貝尼的小過失(譬如她有尿床習慣)而殺人?我也認為不太可能。帕特茜的最大特點是愛面子、好攀比,但她不是一個惡魔。

她受過教育,談吐良好,善社交,也從未聽到有人說她情緒失控。沒人見過她衝動發怒,她總是一副優雅的模樣。嫉妒的母親會貶低、打壓女兒,把她藏起來,絕對不可能費盡心思打扮她,讓世人見識她的美貌。她把女兒推向前臺,看著女兒得到比自己更多的桂冠,心中更多的是驕傲,而不是嫉妒和毀滅欲。

但是其他證據都指向了她:

很可能是帕特茜寫了勒索信。

貼在嘴上的膠帶上,有一些纖維,來自帕特茜當晚穿的黑白大衣。

勒死她的尼龍繩上還綁了一個畫筆桿子,似乎是為了絞殺時更好拿,那個杆子的前三分之一在帕特茜的油畫盒中。 

瓊貝尼睡覺時穿的衣服被換了下來,丟在水槽中,這很像是一個母親隨手的動作。

嫌疑人三:哥哥伯克

這個理論認為,伯克因為妹妹偷吃了他的菠蘿,遷怒於她,於是用手電筒打破了她的頭蓋骨。

2016 年,CBS 做了個節目 The Case of JonBenet Ramsey,找了包括李昌鈺在內的許多專家來破案。911 那個掛電話後的對話就是在這節目裡被揭露的。父母說兒子從頭到尾都在睡覺,是警方來了幾個小時後才醒的。但從電話錄音來看並非如此。

其中一個專家認為是伯克用手電筒(現場照片顯示廚房確實有個放 3 節電池的大號手電筒)打了妹妹的頭,致她昏迷。後來他們做了個試驗,找了個 9 歲男孩用同樣的手電筒擊打一個和瓊貝尼一樣個頭的模型,造成的頭骨碎裂痕跡幾乎一樣!

伯克在案發一年前曾用高爾夫球棒打過妹妹的臉,留下過疤痕。

當晚伯克給自己盛了一碗菠蘿牛奶吃,因為碗上只有他一個人的指紋。可後來當偵探問他碗裡是什麼時,他拒絕說出「菠蘿」這個詞,只說「something」,這被認為是一種因心虛而迴避關鍵之物的本能反應。

2016 年,CBS 的節目中引用了一個女傭的話,她說她曾在瓊貝尼的床單上發現一顆葡萄那麼大的糞便。她說警方封鎖瓊貝尼的房間後,專家曾搜索房間,發現在瓊貝尼收到的聖誕禮物(一盒糖果)上也有糞便。她暗示這兩次糞便都是伯克搞的鬼。

警方至少問詢了他 3 次,他堅持自己一直在睡覺或者不記得了。但是我看了他 9 歲時接受問詢的視頻,有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當警方問他發生了什麼時,他說可能有壞人把妹妹帶到地下室,然後用刀刺了她。說這句時,他站起來舉手做了一個極為誇張的用刀刺的動作。隨後他說,也可能是用棒子打的,又站起來做了一個打的動作。
他對妹妹的死亡顯得並不害怕、傷心,反而感到興奮。我看了好幾個視頻,他都在椅子上動來動去。他後來在和一個女警員一起做遊戲時,又回答:「我什麼都不記得了,我覺得我是不會告訴你的。」恐怕後半句才是真話。但警方在 1998 到 1999 年期間都聲稱從未懷疑過伯克,還誇他表現得很有愛心、坦率和誠實。

2017 年,伯克終於上節目接受採訪。他全程帶著奇怪的笑容,顯得較為輕鬆(也有人認為他那尷尬的笑容是因為緊張而導致的)。

當主持人問他案發前一年為何用高爾夫球棒打妹妹時,他說他那次是無心的,在他揮舞球桿時妹妹剛好站在身後。 

當主持人問他當晚是否吃了菠蘿時,他說不記得了。

當主持人問他是否殺了妹妹時,他回答:「你們不會找到任何證據的,因為這沒發生過。」

真相推理

結合 3 個人的性格,我來試著還原下當晚發生了什麼。我的觀點和 The Case of JonBenet Ramsey 中提出的觀點相似,但可能不完全一致。 

帕特茜是個有完美強迫症、愛出風頭、愛慕虛榮的母親,但同時她非常寵愛自己的兒子,給了他全部的愛和最好的物質條件。伯克 3 歲時,帕特茜又生下了瓊貝尼。根據新聞報導,看到剛出生的小瓊貝尼如此美麗後,帕特茜姐妹們已經在商量讓她早日去參加選美比賽了。自然,此後帕特茜把她的愛分給了女兒許多。並且瓊貝尼的容貌也是伯克的升級版,走到哪兒都會吸引周圍人的讚美和喜愛,這讓一直受到縱容和溺愛並以自我為中心的伯克感覺受到了冷落,從而嫉妒妹妹。

瓊貝尼在 4 歲開始全職參加選美,差不多同時期帕特茜被診斷出卵巢癌,她幾乎把所有的希望和時間都放在了女兒身上。伯克也開始表現得格外頑皮,並具有攻擊性。這其實是孩子變相吸引母親關注的方式之一。在瓊貝尼 5 歲時,伯克用高爾夫球棒打她的臉,在瓊貝尼的臉上留下了傷痕,並且他在妹妹的床上和她最喜歡的聖誕禮物上放自己的糞便,這些都可以看出他對妹妹的排斥和厭惡。可惜約翰和帕特茜在發現問題後,也未對伯克的性格加以重視。 

聖誕節前幾天,瓊貝尼剛贏得一個桂冠,聖誕節的飯桌上,或許大家的話題也更多地是圍繞小美女展開的,這讓當晚的伯克感到嫉妒而又憤怒。回到家後,帕特茜帶瓊貝尼上樓洗漱換睡衣,而伯克自己在廚房裡弄了一碗菠蘿牛奶吃。帕特茜此後可能自己去洗漱了,而瓊貝尼從床上溜下來,跑到廚房,看見了伯克的菠蘿,於是用手從碗裡偷吃了一塊。伯克警告她,可她想繼續拿,這時積攢了一個聖誕節怒火的伯克拿起桌上的手電筒朝她的腦袋掄去。

瓊貝尼倒地昏迷。她的頭骨幾乎一分為二,顱腦嚴重損傷,發生腦死亡。而這時帕特茜到樓下,發現了倒地的瓊貝尼,發出了尖叫(有鄰居聽到)。當她問伯克是怎麼回事時,伯克由於上一次打妹妹受過父母的懲罰,狡辯稱自己只是輕輕打了她一下(他肯定沒交代是用手電筒,如果交代了,父母會把餐桌上的兇器處理掉)。帕特茜考慮過送女兒去醫院,但當她發現女兒已經沒有自主呼吸時,認為她已死。 

沒人比母親更了解自己的兒子,帕特茜知道一定是伯克幹了很可怕的事,雖然伯克抵賴。但警方如果發現真相,一切後果對帕特茜來說太可怕了。

首先,一旦報警,伯克就會被帶走,她很可能在失去女兒後,又失去對兒子的監護權。伯克可能會被少年法庭起訴,被監禁,還要一生背上殺死妹妹的汙名。而她患有卵巢癌,或許不能再生育。她不能忍受再失去唯一的孩子。

其次,這一系列事件會在當地引起轟動,兒子殺死女兒的醜聞會讓她一直營造的模範家庭、完美主婦的形象崩塌,會被其他女人議論和恥笑教子無方。我此前說過,愛面子是她的關鍵詞。作為當地名人,家族和個人蒙羞相當於天塌下來了。那時候她唯一的選擇是扮演受害者,至少可以躲避指責,贏得同情。

於是她不顧約翰的反對(可能與約翰有過歇斯底裡的爭吵),開始設計一個綁匪性侵併殺死女兒的假案。而約翰也不再理她,而是強迫伯克回自己房間。 

讓我感覺最可怕的一點是,帕特茜可能為了掩蓋女兒死亡的真相,竟然設計了性侵和勒死的情節。她在維護個人面子和家族聲譽時是如此心狠手辣。她把自己的畫筆折斷,做了個絞殺的繩索,在女兒脖子上勒出了痕跡,而那時或許尚未死去的瓊貝尼卻因此真的窒息而亡。帕特茜知道女兒如此貌美必定會吸引許多男人的關注,於是為了讓外人有合理的作案動機,也為了讓綁架殺人更逼真,她偽造了性侵。她用某物體捅了女兒的下體,造成了陰道擦傷。她怕陰部留下那個物體的痕跡,又用衣服擦拭了女兒的下體。然後她回到樓上拿了衣服,給她換上一身乾淨的,又隨手把髒的衣服扔進了水槽,後來卻忘記清洗。

這時約翰下樓,帕特茜讓他把女兒的屍體藏起來。約翰想到自己在地下室曾經打碎過一扇窗戶,不如製造綁匪從那個窗戶闖入的情節,便把女兒的屍體藏到了地下室最裡面的一間。

愚蠢的帕特茜沒有犯罪經驗,憑她從電影中得到的印象,拿出自己的記事本和筆洋洋灑灑地寫勒索信。花了一個小時寫完後,她銷毀了那 4 張草稿紙,把自己的記事本和筆放回原處。 

然後她開始打 911。在她打電話時,伯克聽到她在報警又從樓上下來了,可能問了一句話。帕特茜發現兒子又下樓了,很慌張,急忙掛斷電話,卻沒掛好。於是有了隨後的對話: 

約翰(語氣僵硬):我們不是在和你說話。 

帕特茜(語氣慌張):你做了什麼啊?老天啊,幫幫我!幫幫我!

伯克:你(們)發現什麼了?(What did you find?)

接著,伯克又被帶回房間,約翰叮囑他必須對他人堅稱自己一直在睡覺,什麼都不知道。帕特茜又給朋友打了電話。接著警察來了。他們本來以為警察會搜索房子,很快發現屍體,可沒想到弗朗茨卻沒打開那扇門,沒發現。 

於是這鬧劇有點演不下去了,約翰一定在內心責怪帕特茜搞這一出,而帕特茜還在處於被識破、名譽損壞的憂慮中。在女兒被綁架的情況下,一般夫妻都會擁抱、互相安慰,可他們卻不敢有任何交流。「說好」早上打電話的綁匪,直到下午也沒打電話來,而約翰因為知道是假的,也沒有真的去取贖金。當琳達讓他再搜索房間時,約翰已經受夠了,只想快點結束這一切。他徑直走向地下室,從裡面抱出了女兒。他的哭泣或許也是真心的。因為他知道女兒已經死了,所以他抱到一樓後直接把她放在走道的地毯上(而不是沙發上、床上或桌上)。 

此後夫婦倆騎虎難下。如果此前只是為了替兒子掩蓋罪行,到後面他們也是為了自己而戰。畢竟偽造犯罪現場和做假證可不止是對子女失職那麼簡單,他們可能會坐牢,事業和生活盡毀。 

而伯克達到了目的,消滅了生活中的敵人,霸佔了父母的愛,卻沒有受到任何懲罰,一直處於狂喜之中。 

有人說他不是兇手,因為此後他一直沒有任何暴力記錄,他和女朋友生活幸福,和他父親感情很好。 

伯克不一定就有暴力傾向,他當時的兩次暴力都是針對妹妹,他只是想獨佔父母以及親朋好友的時間、愛和關注,他的目的達到了。此後他必定得到了更多管束、關注和引導,當他更懂事後,也必定會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後果,從而有所收斂。至於他有沒有亂抹排洩物等其他怪癖,我們就不知道了。2006 年帕特茜去世時,想必留下的遺言或許是讓丈夫繼續維護兩人唯一孩子的前途和名譽。

以上是根據媒體公開的材料所作出的推測,不代表現實中的定論。

 

節選自《十大奇案獨家推理:誰是真兇?》,全系列共21節,想看全系列的加q2351017482


內容介紹:澳門八仙飯店滅門慘案、韓國華城殺人回憶、臺灣花蓮密室殺人案、福島便池偷窺案件……謎案屢次重回公眾視線,不光是因為駭人聽聞的作案手法,更是因為即使已經結案,仍然疑點重重。那些被定罪者真的是兇手嗎?真兇是否已經逃脫了法律制裁?為何連破案核心人員都充滿疑惑?一場酣暢淋漓的縝密推理,帶你重回奇案現場,抽絲剝繭地步入事實真相。

犯罪推理第一季:世界十大懸案獨家推理:誰殺了他們 ?

人類歷史中的眾多殺人事件,看似蓋棺定論,卻又疑竇叢生。如何偵破懸案,推理事實,抓住兇手的尾巴?

怎麼可能是這樣?殺人手法不可思議。

不可能實現的自殺手段?有完美不在場證明的密室殺人?戰鬥力懸殊的以一挑十滅門慘案?賭上自己生命的尋寶遊戲?

是誰殺了死者?意見對立。

數萬人為疑兇建立網站,請願無罪釋放,堅信有罪的判決是法律、政治與媒體話語權下的犧牲品;

又有數萬人為真相奔走,梳理蛛絲馬跡,為可疑的微表情、倉皇的謊言、法律制度中的詭辯奔走不放棄。

人性怎能如此?細思恐極的扭曲。

為了毒死五個親生兒女,他們縝密策劃數月;

為了尋找刺激,把人肉剁碎做包子吃;

為了偷窺女性,把自己裝進密閉的便池管道中;

為了澄清自己,賭上生命做一場巫術的實驗……

疑點重重的犯罪背後,是燃燒的欲望、缺失的心理教育、走投無路的逃離、與魔鬼的交易鬥爭,唯獨沒有社會正義。

如果說抓住犯罪者是一場永無止境的戰爭,那觀察與推理,就是為找到真相添磚加瓦。

目錄:

第一章 十大奇案獨家推理

第 1 節 澳門八仙飯店滅門慘案:「人肉叉燒包」的由來

第 2 節 巴拿馬失蹤案:熱帶雨林中的 90 張神秘照片

第 3 節 密室死亡:美國選美小皇后被殺之謎

第 4 節 不思議死亡:福島便池管道中的「偷窺者」(上)

第 5 節 不思議死亡:福島便池管道中的「偷窺者」(下)

第 6 節 臺灣花蓮殺人案:五子命喪密室,父母九年失蹤

第 7 節 頸環炸彈謎案:以性命為獎品的「尋寶遊戲」

第 8 節 懸掛的裸女:謀殺、自殺還是巫術?(上)

第 9 節 懸掛的裸女:謀殺、自殺還是巫術?(下)

第 10 節 義大利小城殺人案:天使臉,蛇蠍心(上)

第 11 節 義大利小城殺人案:天使臉,蛇蠍心(下)

第 12 節 雲南食人魔「鴕鳥肉」殺人事件

第 13 節 韓國華城殺人回憶

第二章 特別篇:南大碎屍案

第 1 節 前傳:南京曾發生過六起大學生失蹤案

第 2 節 刁愛青畫像:內心豐富的女大學生

第 3 節 她失蹤 16 天,在垃圾桶旁邊被發現

第 4 節 從屍體中解讀最後的人生

第 5 節 性別?職業?兇手是什麼畫像?

第 6 節 關於殺人動機的四類主流猜測

第 7 節 九個詳細推斷,誰大概率是殺人兇手?

第 8 節 我推斷,那個獨居的中年男人殺死了她

《十大奇案獨家推理:誰是真兇?》,全系列共21節,想看全系列的加q2351017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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