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結為夫妻於我們而言是同甘共苦的人,若是婚姻就和喪偶式一樣,那麼這段感情最終也是無疾而終。一個男人,在家裡如果事事不照料,還在外面賭博欠了一大筆債,作為女方,你又會怎麼做呢?近期,就有一位網友向筆者講訴了這些事,一起來看看最後的結局怎麼樣吧。
故事是這樣的,女主今年26歲,和男主認識了11年,兩人在6年前奉子成婚,結婚這些年,女主覺得自己過得很累,因為男主幾乎不參與家庭任何事情。帶孩子、處理家裡大小事、照顧公婆、賺錢養家都是女主,不僅如此,男主還在外面欠下了一大堆債,追債的人找上門,男主就逃之夭夭,女主不得不到處借錢替他還債。她帶著孩子在娘家住了兩三年,男主一直不聞不問。
今年,女主終於下定決心離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給了女主,男主每月需要支付2000元撫養費。可現在問題是,女主父母不同意女主離婚後帶著兒子,父母認為她帶著孩子,很難再婚,而男主也不願支付撫養費,還把女主拉黑了。女主現在很無助,兒子是她辛苦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又是她一手帶大的,她不可能捨棄孩子,可是娘家人不支持她,前夫又不肯給撫養費,她一個人帶著孩子,也沒有辦法工作,連自己都快養不活了,對於孩子和她的未來,一片迷茫,女主該怎麼辦?
聽了女主的故事,筆者隔著屏幕都感受到了女主的無奈。
其實,男主不付撫養費,女主大可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孩子理應由夫妻兩個人共同撫養,只要女主告到法庭,法院傳單一到,即使男主跑到天涯海角也必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另外,孩子畢竟是女主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血緣至親,而且男方又不負責任,肯定不能把孩子扔給男方。如果現在孩子還小,女主沒辦法外出工作的話,可以領一些手工回家,一邊照料孩子,一邊賺點生活費。千萬不能聽父母的話不管孩子,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小結:女子本弱,為母則剛。自己選擇的路,後悔的時候剛斷則斷,最重要的是陪著孩子慢慢長大,將來孩子也會給你同樣的報答。對此,你們有不同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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