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絕對算得上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時刻之一。本案的當事人張某,為了能有一場隆重、氣派的婚禮,像很多結婚的新人一樣,租賃了一輛豪車作為自己的婚車。然而,還車的時候,張某租借的奧迪R8婚車被發現存在故障,租車公司對此索賠26萬!
基本案情
結婚租賃婚車,豪車損壞引發糾紛
2019年4月,張某因結婚需要,向杭州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租賃一輛奧迪R8小汽車作為自己的婚車,雙方籤訂了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為5月11日至5月12日,租金為3000元/日。……車輛承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或意外損壞,承租人需按時支付維修期間車輛造成的租金並承擔一切修車費用。」
5月12日當天,張某如期舉辦了婚禮,豪車的出場也確實為整場婚禮錦上添花,讓張某和新娘都很有面子。婚禮結束後,張某請伴郎方某幫忙歸還租賃的奧迪汽車,然而汽車租賃公司卻發現車子損壞了。於是,租車公司拿出了汽車租借合同,要求張某根據合同上車輛承租期間意外損壞的條款約定,支付車輛維修期間的租金並承擔一切修車費用。
車子修好後,租車公司向張某提供了車輛維修的一些相關發票,維修費總計17萬多。租車公司提出,張某作為車輛承租人,17萬維修費一分都不能少,同時對車輛修理期間的車輛租金也要一併賠付,共計26萬元。
對於這筆為數不少的賠償金,雙方多次協商,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最終,租車公司一紙訴狀將張某告上了法庭。
法庭審理
豪車故障原因不明,賠償責任各有說辭
接到法院的訴訟材料後,被告張某提出申請追加伴郎方某為共同被告,原因是婚車雖然是張某租的,但最後奧迪汽車是伴郎方某代張某去歸還的,伴郎方某可能在歸還過程中操作不當從而導致車輛出現了損壞,所以對車輛損失的賠償,伴郎方某也應一同承擔。然而,在法官聯繫詢問了原告租車公司後,租車公司表示不願意追加伴郎方某為被告,於是,法官隨即將伴郎方某列為本案第三人共同參加訴訟。
開庭時,張某表示,自己從沒有對豪車進行過「特殊」操作,而且委託伴郎方某還車時伴郎方某也再三保證並沒有看到車輛存在任何異常提示,況且車輛到底什麼原因引起的故障,故障到底修了多少錢,不應當全由原告說了算,對於這26萬的不菲賠償費張某表示不願意承擔。本案的第三人伴郎方某則表示自己十分的冤枉,自己純粹是好心幫朋友還個車,也沒有任何不當操作,自己更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
法院判決
舉證不能,26萬賠償金不予支持
法庭審理查明,本案案涉車輛在歸還途中突然熄火,伴郎方某在與原告公司工作人員聯繫後,原告聯繫拖車將車輛拖走,現該車輛已修理完畢繼續承接租車業務。故,我院一審判決,原告未舉證證明張某在租賃期間對奧迪車輛存在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的過錯行為,且無法證明車輛熄火後的損害情況及現有修理費的損失系被告造成,原告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故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宣判後,原告租車公司不服判決,上訴於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中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租賃車輛發生故障,承租人只在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情況下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婚禮、旅遊等租車需求逐漸上升,相比於傳統的用人情向親戚朋友借車,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開始傾向於花點錢向專業的租車公司租車。與此同時,因租車引發的各類糾紛屢見不鮮,而這其中多數都為承租期間車輛故障引發的損失賠償糾紛。對於租賃車輛在租賃期內發生故障,其原因常規來說主要有兩點:一是車輛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二是承租人使用不當或者保管不善造成的。
對此,法官提醒,租車過程中,由於車輛自身原因導致的故障維修等相關損失,承租人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但如果由於承租人存在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情況的,承租人需要承擔車輛的損失賠償責任,以上責任承擔方式較為符合合同本意及法律公平原則。本案中,租車公司作為出租人,未能提交證據證明承租人在承租車輛過程中存在使用不當或者保管不善的情形,亦未在案涉車輛發生故障後通過評估鑑定的方式確定發生故障的原因,且該車輛在經維修後繼續承接租車業務,故本案所涉故障原因客觀上已無法通過鑑定的方式查明。因此,租車公司也就無法要求承租人張某來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文中部分圖片源自網絡,以上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