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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二、由加行故重者,謂或已殺生、或正或當,具歡喜心具踴躍心,或有自作、或復勸他,於彼所作稱揚讚嘆,見同行者意便欣慶。由其長時思量、積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無間所作,殷重所作,或於一時頓殺多生。或令發起猛利痛苦而行殺害。或令怖畏,作不應作而後殺害。若於孤苦、貧窮、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殺害。第二、加行的重是什麼呢?「由加行故重者」,比如說從加行的角度作惡,罪過非常重。「謂或已殺生、或正或當」,或已經殺了、或正在殺、或未來殺的時候,具有非常歡喜和踴躍的心來殺,罪過非常嚴重。「或有自作、或復勸他,於彼所作稱揚讚嘆」,或者自己殺,或者勸他人殺,或者別人殺了就說:這個好啊、如何好,就是讚揚別人殺生等等。「見同行者」,即別人也殺的時候,「意便欣慶」,就是心裏面生起特別高興的心,這些都屬於是罪過非常嚴重的殺生。「由其長時思量」,長時間當中思量,「積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無間所作,殷重所作,或於一時頓殺多生。」等等,「或令發起猛利痛苦而行殺害。或令怖畏,作不應作而後殺害。若於孤苦、貧窮、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殺害。」這是什麼意思呢?第一個「由長時」,就是說長時間想殺然後殺掉,就是長時;第二個「思量、積蓄」,就是長時間積累這種想殺的念頭而殺的;第三個「怨恨心已」方殺,就是以非常強烈的怨恨之心,「方有所作」;第四個「無間」,就是一個接著一個、連續做這樣的殺生;第六個「或令發起猛利痛苦而行殺害」,是說或者是讓他產生特別巨猛的痛苦,百般折磨來殺害;第七個「或令怖畏,作不應作而後殺害」,就是讓他產生極強烈的恐怖心,然後把他殺害,即先嚇唬他再殺害;第八個「若於孤苦、貧窮、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殺害」,是說做許多不應該做的折磨的事而殺,或者讓他產生種種痛苦、飢餓、貧窮,或者讓他喊出非常可憐的聲音,或者將他置於非常悲慘的狀態之中,如:哭泣之後再殺掉他等等,這些罪過非常嚴重。總而言之,讓對方遭受百般折磨後再殺害的罪過,是非常非常嚴重的。嘉:三、由無治故重者跋:例如於罪沒有四力對治、於善沒有忿怒對治。,謂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時持一學處,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齋戒,於時時間,惠施修福,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業等。又亦不能於時時間,獲得增上慚愧惡作。又不能跋:以粗細觀察上下界的世間勝觀,暫伏煩惱現行證世間離欲、或跋:作意出世間道無常等十六心的諦法現觀跋:謂沒有這樣的對治。第三、無對治而殺的故重者是什麼呢?這個地方有問題,這個書缺很多。這個地方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缺個東西。「由無治故重者」,即因沒有對治而變成非常嚴重的,「謂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時持一學處,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齋戒,於時時間,惠施修福,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業等。又亦不能於時時間,獲得增上慚愧惡作。又不能證世間離欲、或法現觀。」這裡是沒有對治的意思。具體是什麼意思呢?第一、就是說所作的惡業,沒有用四種力來對治,比如說,所依力、遮破力、對治力、摧毀力等等,沒有以四力懺悔的力來對治。於善法而言,它的對治是什麼呢?嗔恚等等,沒有對治毀掉一切善根的嗔恚等等,這就叫做無對治故重。所謂的惡,即於惡,沒有以懺悔的四種力的對治。於善,就是對能夠毀掉善根的嗔恚等等,沒有以四種力對治。第二、即每一天不受一個戒,比如殺生、偷盜等等,每一天一個學處都不受。第三、每半月的時候不做長淨戒,或者八日、十四日、以及十五日等等不做長淨戒,或者不受八關齋戒等等。第四、或者吉祥的日子,如:佛降生日、轉法輪日、涅槃日等等,世間當中不依供養三寶、施捨眾生、不造福報、不做問詢、不做頂禮、不做等起、不做吟誦善知識等等,這些就是沒有對治力的表現。第五、有時候又不能夠時時間獲得增上的慚、愧,和對惡作不能產生猛利的懺悔之心。第六、世間道和出世間道,所謂的世間道的離欲是什麼意思呢?即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和四無色根本定等等的門中。比如:(1)初禪對欲界視為粗重,第一禪視為清淨而捨棄粗重,欲求清淨的這樣的一種修行一禪、初禪的心;(2)第二禪時有思有尋等視為粗重,無思無尋為清淨;(3)第三禪,有樂而無喜為清淨,有喜有樂為粗重等等;以此類推,上上界的受用為粗重,自地為清淨的這樣一種世間道的離欲。遠離上下下的這種道的離欲,或者出世間道的離欲是什麼呢?出世間道的四諦:苦、集、滅、道四聖諦的十六個行相。比如:總而言之,四諦十六行相等等,沒有這樣的心叫做無對治,以此類推。如是,未安住於法現觀的,這樣的一種對治,叫無對治,所以變成為重。嘉:四、由邪執故重者,謂由依於跋:以畜等作邪祠祀跋:認為是正法所有邪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跋:諸婆羅門為了吃肉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為跋:人、天受用的資具故,雖殺無罪。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跋:以為正法而行殺害跋:等為重。這是邪執故重。邪執是「依於作邪祠祀所有邪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為資具故,雖殺無罪。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是罪過非常嚴重的。就是說用邪執來殺的話,罪過非常嚴重。這是什麼意思呢?比如說,依於祭祀,就是做邪祭祀。什麼叫邪祭祀啊?像尼泊爾的那種殺牛來祭祀,就叫邪的祭祀等等。這種邪見,把它執為修法,就是邪見。或者因為邪見之故,認為做這樣的事稱為善法,把它當成善法由此而殺生。另外還有一些婆羅門族,他自己本來喜歡吃肉,就說牛等乃是造物主給我們所吃的,是人和天的受用,所以是造物主所化的,殺了也沒有罪過。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做殺戮,說是造物主所化資具,即便殺了也是沒有罪過的,這樣的一種說法等。如若「以邪執而行殺害」,這個罪過非常嚴重。《大智度論》卷3〈序品1〉:「大智度初品中住王舍城釋論第五(卷第三)」復次,往古世時,此國有王名婆藪,心厭世法,出家作仙人。居家婆羅門言:「經書云:『天祀中,應殺生噉肉。』」諸出家婆羅門言:「此有大王出家作仙人,汝等信不?」諸居家婆羅門即以其夜先到婆藪仙人所,種種問已,語婆藪仙人:「明日論議,汝當助我。」如是明旦論時,諸出家仙人問婆藪仙人:「天祀中應殺生噉肉不?」婆藪仙人言:「為天祀故,應殺生噉肉。此生在天祀中死故,得生天上。」諸出家仙人言:「汝大不是!汝大妄語!」即唾之言:「罪人滅去。」是時,婆藪仙人尋陷[9]入地沒踝,是初開大罪門故。諸出家仙人言:「汝應實語,若故妄語者,汝身當陷入地中。」婆藪仙人言:「我知為天故殺[10]羊、噉肉無罪。」即復陷入地至膝,如是漸漸稍沒至腰,至[11]頸。諸出家仙人言:「汝今妄語得現世報,更以實語者,雖入地下,我能出汝,[12]令得[13]免罪。」爾時,婆藪仙人自思惟言:「我貴[14]重人,不應兩種語。又婆羅門四[15]圍陀法中,種種因緣讚祀天法,我一人死,當何足計!」一心言:「應天祀中殺生、噉肉無罪。」諸出家仙人言:「汝重罪人![16]催去!不用見汝!」於是舉身沒地中。從是[17]以來乃至今日,常用婆藪仙人王法,於天祀中殺[*]羊,當下刀時言:「婆藪殺汝。」
說到這兒的時候,我給大家講個故事。《大智度論》裡有一個這樣的故事,是關於婆羅門族自己願意吃肉,而說殺生供血無罪過的一個故事。
有一個叫婆娑的仙人,這個婆娑仙人是怎麼回事呢?以前他是摩羯陀國的國王,後來他年紀稍微大一些了,就把他的王位傳於他的兒子,叫大馬車吧,然後他自己出家了。自己出家了以後,在森林裡一直打坐修行,人們就非常恭敬他,稱之為大仙人。有一次,在家的婆羅門和出家的這些仙人之間,產生了非常激烈的辯論。辯論什麼呢?殺生於神供血,到底有罪過還是沒有罪過的問題。出家眾,就是這些仙人說:殺生供血肯定是有罪過的。在家的這些婆羅門說:《吠陀》裡說了是沒有罪過的,所以不應該有罪過。他們就辯論,一直沒有勝負,誰也說服不了誰。那怎麼辦呢?那些仙人說:這個森林裡有一位曾經當過國王的仙人,他的名字叫婆娑,我們問他行不行?他說什麼你們信不信?在家的婆羅門說:我們信。於是大家約好了明天去問這個婆娑仙人,他說有罪就是有罪,他說沒罪就是沒罪。
這些婆羅門族本想借供神的機會吃肉,所以半夜的時候跑到婆娑仙人那裡去,求婆娑仙人明天一定要幫助他們,千萬別說供血是有罪的,畢竟《吠陀》裡就這麼說的嘛。婆娑仙人聽了,覺得也是有道理的,《吠陀》裡是這麼說的,那好吧,我就如實說唄。第二天,這些仙人和這些婆羅門都來了,然後問婆娑仙人:殺生供血是否有罪?他回答說:《吠陀》裡說沒有罪。那些人說,我們沒有問你《吠陀》裡怎麼說的,是問你自己認為有沒有罪?然後他想了想:我都已經說沒有了,那肯定不能再說有啊,於是說:應該沒有。那為什麼呢?婆娑仙人回答:因為這些被殺了供血的眾生啊,死了之後肯定會生天的,所以說應該沒有罪,畢竟是《吠陀》裡說的嘛,說完他腳心直接被鑽到地下去了。然後這些仙人就很不高興,說你睜著眼睛說瞎話,你別說瞎話,說實話,有罪還是沒罪?一再問,他就想著,我如此的大仙人,前面說沒有罪,現在說有罪,肯定是臉上掛不住了,對吧?所以我管他三七還是二十一呢,還是說沒有,他就說沒有,結果他的身子到膝蓋為止,都被鑽到地下去了,然後一直到腰部、喉部為止。最後問他,你要是再不說老實話,你就會直接被鑽到地下去,就會死了,如果你說真話的話,我們有辦法把你救出來。他想著我如此之大仙人,怎麼能前言後語矛盾呢?死就死吧,管他呢,他還是說沒罪。結果他直接被鑽到地下去了,就死了。但是,他是死了,可是賭局卻是婆羅門贏了。為什麼?他沒說有罪,他說了沒罪。所以,婆羅門就說人家說沒罪對吧?我們說好了,他說什麼就是什麼,人家說沒罪那就是沒罪。結果從此之後一直殺生供血。你看,包括尼泊爾在內,一年殺幾十萬條生命做供養,特別恐懼。據龍樹菩薩的《大智度論》說,那些殺生供血的人,殺生的時候說:你不要找我啊,那是婆娑仙人說的,可以把你殺了,不是我要殺你的,然後就把對方殺掉。這就是這裡面的故事了。聽懂了嗎?以這樣的方式來作惡殺生的話,罪過更嚴重,就是這個意思。嘉:五、由事故重者,謂若殺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長、委信、有學菩薩、羅漢、獨覺。及知如來不能殺害,而以噁心出其身血跋:此語顯示「生起以噁心出佛身血的無間罪的噁心,於義雖不能弒,然必須心中有殺想」之說不合理。。「由事故重者」是什麼呢?即「謂若殺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長、委信、有學菩薩、羅漢、獨覺。及知如來不能殺害,而以噁心出其身血。」這些罪過非常嚴重。這裡說到了一些問題:(1)比如,殺畜生當中身體非常龐大的——牛、馬、大象之類的,比身體非常微小的,如蚊蟲之類的,殺生罪過更大。(2)另外「人或人相」,人是人,「人相」是什麼意思呢?即孕婦肚子裡懷的孩子等等。(3)父母、兄弟、姐妹或者尊長,就是心裡互相信任、互相依賴的這種人,如果殺的話罪過更嚴重。(4)然後是有學菩薩,包括阿羅漢、獨覺及如來,明明知道不能殺,但是出佛血等等,罪過非常大。前面所說的與事、與邪執、與無對治、與加行以及意樂等等,與這五種相反的惡業相對而言比較輕。好,我們基本上把殺生的輕和重說完了。那上午的時間也就到了,阿彌陀佛!【往期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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