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就在今天,具荷拉哥哥的代表律師對外宣布,稱具荷拉哥哥和母親將以6:4的比例繼承具荷拉的遺產。
這一消息引發了網友的熱議。
具荷拉的母親究竟做了什麼,讓網友的反應這麼大呢?這事還要從具荷拉的原生家庭說起。
具荷拉母親在她不到10歲時就離家出走,再也沒有回來,音訊全無。
對於母親殘存不多的記憶中,是母親帶著懵懂的她去了一個「陌生的叔叔」那裡。
那個叔叔是誰,荷拉不知道,但她能看出母親喜歡那個叔叔勝過喜歡家裡的每一個人。
母親離開後,父親要外出打工養活全家,她和哥哥被送到了奶奶家。
雖然母親仍在世,父親逢年過節也會回來,但是兩個孩子幾乎過上了無父無母的生活,兄妹兩人互相依靠,填補親情的空缺。
在具浩仁的採訪裡,他坦言了原生家庭的缺失所帶給自己和妹妹的不幸。
「小學畢業典禮,初中入學儀式,初中畢業典禮,有的朋友都會和家人一起度過愉快而珍貴的時光。但我沒有一張和家人的畢業入學合影。
因為擔心被嘲笑被孤立,所以我也曾裝作我是有母親的,但越是這樣做,母親這一位置的空缺就越鮮明而巨大。
對別的孩子來說,母親這樣的存在是用來耍賴撒嬌,纏著要求給買玩具的,但對於我們兄妹來說,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機會。」
哥哥尚且如此,年紀小的具荷拉的缺失不言而喻。
在具荷拉生前所寫的日記中,我們能在她的字裡行間感受到這個姑娘對生母的恨意和對母愛的渴望。
日記裡,有她對母親的指名道姓:「把我生下來的宋XX。」
有母親帶她外出外遇的真實經歷:「從我小時候帶著我,出去跟別人外遇……」
還有她對母親的憤怒控訴:「如果要丟下我幹嘛生我。」
她還會安慰自己,稱自己不難過,沒事的...
因為極度缺乏母親的關愛,具荷拉生前經歷了常人無法想像的痛苦。
2019年11月24日,具荷拉去世,就在粉絲和網友為此感嘆並感到可惜的時候,爭奪具荷拉遺產的戲碼開始上演。
02
在具荷拉的葬禮上,具荷拉的母親畫著精緻的妝出現在葬禮上,還要和明星們合影。
她還因為覬覦女兒的遺產,曾嘗試在靈堂裡錄下和兒子具浩仁的對話,但卻被具浩仁當場發現並刪除了。
面對媒體,具荷拉的媽媽更是不要臉的宣稱:女兒在找我,女兒要媽媽,我並不是突然出現要討遺產。
確實,是具荷拉找的媽媽,那是因為常年被抑鬱困擾的具荷拉多次接受心理諮詢師的治療卻無法釋懷,在諮詢師的建議下,哥哥把找回失散多年的母親填補妹妹空缺的母愛作為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生母是找到了,可是治療的結果就是具荷拉說的那句話:白見了。
具浩仁還透露,母親至今都沒有去過妹妹的墓地,哪怕一次也沒有!
可是轉過頭卻能在電視節目上,訴說和女兒很「親密」,為女兒做了很多她們不知道的事。
甚至還表示,這些年未曾對兄妹倆給予關心,是因為「迫不得已」。
20年前拋棄年幼的孩子,20年後又想來繼承女兒遺產,只能說這種母親真的是厚顏無恥至極。
根據韓國的法律,「即使父母長時間沒有盡到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如果子女因事故等原因比父母先死亡,在無特殊的情況下,包括死亡賠償金在內的子女財產將由遺棄子女的父母繼承」。
因為具荷拉自殺前沒有留下任何遺囑,按照這個法律,具荷拉的媽媽可以分到女兒50億韓元(約3000萬人民幣)一半的錢,而具荷拉的爸爸可以分到另外25億韓元。
所以哥哥向法院提起訴訟禁止母親擁有遺產繼承權。他還請願設立「具荷拉法」,這是一項當父母或子女怠慢履行撫養義務時禁止其繼承財產的法則。
這件事情也激怒了具荷拉的父親,
「拋棄年幼的子女離開了家,有什麼資格要財產?!」
具荷拉的生母繼續在節目中訴苦稱:「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有很多話要說,我只是沒說出來罷了。我當時所做的最錯的事情就是沒帶著孩子們一起走,沒聯繫他們兄妹也是因為我經濟條件實在是不差,身體也不好。」
看完簡直呵呵了...
蘇芒說過:
女人最大的錯誤是隨便生孩子。這樣的女人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就是為了讓孩子來受罪的!
稀裡糊塗的生,亂七八糟的養,等孩子出息了,又開始出來吃紅利,還理直氣壯「我給了你生命,你就得回報我一切!
能進行這樣道德綁架的人,真的不配為人母,更不配為人。
03
之前看過一個新聞,浙江的王女士有三個兒子,在他小兒子1歲的時候,因為超生,王女士把小兒子送人了。
之後,王女士就一直沒去看過這個小兒子,兩家沒什麼聯繫,互不打擾。
過去的30年裡,養父母卻把這個孩子當親生兒子一樣,培養他上學。大學畢業了,小兒子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年薪能過55萬。
最近,70歲的王女士,突然聯繫起了他的小兒子,背後的原因荒誕至極。
原來她得了腦栓,行動不便,老伴去世了,還欠下了不少的債務,大兒子二兒子又不成器,生活拮据連自己都養不活別提給她治病了。
她沒錢了,所以她想到了自己的小兒子,希望自己有錢的小兒子,能贍養她。
這件事在當時掀起了激烈的討論。
因為她的小兒子一直都不願接電話,看起來並不願意幫助這個母親。
這讓他遭到了整個網絡的道德綁架,很多人都說他:冷血、無情、良心被狗吃了......
真的不乏這樣的,從小拋棄孩子,或者離異家庭一方不管孩子了,結果孩子長大成才了,回過頭要求孩子贍養他,旁人也跟著好像站在道德制高點上,一句「不管怎麼說,他都是你親生父母,你幫幫他怎麼了?」
這種旁人也是真煩人,讓我想起郭德綱曾經說的一句話「我挺厭惡那種不明白任何情況就勸你一定要大度的人」
講真,上面那位是合格的母親嗎?
生,是因為意外。養,未曾有過。
今天的再次找尋,也與愛無關。
送出去的時候,你的想法是希望這個孩子不要和你再有任何牽連。
現在,看到小兒子發達了,就想他來幫你養老。那麼,小兒子又憑什麼一定要背負這個家庭的怨債呢?
04
當然寫下這些,不是想說,父母的過錯,兒女應如何耿耿於懷,那個從小被抱走的孩子,就一定該對自己的母親、兄弟置之不理。
而是,當我們還有能力的時候,當孩子還小,未來還未寫就的時候,我們,為人父母者,可以給孩子更多的愛和關懷。
導演李安曾經說過一句話:
我做了父親,做了人家的先生,並不代表說,我就很自然的可以得到他們的尊敬,你每天還是要賺他們的尊敬。
你要達到某一個標準,因為這個是讓我不懈怠的一個原因。
愛是相互的,贍養是優秀的父母從孩子身上得到的肯定的、自覺的回報。
生而不養,生而不教......那對不起,你該把心思花在自己身上,放過孩子吧!
最後,希望這個世界上可以少一些這樣的家庭,這樣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