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日,有一條微博熱搜是關於張雨綺在微博上力挺鹿晗當年勇敢公開戀情,網友猜測起因是張雨綺對「楊天真反對所有藝人公開戀情」言論的回應。不管起因如何,在你看來,愛ta需要告知全世界嗎?
2017年,那時候的鹿晗是娛樂圈的頂流偶像,正是大紅大紫的時候。當時鹿晗和關曉彤的戀情在沒有被媒體曝光的情況下,他選擇了優先主動公布戀情,一度導致粉絲沸騰,微博癱瘓。後來大家也可以看到,鹿晗的事業逐漸下滑,但是他和關曉彤的戀情直到現在都很穩定。可見鹿晗並沒有後悔當初的決定,他在採訪中也回應過「我又不是傻子,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那麼,作為素人的我們,還有什麼顧慮不願意公開戀愛對象呢?
感情中,公開才是戀情,隱藏就是備胎。兩個人決定在一起之後不一定要第一時間對家長公開,但是一定要對同齡人的圈子公開,尤其是兩個人共同的朋友圈。
公開戀情就意味著ta向所有人宣布:我是有家室的人,提醒自己在這段感情中承擔起該有的責任,讓還對自己抱有曖昧態度的異性保持距離;同時,ta也在向所有人宣布:這個人是我的,你們沒機會了,也是給戀愛對象一份安全感。
有些人覺得在社交網絡公開戀情是刻意秀恩愛,會打擾到別人的朋友圈。公不公開不重要,我愛你才是最重要的。
公開戀情是對你戀愛對象身份的承認。公開戀情不是刻意秀恩愛,公開之後,一天從早到晚無時無刻發兩個人各種動態,那才是刻意秀恩愛。
如果連你身邊的朋友都不知道我的存在,你瞞著你朋友愛我,那麼,你是不是也會瞞著我,愛別人?
公開,忠誠是愛一個人的基本體現;所有不公開的戀愛都是給別人留機會;
隱戀隱情必將是感情的隱患。
愛就要坦蕩蕩,除非對方是特殊工作者,例如國家機密部門工作者。如果不是的話,我既然值得你喜歡我,那麼,我為什麼不值得你公開我呢?
「你不在陽光下吻我,我幹嘛要生死白頭」
愛一個人,就要勇敢地去愛,大膽地去愛,只有陽光下的愛情才能散發著璀璨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