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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大的舞臺只一架鋼琴,燈光盡數撒在舞臺中央。我的指尖熟練按下每一塊黑白琴鍵,一整晚的月色以一個漂亮的尾音結束。
我緩緩合上琴蓋,走到舞臺末端揚起左手再放到胸前,俯身鞠躬。
這種鞠躬的方式我只在電影裡見過,一開始只覺得浮誇,不過身邊的人都希望我做這個動作,那我便把它加入考慮的範圍內。
不出所料,臺下響起此起彼伏的歡呼雀躍,甚至夾雜著口哨聲和尖叫。
我皺了皺眉。
這是我回國之後的第一場巡演,從給老師幫襯,到自己開專場,來看我演出的聽眾越來越多,然而真心為了我的琴技而來的卻少之又少,漸漸的,我的聽眾成了我的粉絲,我的每一次演出,一群姑娘齊聲喊著我聽不懂的口號,我無奈卻也無法開口。
燈光熄滅,我轉身走向後臺,助理湊上來說我最後的鞠躬太驚喜,我邊笑邊往後退了一步。
我拿著休閒西服走進更衣間,身上這件燕尾服是我助理買的,看到的第一眼我就想把衣服拍到他的腦袋上,這身衣服穿在身上直接可以參加Cosplay了,cos血族親王,不過當我被半逼半搡地穿上了之後效果還行,後來想想應該是有我的顏值加持,這衣服誰穿誰被當街逮捕。
我到梳妝檯前拿上了之前放在這兒的車鑰匙,助理見我沒換便裝,又湊過來問我為什麼還換西服,我嘆了一口氣,很不想搭理他,但還是開口了。
「去喝酒。」我說。
出了劇院大門,一群姑娘在門口圍著說些什麼,第一個看見我的人大聲指著我喊我的名字,接著所有人舉著手機雛鳥歸巢似的擁向我,保安衝上來隔開人群為我開了一條小路,我快步走過去。
驅車拐了兩個街區才甩開窮追不捨的車輛,有時候挺佩服這些所謂的我的粉絲們,接近凌晨的後半夜還在蹲我,一開始我挺感動的,後來助理告訴我這些不是粉絲,是私生。同行都來向我取經,他們渴望我的人氣,可我被他們嚮往的榮光壓的透不過氣。
在後臺的時候聽了一嘴,今晚熱搜前五又被我承包了,無非是一些刻意設計好的表情和動作,評論區分化也很嚴重,我的粉絲拿著我都不知道什麼時候的圖控評,還有一半,打眼兒一掃滿屏質疑聲。
我扶著方向盤笑了笑,有時候會覺得這些東西真諷刺。不是明星的命,有著高於明星待遇。
我把車開到馬路的盡頭,拐進一個狹窄的巷子裡,車開不進去,我停在路邊就下車隻身走進去。
這條巷子燈光昏暗,唯有盡頭那閃著霓虹燈的招牌依舊光彩奪目,牌子上清晰地寫著兩個大字——「青春」。
「青春」是一家地下酒吧,規模不大,但歷史悠久,從我高中搬到這附近時,這家酒吧就已經經營了很多年。
它叫「青春」,也的的確確裝載著我的三年青春和一個……我不敢忘卻的舊人。
我慢慢地向那處光亮走去,我大口地呼吸著這裡的空氣,很久沒有再來過了,但當那種熟悉的、親密的氣息向我捲來,把我包圍在它溫暖的臂彎裡,就仿佛時光的齒輪不停轉動,而我的青春仍舊光彩靚麗。
我走近那個侷促的通往酒吧的地下通道,抬起手掌輕輕地撫摸牆面的每一處,我用手指細細的去感受牆面凹凸有致的曲折變化,漸漸浮上水面的字句伴著記憶湧上心頭。
好像又回到某個盛夏,我拿著鑰匙,偷偷地往牆面刻字,這裡寄存著我的點滴時光。後來,刻字的人又多了一個,我在左邊牆上刻,他就在右邊刻,我們刻下的字句每一句都寫滿了彼此。
我走下石階,漸漸變響的音樂傳進我的耳膜,各種顏色的燈光照耀著,濃鬱的酒精充斥著我的鼻腔,捧著高腳杯的賓客抱在一起高歌。
我走到吧檯旁的高腳凳坐下,側身對著裡面忙活的酒保彈了一個聲響清脆的舌音。
「蔣丞?真的是你?這得多少年沒見了?」酒保頓了頓手上的動作,向我的位置大步邁過來,他繞出吧檯很用力地摟了我的肩,「現在都成大明星了!」
「我就一破彈琴的。」我笑了笑,「好久不見。」
「喝點什麼?」酒保對我露出了一個大大的笑臉。
「老樣子。」我說。
他想了一會兒,開口:「我想起來了,Highball對吧?你還是老樣子,明明酒量很差還偏要喝,說實話那些年如果沒你天天來天天點這個,這酒我早就不賣了,喝著跟糖水又什麼區別。」
「是啊。」我笑了笑,「對了,那誰還在唱歌嗎?我記得以前他都在這唱的。」
「誰?」酒保頓了一下,「嗐,你說那個小歌手?好幾年前就不唱了。」
我有點失落,我一直來這家酒吧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之前的歌手我很喜歡,突然有一個人從你的記憶力刪去的感覺很不妙,就好像我記憶裡的故事少了一部分。
他見我不說話,又說:「不過,現在招的歌手也不錯,自彈自唱,挺好聽。今晚就有節目。」
我抬眼看他:「什麼時候開始?」
「現在。」他向不遠處的小舞臺努了努嘴。
燈光和音樂隨著話音一起停止,我的心也跟著停了一瞬,幾秒之後幾束燈光在小舞臺匯集,照著一個空話筒架,接著,我看見一個戴著鴨舌帽、身材高挑的男人抱著手中的吉他走上舞臺,他把話筒插上去,調了調高度。
我眯了眯眼,仔細看他,燈光打在他的帽沿上,影子撒在他的五官上,我很難看清他的長相,卻在一瞬間認出了我面前的這個人。
我不敢回想我們之間流逝的多少年的歲月。突然,那模糊的記憶隨著他的出現,在我的腦海中漸漸變得清晰起來。
我看見那個把校服脫下來系在腰上,站在我家樓下喊我名字的少年;我看見那場籃球賽,他背著陽光向我走來的身影;我看見某個仲夏夏末,他騎著摩託帶我去山崗放煙花,我在他的後座上環著他的腰;我看見他在學校禮堂彈著這把吉他,他說,這首歌只唱給我……
臺上的人坐在高腳凳上,一隻腳搭在槓欄上,另一隻腳隨意搭在地面上,這個姿勢我看了好久好久,他一點都沒有變,歲月衝洗不掉他一絲一毫的少年氣。
我向星辰下令,我停泊矚望,我讓自己登基,做風的君王。
阿多尼斯寫這句詩時,眼前是不是也有這麼一個少年,他乾淨、明媚。
顧飛在彈一首流行的民謠,他的嗓音低沉有力,我好想問問他還記不記得,他說只唱給我的那首歌。
一首歌唱完了,底下的姑娘為他尖叫,捧著鮮花獻給他。
我用兩根手指扣了環放到嘴邊,吹了一聲響亮的口哨。
他朝我看過來,眼神交匯的一瞬間,我看見他很明顯地頓了頓,接著邊走到舞臺邊緣,微微俯身接過那束鮮花。
酒保笑著對我說,這是他第一次接受獻花。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我不敢開口,我的心像是被緊緊揪住,喘不過來氣,我怕我再一次開口時,眼淚會止不住地流淌。
我起身走上石階,倚著牆壁點菸。
「麻煩讓一下。」
我不用回頭就知道是顧飛,我微微側身看著他笑了笑:「花挺好看。」
他沒有說話,直接與我擦肩走出去。
「好久不見,」我說,「顧飛,我回國了。」
他站在那裡怔了好久,最後深吸一口氣,看向我。
「你現在是以什麼身份和我說話,」顧飛冷冷地笑了一聲,「鋼琴家?還是分開了十年的前男友?」
我愣了一下,原來耿耿於懷的不止我一個。
當年得知出國消息的時候,我已經在通往歐洲的飛機上了,我的手機也被清空了所有信息,我試著尋找他們和他的消息,我找了十年。
養父母作出的決定根本不會把我算在決策人之內,我在英國的一所音樂學院獨自一人學了十年的鋼琴。
那些漫漫長夜裡,能救我的只有我。
「對不起……」我想和他解釋,但他不給我留機會。
「我不需要這句話,」顧飛轉身看著我。
「我沒說過分手的話。」我說,「所以,我現在還是是你的男朋友。」
「蔣丞,」他突然笑了起來,說出口的每一個字都是一個重音,「我以為我們會永遠在一起,後來想想是我自作多情了,是我耽誤了你的大好前程,對不起這句話應該由我來說。」
顧飛轉身出了這條巷子。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這種重逢太隨意,也太致命,我猜想了無數個我們重逢的方式,我在心裡打好了每一個場景對應的話,唯獨少了這一個,以至於這一次,我一個字也說不出口,我以為我們會像以前那樣,但我沒有考慮到,十年的歲月不可能無縫銜接。
一口都沒抽過的煙現在已經快燃盡了,我把菸頭按在牆壁上。我攤開手掌細細的拂過那面牆,順著每一個筆畫,找尋每一個遺失十年字句。
我摸了半個小時,終於把那面牆最中間的凹凸字跡摸清了。
那面牆上寫著那年我寫給顧飛的話。
——希望我們都能像對方一樣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