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7歲的臺灣高中生林依晨,經歷了人生中最可怕的一夜。
那一晚,林依晨睡得正香,突然被一陣大力推醒,朦朧中,她看到媽媽的臉痛苦得扭曲著。
「我不行了,快,給我萬金油。」媽媽虛弱的說。
慌亂中,林依晨挖了一大把萬金油塞進媽媽的嘴裡,然後,叫醒在隔壁熟睡的弟弟,姐弟倆一起把媽媽送進了醫院。
送到醫院,得知媽媽是小腦中風,差點危及生命。
媽媽的生病,對林依晨打擊很大。父母分居多年,在她高中時便離婚了;媽媽辛苦拉扯著自己和弟弟長大,幾個月前外公又去世了;如今媽媽又生了重病。
「我開始發覺沒有什麼可以讓我依靠,我必須靠自己。」
17歲的林依晨,在那個可怕的夜晚後,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
人是會一夜之間長大的,那時的林依晨便是如此。
拼命三郎林依晨
事實證明,人走背字到一定程度,基本也就要開始轉運了。
第二年,為了掙錢給弟弟買電腦,林依晨參加了一個捷運超級美女選拔賽。沒想到,她竟然拿了個第一名,由此進入娛樂圈。
很多小姑娘一旦入了圈,基本也就荒廢了學業。
林依晨不同,她一邊拍廣告賺錢,一邊考大學。19歲的她,順利考入了國立政治大學韓文系。
很多人不太了解這所大學,在這裡科普一下,政大是臺灣五大頂尖高校之一,文法商管領域的頂尖學府,校友包括韓國瑜、宋楚瑜等等。可以說,相當於大陸的「中國人民大學」。
林依晨的「養家計劃」並沒有因為考入大學而終止。
大學一年級的林依晨拍了一部叫做《十八歲的約定》的偶像劇,算是正式出道。
大一的課程是很密集的,常常是從早上8點一直到下午5、6點,林依晨往往是夜裡拍一整晚戲,去肯德基趴著睡幾個小時,第二天再上一整天的課。
就連她的老師都說:「其實她有很多理由可以請假的,但是她並沒有。」
整個大學期間她戲約不斷,但學業基本沒被耽誤。只有一門日語課是掛科的,為此她還掉了不少眼淚。
但林依晨卻非常討厭被人叫做「學霸」——
「因為這樣,會顯得好像我不夠努力。」
許多年後,《惡作劇之吻》的導演評價林依晨:
「林依晨是那種非常嚴以律己的人,嚴格到讓人找不到她的不完美。拍她的戲,總擔心自己沒準備好。」
拍完《十八歲的約定》,興衝衝的林依晨將錢悉數交給了媽媽,卻發現了媽媽的另一個秘密:
十幾年來,母親一人撫養2個孩子,一直入不敷出,只能靠信用卡以卡養卡,所以家裡欠了很多外債。
從此,林依晨的人生信條就是「還錢」,很多年的時間裡,她把自己變成了一個拼命三郎。
最累的時候有多累?
她自己分享過一個故事,有次拍完戲她回酒店洗澡,迷迷糊糊中卻被冷水澆了一身,原來她太困了,在淋浴下面站著睡了一個小時,用光了所有熱水……
甚至因為身體的不堪重負,她還有過極為危險的「工傷」。
在拍廣告時,她吊威亞從20層高的樓上往下跳,哪知道,過於疲憊的她在快要落地的時候一不小心撞到了旁邊的道具上,暈了過去。
這件事之後,林依晨萌發了立遺囑的念頭,她對記者說:「這封遺書就是一封家書,沒有什麼特別的,但是,內容絕對保密。」
立遺囑那一年,她只有23歲。
那一年,有兩個男人,也是23歲。
一個叫胡歌,一個叫鄭元暢。
23歲,遇到兩個男人
林依晨的拼命,為她帶來了幸運。
在她23歲的那一年,林依晨迎來了自己演繹事業的大運之年。
那年她有兩部劇上映,一部叫做《天外飛仙》,這部劇讓她進軍內地影視圈;另一部叫做《惡作劇之吻》,這部劇讓她紅遍兩岸三地,成為很多人的童年偶像。
胡歌和鄭元暢,就是此時,分別以「地瓜」和「江直樹」的身份,走進了林依晨的生命裡。
23歲的上海男孩胡歌已經出演了《仙劍奇俠傳》,是頗有名氣的盛世美顏,少年成名,最是得意不凡。誰能想到,巨大的災難已經在不遠的明天等待他了。
2005年的臺中男孩鄭元暢,因為飾演《薔薇之戀》裡的邪氣美少年而一度走紅,在此之前他很遺憾的錯過了周渝民大S的那部《戰神》,但還好,他沒錯過《惡作劇之吻》,這部足以讓他一生為傲的作品。
有很多人說過,鄭元暢和林依晨是他們心中的神仙CP。江直樹和袁湘琴,看起來是那麼的般配。
其實鄭元暢和林依晨的成長背景有相似之處,他們都是父母離異,都是從小賺錢養家,但兩人的性格,卻可謂截然不同。
林依晨為了演戲可以把命豁出去,6年拍13部偶像劇,還清了120萬人民幣,同時還考名校,拿高分,這需要怎樣的自制力。
鄭元暢則是連6塊腹肌沒練出來,在接《惡吻》前,他已經胖的快走樣了……
要知道,臉蛋和身材是一個偶像明星的「生命」,缺一不可。並不是說這樣忽胖忽瘦就不好,但足見鄭元暢對於事業的隨性態度。
一個是嚴以律己的拼命三郎,一個是嘻嘻哈哈的鄰家男孩。
23歲的他們兩個人,根本不可能,窮人孩子早當家的林依晨,又怎可能將自己交付給一個不成熟的大男孩?
鄭元暢曾經在很多節目中說過,「對林依晨有心動過,很多次」、「其實算是有追求過她」「我爸爸真的很喜歡林依晨」。
但這些曖昧不清的話,林依晨是絕對不會說的。她太冷靜,太克制,也太知道自己要什麼。
小綜(鄭元暢)對於她,就是一個好哥們吧,一個屬於少年時代的美好印記。
比起鄭元暢,胡歌其實和林依晨更像「心靈伴侶」,倒不是因為他倆之間有什麼緋聞。
而是,他們倆更像。林依晨就曾說過,胡歌像「另一個自己」。胡歌也曾說過,「我跟依晨屬於比較有默契的。」
2006年,他們一起經歷了「生死」。
那一年,拍攝《射鵰英雄傳》期間,胡歌出了一場危及生命的車禍,右眼縫合100多針,助理當場身亡。
歸來之後的胡歌,「美貌」不復從前。他用厚厚的劉海遮住右眼的疤,這個習慣持續到《仙劍3》也是如此。
人在危難時,最易交心,胡歌和林依晨的革命友誼,大約就是在那時結下的。他們雖未牽手,卻成為最了解彼此的人。
感謝渣男不娶之恩
胡歌和林依晨確實是「難兄難妹」,前腳,胡歌出了車禍,後腳,林依晨就得了腦瘤。
2008年6月,林依晨被驗出腦下垂體蝶鞍部出現約2釐米長的囊腫,次年做手術。據說,這種疾病高發於事業心極重的女性。
這件事情,成為林依晨事業的一個分水嶺,前半段,她拼死廝殺,在乎每一個人的評價,後半段,她只想好好享受自己的人生。
也就是這之後不久,她認真談了一場戀愛。
其實林依晨之前也坦言過自己的戀愛經歷,大學時期曾與一位學長交往,但因為學長不能體諒她的工作而分手;第二段戀情發生在好友許瑋倫過世後不久,林依晨突然意識到要把握當下,於是大膽地向心儀的人告白,卻因對方有女友作罷。比起灣灣的很多女明星,林依晨的戀愛經歷真的可以說少得可憐。
但28歲的林依晨,這次是認真的了,2010年,她認識了鄭家堯,一個比自己大14歲,家住豪宅的男人。
她會在媒體面前小心維護這個男人,也會為了他變成鬧脾氣的小女孩。
但一部電視劇,卻打亂了林依晨原本的戀愛生活,這部電視劇,叫做《我可能不會愛你》。
2011年,林依晨主演的電視劇《我可能不會愛你》播出,這部戲,也成為林依晨最有名的代表作之一。
一時間,兩岸三地的觀眾們,驚訝於那個曾經傻呆呆的小女孩湘琴,竟然已經成長為這樣成熟又自信的熟女。
按理說,林依晨應該趁勢再接再厲,但她卻選擇在這個時候息影閉關,暫停了所有電視劇的拍攝。
其原因,據說是因為鄭家堯無法容忍她在戲中與王陽明的大尺度親熱戲。
但最後,鄭家堯還是沒能娶到林依晨。具體原因,網傳是鄭家堯要求林依晨徹底回歸家庭,這是事業心頗強的林依晨做不到的。
然而事實證明,林依晨,應該感謝鄭家堯的不娶之恩!
因為就在5年後,鄭家堯被驚曝性侵朋友15歲的女兒,長達半年之久,甚至讓小女孩出現自殘行為。
據少女父母透露,鄭家堯防衛心極重,幾乎不提家世背景和工作內容,久了之後發現對方不僅沒工作,還和「乾姐姐」住一起,只有提到和林依晨交往的一段過去才侃侃而談,甚至會主動拿出兩人的合照和視頻四處炫耀。
如此渣男,還好林依晨沒有託付終身!
植樹湘琴再合體
雖然未曾結婚,但林依晨拍戲的速度卻明顯降低了不少。
從2012年到2015年,她出書、留學,順便接戲,過著隨性的生活。
在這一階段,林於超走進了她的生命。一個不論外形、年齡、經濟實力都與她頗為匹配的男人,兩人結識多年,卻在兜兜轉轉之後又談了3年戀愛,才最終結婚。
林於超在美國有自己的企業,林依晨則常年留守臺灣照顧公婆。兩人聚少離多,卻自有一番默契。
其實在外人眼裡,林依晨的歸宿似乎也沒那麼完美,但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只要依晨自己覺得適合,別人也無需置喙。
反倒是一眾看客,常常對她頗為意難平。有人嘆胡歌不主動,有人恨鄭元暢錯過了。
2015年,33歲的胡歌憑藉《琅琊榜》《偽裝者》一炮而紅。在頒獎典禮上,胡歌說:
「感謝依晨,她對我說過兩句話,第一句話,演戲是一個探索人性的過程;第二句話,她跟我說,她是用生命在演戲。這兩句話我會記一輩子。」
用生命演戲,這是對林依晨最高的評價,也是她為母還債、拼命養家那些年最好的註解。
不管林依晨今後還會不會接著拍戲,曾經那些年裡,她的的確確是個敬業的好演員。
戲外,她需要養家餬口,掙錢還債,讀書深造,被生活折磨出疾病。
但戲裡,她始終那麼單純可愛,無憂無慮,她的笑容,讓你相信幸福的意義不過如此。
2016年,34歲的鄭元暢和林依晨共同參加戶外真人秀節目《非凡搭檔》。
鄭元暢似乎也長大了,練出了腹肌,也學得更加穩重。就連林依晨都說,感覺他已經變得很不一樣了。
鄭元暢花了那麼多年變成江直樹,林依晨,卻從來不是那個袁湘琴。
銀幕上,林依晨一不留神喊出一句「直樹」。
那段已經被埋葬的青春,又被無數粉絲拿出來想念。
可惜啊,青春就是用來懷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