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板打斷我四顆門牙,老闆只賠我一顆牙齒的錢,我該怎麼辦?」3月21日,在長沙中南汽車世界永勝福田服務站工作的19歲小夥子任明打進本報熱線,稱去年12月因工傷打斷了四顆門牙,如今3個月過去,老闆卻只肯賠他一顆牙齒的錢。
■記者 賀衛玲 實習生 周丹丹
【員工】
鋼板打斷四顆牙,老闆賠一顆
任明來自嶽陽市嶽陽樓區三荷鄉,在永勝福田服務站工作一年了。2009年12月27日,這個19歲的小夥子在工作時,被一塊鋼板反彈擊中下巴,打斷上顎四顆門牙,下巴裂開一個大口子,被送到長沙市八醫院縫了7針。「我還沒談過戀愛的,以後怕是找不到女朋友了。」任明說現在的自己已經破相,連說話都有點結巴,走在路上總覺得別人在看他。
「老闆開始給我補了四顆假牙,但是不給我裝牙套,因為他捨不得出錢,一個最差的牙套也要500元。」任明說,因為沒有牙套,其中一顆牙齒裝了沒多久就掉了。在他的再三請求下,老闆劉田平又答應給他裝了一個牙套,補齊那顆掉了的牙齒。「可是其他三顆牙齒沒有裝牙套,很容易掉,吃飯都得小心翼翼的。」任明說,雖然和老闆再三交涉,但是他再也不願出錢裝另外三個牙套了。
【老闆】裝完牙套請走人
3月21日下午,記者撥通了永勝福田服務站老闆劉田平的電話。對於任明向記者反映的情況,劉田平予以否認:「誰說沒賠啊,我賠了啊,醫藥費的單子都在我這呢。」而任明的好友任雄偉告訴記者,他也曾致電劉田平請求他為任明裝另外三個牙套,但是他撂出了這樣的話:「裝牙套可以啊,裝完了請他走人。」
「我現在就等著他給我裝牙套,裝好了我就不幹了。」19歲的任明不是很懂得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覺得只要給他裝好了牙齒,就是開除他也行。雖然已經工作一年,但是他還沒有和老闆籤訂勞動合同。「這裡就是這樣的,大家都沒籤合同,都沒有買保險,連意外險都沒有。」任明說。
【律師】應趕快申請工傷認定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友友,他認為,任明在工作中弄掉四顆牙齒,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情況,應當認定為工傷。應該要求單位在事故發生後三十天內,或者在單位不予辦理的情況下,自己在事故發生後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在傷勢相對穩定時申請作勞動能力鑑定(即傷殘鑑定)。
張友友說,按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 1 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 2 個以上」,屬於十級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