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中心城區違法建設集中整治監督力度,提高違法建設發現率、處置率,根據《嶽陽市中心城區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嶽辦發電〔2020〕23號)要求,從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底,市中心城區實行違法建設舉報有獎制度。
一、舉報獎勵標準
對市民舉報違法建設且查證屬實的,根據所舉報的違法建設案件情節輕重給予首次舉報人300-1000元獎勵。獎勵經費由屬地區縣政府(管委會)負責。
二、舉報有獎類型
(一)市中心城區建成區範圍內正在建設的違法建設和重點項目建設用地範圍的違法建設;
(二)市中心城區有重大安全隱患、嚴重影響城鄉規劃實施和城市景觀的典型違法建設;
(三)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建設,或者為違法建設充當「保護傘」的。
三、舉報受理方式
(一)舉報違法建設
1.領導小組辦公室
(1)舉報郵箱:yywjzzjb@163.com;
(2)在線舉報:「智慧嶽陽」App「違建整治」專欄——「違建整治舉報」二維碼。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8691801(電話舉報)
3.各區縣
(1)嶽陽樓區:18173062098(電話簡訊微信舉報)
(2)嶽陽經濟技術開發區:18152643218(電話簡訊微信舉報)
(3)南湖新區:13077143547(電話簡訊微信舉報)
(4)嶽陽縣:7638558(電話舉報)
(5)君山區:8115119(電話舉報)
(6)雲溪區:8415369(電話舉報)
(二)舉報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建設,為違法建設充當「保護傘」
舉報電話:12388;舉報信件寄送地址:嶽陽市南湖大道市委五號樓信訪室,郵編:414000。
四、有關要求
(一)電話舉報和信件投訴要清晰描述違法建設的地址和違法建設事實,並留下姓名、身份信息和聯繫電話;微信舉報要上傳違法建設的地址:文字描述+微信定位圖,拍攝實時照片並定位上傳至少2張照片:1張近景、1張遠景;
(二)同一違法建設多人次舉報的,獎勵第一舉報人,舉報順序以受理舉報時間為準;兩人或兩人以上聯名舉報的,按件獎勵;
(三)以下情形的舉報不予獎勵:
1.舉報人為負有違法建設監管職責的單位、個人及其家屬的;
2.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或以匿名方式舉報無法取得聯繫的;
3.舉報事實不清,舉報內容難以確定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文件規定不予獎勵的其他情形。
(四)舉報受理單位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知悉舉報情況的有關人員應當為舉報人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洩漏舉報人的姓名、住址、電話、有關案情和接受獎勵等情況,違反規定的依法追究其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騙取獎金或惡意舉報他人的,一經查實,取消獎勵資格,收回獎勵資金,並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特此公告。
嶽陽市中心城區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