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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心中似乎都有自己的偶像。他們可能是歌手,演員或運動員。不管您的偶像是誰,能在現實生活在親眼看到您的偶像已成為無數人的夢想,因此「追星」這個詞逐漸形成。
那麼,您知道誰是「追星世界的發起者」嗎?我相信許多人會立即想到楊麗娟,她是一個女孩,她的父親為了滿足女兒的願望「追」劉德華而跳入海中身亡。
1994年只有16歲的楊麗娟開始追星。當時,楊麗娟幾乎迷戀劉德華。一年後,楊麗娟也為此放棄了學業,專注於自己追星的方式。也許是因為家裡只有一個女兒,所以可以說楊麗娟的父母服從了她。
1997年,她的父母拿出家中僅有的積蓄9,900元給楊麗娟,參加了一個香港旅遊團去看劉德華,但那一次她沒有見到劉德華。
後來,父母為了女兒追星把自己的房子也賣掉了,並全年在外面租房子。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楊麗娟的父親在2006年還賣掉了腎臟,目的是籌集資金,以幫助女兒到香港追星。這比賣腎臟和買iPhone要可怕得多!
即便如此,楊麗娟仍然沒有停止她對明星的追求。 2007年,楊麗娟終於如願以償,結識了劉德華,並安排與劉德華合影留念。
楊麗娟追星的道路上,最令人震驚的一天是2007年3月26日,因為那天是她父親跳入海中自殺的那一天。這個消息震驚了所有人。
在自殺之前,楊麗娟的父親還寫了一張自殺遺書,並斥責劉德華。突然之間,楊麗娟的追星舉世聞名。
也許是她父親的離開,使楊麗娟看開了一切。她第一次指責劉德華,也跟隨母親回到了大陸。
自此事件以來已經過去了十多年,那麼楊麗娟的生活現在如何?從楊麗娟和魯豫之間的對話中,我們可以知道,楊麗娟現在做得並不好。
也許是由於一系列非同尋常的舉動,加上她還沒有讀完高中的事實,所以她從未找到一個像樣的正式工作,靠著打工維持現狀,長期領薪約2000元,每年租一間廉租房不到1000元,生活不是很好。
楊麗娟在那次採訪中說:「重來,不會再這樣了。」但李麗娟目前最應該做的是珍惜當下的生活,努力過上更好的生活。
在當今時代,追星一直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每個人都必須在追星過程中盡其所能,並且不要做超出其能力範圍的事情。這也提醒我們,在做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時,我們都必須把握規模。,
楊麗娟已經43歲了,並沒有結婚,但是她的生活很愜意。從楊麗娟的最新行為我們也可以看出,凡事不要過度,一旦過度就有可能是你自己掌控不了,這樣的結果往往不是你自己想要看到的,因此要堅持適度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