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剛18周歲,就要去外地讀大學了,我們剛發現她已經懷孕8個多月了。怎麼辦啊?能不能幫幫我們?」昨天中午,一對外來務工夫妻打進新聞熱線求助。昨天中午,記者來到這個高三女孩麗麗(化名)的家。
故事
女兒懷孕8個多月,父母才猛然發覺
在市區西郊一個小區門口,麗麗的父母焦急地走向記者。母親消瘦而皮膚黝黑,開口第一句就是:「幫幫我們吧,家裡跟天塌了一樣,孩子才18歲啊。」父親沉默寡言,他說,做夢也沒想到會碰到這樣的事。
麗麗的父母在附近擺攤賣菜,家裡收入拮据。出租屋只有50平方米,隔了兩間臥室和廚房、飯廳,家裡堆滿了各種各樣的雜物。
走進第一間臥室,幾乎沒有光線,極其昏暗,也沒有開燈。麗麗坐在床邊,最明顯的是高高隆起的肚子。她臉上的稚氣和高聳的腹部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看到記者,她明顯很侷促,偶爾才抬眼看記者一眼,眼眶通紅。
母親坐到床尾,痛苦地敲著床板說:「我怎麼這麼糊塗啊,都8個月了才發現。」現在回想起來,蛛絲馬跡是早就有了的。母親絮絮叨叨地回憶:「我也奇怪過,她每天飯吃得很少,可人卻明顯發胖了,以前很瘦,現在吃這麼少就胖了。」「她進門的時候,經常拿包擋著肚子。」「她衣服穿得很寬鬆,根本看不出。」母親拿起床邊一件能裝下兩個麗麗的衣服說:「衣服這麼大,我怎麼看得出。」
「她心裡的思想負擔肯定很重,很久沒笑了,回家就躺床上。」父親蹲在門口,聲音壓抑而痛苦。可是,當時這些跡象都被忽略了。
父母每天早上4點就出門擺攤了,麗麗兼職打工回家往往晚上10點多了。長期以來,父女和母女之間很少有深入地溝通。
母親懊悔地說:「她從小跟奶奶生活,我平時脾氣也不好,二女兒都說我對姐姐兇。」直到前幾天,麗麗的母親突然發現,女兒的肚子怎麼這麼大,下意識地伸手去摸,才發現女兒懷孕了,月份很大了。她趕緊帶麗麗去醫院檢查,B超顯示,胎兒已經33周多了。
「我不敢跟家裡說,湊不夠流產的錢」
父母的語氣焦急、挫敗、無奈兼而有之,聽著這些,麗麗紋絲不動地坐著,如泥胎木偶一般,臉上也幾乎沒有任何表情。隔了很久,她訥訥地說了句:「我不知道會懷孕的,我真的不知道。」神色惶恐而驚懼。
家裡經濟拮据,初三畢業後,麗麗每天放學後就去做服務員,晚上10點左右下班,每個月能賺1000元左右。高中三年的日常開銷,幾乎都來自打工,家裡偶爾會給她一些錢。
麗麗說話聲音很輕,眼眶通紅,說得緩慢,往往只肯說一兩個字。她腹中胎兒的父親是麗麗在打工時認識的,時間不長,對方大概20歲,應該是湖南人,也是在寧波打工的。認識不久後,兩人就發生了性關係。
「我不知道這樣會大肚子的。」發生性關係後不久,兩個人就分開了。麗麗說,男的應該回湖南了。4個月前,麗麗後知後覺發現自己懷孕了,打電話給對方,對方毫無反應。後來,就再也聯繫不上了。
「我沒辦法,不敢跟家裡說,會被罵的。」她對性知識幾乎沒有了解,甚至不知道孩子多久後會出生,也沒有做過任何檢查。
有一次,她在手機上搜索流產的信息,鼓足勇氣在網上留言諮詢流產要多少錢。收到的回覆是5000~6000元。
「我錢不夠,打工賺的錢不多,平時都用掉了,我就想著,要快點存錢。」可是,她始終沒辦法存夠這麼多錢。
肚子一天天大起來。孩子會動了,在肚子裡拳打腳踢,可她毫無身為人母的快樂。照舊打工、儘量避開父母的視線、回家就在床上躺著……肚子一天天大起來,她能做的,只是每天想辦法穿更寬鬆的衣服。
下個月就要去大學報到了
麗麗讀的是職高,她之前也收到了外地一所大專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今年9月份就能去學校報到了。那是她期待已久的人生。
她低頭看著和西瓜一樣渾圓的肚子,不知道人生的路將走向怎樣的拐點。她說,男方消失在人海,聯繫不上,即使聯繫上,估計也不會對胎兒負責。
這幾天,母親帶麗麗去公立醫院檢查,醫生說胎兒已經33周,健康,但已不能做引產手術。母親又帶麗麗去了民營醫院。有醫院說,8個多月再做引產,風險很大,手術費用2萬元左右。想著安全得不到保障,母女倆又回來了。
「記者,你說現在怎麼辦?」麗麗的母親看著記者,眼神焦灼。「麗麗,你自己內心是什麼想法,有什麼打算嗎?」記者幾次問。「我不知道。」她停頓了會說,我養不起,也不可能養。室內陷入了長久的靜默。
說法
孕28周以上流產要有明確指症
遺棄嬰兒將構成遺棄罪
寧波市婦兒醫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規定,妊娠婦女懷孕28周以上流產的話,要有明確的醫學指症,如胎兒畸形,有嚴重先天性疾病等。顯然,麗麗腹中的胎兒不符合這一情況。需要提醒的是,胎兒月份大了,母親年齡又小,做引產手術,有較大風險。
昨天,記者聯繫了多個部門,工作人員都表示,麗麗的父母應該起到監護責任,麗麗及胎兒的父親都應該對新生命負責,不能因為碰到問題,就希望推給社會。
聽記者轉述了麗麗的遭遇後,寧波市婦聯婦女權益保障部的工作人員痛惜地說,父母該多糊塗,和剛滿18周歲的女兒在一個屋簷下生活,直到女兒懷孕8個月才發現,麗麗的父母沒有對自己的女兒起到監護責任。麗麗顯然也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婦聯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如果麗麗後續要追究男方法律責任等,婦聯可以提供相關的法律諮詢和援助。
婦聯工作人員再次強調,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應盡到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希望更多的家長能引以為鑑,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
「需要提醒的是,遺棄嬰兒肯定是不可以的。」浙江尚甬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陳翔說,父母故意丟棄嬰兒,情節惡劣的,比如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最高可獲刑5年。如果情節嚴重,比如虐待嬰兒、遺棄導致嬰兒死亡的,可能會從遺棄罪轉化為故意殺人罪。
採訪中,也有部門的工作人員感慨:這實在是一起悲劇。不能引產、不能遺棄、不能把孩子送人……這些規定固然沒錯,麗麗似乎只能生下孩子並撫養長大。可18周歲的麗麗雖已成年,可也還是個孩子。麗麗的父母照顧麗麗姐妹倆都力不從心,家庭經濟又這麼困難,如何有能力來撫養這個嬰兒?麗麗才18周歲,此前雖然靠課餘打工基本能負擔自己的日常消費,如何能帶著孩子再繼續學業,照顧孩子的同時又負擔起撫養和監護的責任?單親媽媽、獨立撫養孩子,對一個花季女孩來說,實在太殘酷且沉重了。
昨天晚上,記者把大家的說法轉告給麗麗,她表示感謝,說會再慎重考慮。我們也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