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是刻在中國文人骨子裡的基因。
小時候我們學詩,很多人會背的第一首就是「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作家創作靈感源於生活經歷,即使是無腳鳥,也有最眷戀和血脈最相融的地方,眾多人物從他們的故鄉生根發芽。
央視最近做了一部紀錄片——《文學的故鄉》
目標角度下,本片的被採訪人物有賈平凹、阿來、遲子建、畢飛宇、劉震雲和莫言。這是由北師大紀錄片中心主任牽頭的項目,他們走訪了6位作家的故鄉,還遠赴日本、美國、歐洲,感受這些文字在世界文學界的影響和作用。
作家的感受和試圖輸出的觀點早就在自己等身的著作裡了,而這部紀錄片,更像是他們版本的《我和我的家鄉》。
首先鏡頭對準的人是賈平凹。
賈平凹這個名字首先就很陝西,方言裡「平娃」和「平凹」同音,就連回到老家,村裡老人見到他也會拉著手叫一聲「平娃」;
他的故鄉在陝西丹鳳,古代時候金和宋的分界地。
故鄉,用賈平凹的話說,就是「美麗而不富饒」。小時候經常用一人份的苞谷汁,衝水兌著給三個人喝,生活很苦。在賈平凹小時候,因為父親改造感受盡了世態炎涼,很多工作做不了,很多想去的單位也不能去,賈平凹沒辦法只好去了水庫工作。
結果因為勤勤懇懇珍惜機會,賈平凹陰差陽錯地去了西北大學,讀了中文系。中文系的出路無非就和大多數人一樣當編輯,而賈平凹很刻苦,他白天工作晚上寫作,在5平米的小屋子裡夜夜熬燈油,他大學畢業的第二年,他就獲得了「優秀小說獎」。
有時候寫不出來了,他就找自己的朋友何丹萌帶他去家鄉商洛,白天兩個人走村躥宅收集素材,晚上就頭對頭趴在方桌上奮筆疾書。
「滿山的枝柯,分不清哪一枝是老鹿的角。」這樣靈性的句子,就出自這段時間的陝南。
他樂於採風,當時正好是承前啟後的80年代,新思想剛剛激蕩,國外文學剛剛對中國這批作家產生影響。
當時賈平凹的生活也發生了很大的影響,那時他的父親去世,他本人在心情沉鬱中創作了《廢都》,這本書問世的最初半年很成功,大家都在爭著搶著要他籤名,一時間洛陽紙貴。
因為當時很多人覺得,這書把家鄉農村的落後生活展現得令人不適,書裡還有大量性描寫的橋段,即使獲得了法國的費米娜文學獎依然臭名昭著。
用賈平凹的話說:「依然是靠盜版存在的,我家就有《廢都》60多個盜版版本。」
雖然這本書給賈平凹帶來了幾乎十年的心理陰影,但他一直在埋頭耕耘。
他每天寫作十幾個小時,一年能寫幾十個短篇,十幾個中篇。即使《廢都》的陰影仍然籠罩在心頭,但他還是創作出了新的作品,《秦腔》。
《秦腔》和故鄉是離不開的,這本書裡故事發生的地點叫「清風縣」,實際上卻是以他自己所在的棣花街的生活為素材寫作的。
賈平凹提出了一個叫「血地」的概念,是這樣說的:「血地,就是你娘把你生在這裡,這個地方對你產生的影響是最多的,要寫和生命最最有聯繫的……那就是秦腔這部小說。」
在《秦腔》寫作時,賈平凹找到了一些固定的人物。
「就像蓋房子時打下的樁」,所以裡面的大多數人都有原型,即使一些人已經去世,仍然還有健在的鄉裡鄉親知道自己被「平娃」寫進了書頁裡,當做一件開心的事兒。
備受好評的《高興》,也是一篇「同人文」。
《高興》的主角劉高興是賈平凹的小學同學和中學同學,他瘦,高,很會說話,不過在生活的岔路口時,他選擇去當兵而賈平凹選擇上大學,命運的岔路口把他們分開,賈平凹去了省城西安,而劉高興60歲才去城裡打工。
「高興」說,他們倆就像貼瓷磚,一個貼到了灶臺上,一個貼到了廁所裡……這個比喻,真的還蠻接地氣的。
不過因為賈平凹的「引薦」,高興也出了一把名,受到了各種電視臺的採訪,已經不打工了,還在幫人寫字謀生。
看到劉高興活得挺好,賈平凹卻說,如果要自己拉煤打工,肯定是比不上劉高興的。
現在,賈平凹所在的棣花街老路還在,但是也有了叫「清風街」的旅遊景點,模擬著這片土地上發生的事情。賈平凹也覺得能為家鄉做一些事情,讓大家生活水平提高,很好。
說完了尋根文學的領跑者賈平凹,我們再來看看將「魔幻現實主義」這個詞,在中國首次推上高潮的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管謨業先生 。
莫言小時候在山東高密的農村,小時候沒飯吃,一家人果腹的是不適合人吃的野菜,即使錘碎了也仍然喇嘴。
飢餓會給人前所未有的屈辱感,也讓莫言看清了人性的底線。
現在莫言故居已經變成了旅遊景點,但在幾十年前,這個土牆壘成的房子內壁上貼滿了報紙。有的正有的反,歪歪扭扭的,莫言躺在床上休息,沒事就看著報紙,正向的字正向看,反向的子倒著看……在這個逼仄的環境中,他完成了自己最初的閱讀啟蒙。
貧困讓他產生了背離的想法,後來走上了當兵的路。沒想到當兵的地方離家裡太近,莫言還覺得有點不開心。
在當兵的日子裡,他白天訓練種地,晚上回去就積極投稿寫作,很快小說就被一家雜誌社看上了,這也是管謨業第一次發現自己的作品變成了鉛字,他也變成了莫言。
後來參加軍藝考試,老師之前讀過他的作品,對他非常愛惜,甚至說出「就算文化課沒有過也要錄取他」的話。但是莫言考的很好,而且還笑稱,考試時候旁邊正好有一個世界地圖,試卷最後一道大題是「請說出中國周邊國家名字」,他天時地利人和,正好就地取材。
剛入軍藝的時候,莫言外表看起來並不起眼,在人群裡和其他人沒什麼兩樣。
他們那一代的人經歷過最巨大的變化,無論思想上還是文學上,都經歷過翻天覆地的認知,現在終於能聽、能讀、能寫了,每個人都像被憋壞了一樣。
軍藝文學系的安排也很簡單,早上聽課,下午大家就一起創作,當時有名校的教授開會,極大地拓寬了他們的知識面和視野,也是在這裡,莫言寫出了享有盛名的《透明的紅蘿蔔》。
這也是根據他的經歷所寫的,一個給鐵匠當學徒,拔蘿蔔被捉到的故事。經過作者意識的主觀加工後,形成了一篇奇詭美麗的篇章。
之前這本書叫「金色的紅蘿蔔」,但是編輯一看:到底是金的,還是紅的?於是大手一揮,直接改成「透明的」。莫言最初覺得不夠「輝煌」,但後來還是接受了這個美學範圍內的調整。
說來好笑,這篇剛寫完就受到了好評,各方要求開紅蘿蔔的研討會,然而服務員沒明白:透明的?紅蘿蔔?這是農業部的會吧?
之前是找不到素材,但是當積累到一定數量的時候,都是素材來找他。莫言屬於高產者,他的短篇不過夜,中篇一個星期就能寫出來……在同屆同學裡,他熬得最苦寫的最多,業餘時寫了幾十萬字。
《紅高粱》也是這樣被創作出來的。
他家門口有條膠河,膠河後面有孫家口橋,橋的石板現在還在,戰爭時期發生過壯烈精彩的故事,但是經過人的口口相傳已經帶有了文學色彩。
莫言說,明明過去了40年,但已經很難看出故事的原本面目了,這也是成文最後魔幻的原因。
「儘管時光是留不住的,但是石橋是永遠存在的……」
很快,莫言受到了張藝謀的賞識,老謀子帶著鞏俐和姜文,將《紅高粱》的故事和另一本中篇小說雜糅,搬到了大熒幕上。
「我要講的是我爺爺我奶奶的故事,七月初九,是我奶奶結婚的日子……」
雖然是在講爺爺奶奶的故事,但主角也不全是爺爺奶奶,而是高粱地,「像血一樣紅的高粱地」,一代代人的故事發生在這裡,又被記錄在這裡。
這一點無論在小說裡還是在電影裡,都得到了很好的詮釋。
關於鄉土文學,茅盾是這樣說的:「&39;鄉土文學',我以為單有了特殊的風土人情的描寫,只不過像看一幅異域圖畫……因此在特殊的風土人情而外,應當還有普遍性的與我們共同的對於運命的掙扎。」
遊歷家一般的作者展示前者,而一定的世界觀與人生觀才會展示後者。
值得一提的是,這部紀錄片不是叫《作家的故鄉》,而是叫《文學的故鄉》。
比起作者本人對家鄉情感在文字上的投射,它更想挖掘的是文學本身與孕育出的土地之間的某種聯繫。像是從棣花街幻成、最終落地在丹鳳的「清風街」,又像是承載著幾噸情感質量的紅高粱地。
「應該有自己的文學王國,可以寫自己的一小地方,但這個小地方在某種意義上應該代表國家。」
話說回來,如果有機會,真想問問孫犁趙樹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