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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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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為全力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確保居民身體健康 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精神安嶽全城臨時關閉所有茶館、麻將館(含家庭麻將館)如通告後仍聚眾賭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從嚴查處但是偏偏卻有人不願配合甚至對工作人員大打出手
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安嶽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罪案件一審宣判!
「被告人孫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
2020年1月31日15時許,被告人孫某某及其家人於全國疫情防控期間違反規定,在四川省安嶽縣龍臺鎮花果村某超市內開設營業性麻將場所,民警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民警履行公務過程中,被告人孫某某及其家人與四名民警發生爭執、抓扯,後被告人孫某某在該超市外用拳頭打擊戢警官面部,致戢警官受傷昏迷,阻礙了民警正常執法活動。經鑑定,出警民警中四人所受損傷為輕微傷。
2月1日,孫某某被安嶽縣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
因涉嫌犯妨害公務罪,2月8日,孫某某被安嶽縣公安局取保候審。
孫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且自願認罪認罰。
安嶽縣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為其指定辯護律師,庭審中通過多媒體示證系統展示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安嶽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孫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造成執法人員4人輕微傷的結果,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鑑於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具有坦白情節,且已年滿65周歲並自願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宣判後,被告人孫某某表示服判。在最後的陳述中,他真誠懺悔道:「我深切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在疫情期間妨害了警察工作,以後我會遵守法律法規,再也不犯相同錯誤。」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仍然不能鬆懈,需要廣大群眾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阻擊新冠肺炎疫情,切莫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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