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上午9:30——10:30,山東人民廣播電臺《周末說法》節目邀請著名家事律師郭延嬌做客直播間,講述她的辦案親歷,回答聽眾諮詢。節目同時在學習強國、閃電新聞客戶端、51聽客戶端、齊魯網、蜻蜓、喜馬拉雅同步播出,搜狐、騰訊、優酷視頻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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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婚姻家事律師郭延嬌,我見過形形色色的當事人,辦過形形色色的案件,除了在諮詢室,在法庭上幫助我的當事人,我希望通過空中電波把我的這些辦案故事分享給您,我希望能夠幫助在婚姻中遇到困難的朋友們,不管聽到我的故事之後是引以為戒還是懸崖勒馬,我都希望大家擁有幸福快樂的人生!我的微信是18615264483
律師常有 家事律師亦常有
而多年來筆耕不輟的家事律師
真不常有
郭律師微信的辦案手記
一般寫於半夜三更
那些形形色色婚姻糾紛
讓她剖析得入木三分
她的筆觸 也不拘泥於法律
嬉笑怒罵 皆成文章
—— 主播王見手記
一定選一個人品好的為結婚對象
我曾經讀過一篇文章,一位爸爸給自己的女兒講選擇結婚對象的標準。他說:「選擇結婚對象,人品是最重要的。人品好的人,你和他結婚,他能在婚姻裡給你安穩;即使萬不得已離婚,他也能給你留下體面。」
這句話,讓我很感動,她的爸爸沒有說,你應該找一個家世好的,一個有錢的,或者說背景好,對你好……等等的一個人,他看到了婚姻的本質——希望女兒和一個人品好的人結婚,共擔風險,共經風雨,平平安安的過一輩子。
作為一個婚姻家事律師,我日常的工作就是整天聽當事人給我講些狗撕貓咬的事,看婚姻的各種場面,各種背叛、指責、計較、暴力撕扯……司空見慣了。每當遇到這些事,我就對自己說,這位父親的話又一次印證了——「一定選擇一個人品好的為結婚對象」。
《摘自郭延嬌律師辦案手記》——她嫁入豪門好風光……
我有個當事人小薇,當初嫁的特別風光,當時結婚的時候,城市裡有頭有臉的都來參加,因為他對象王強是一個成功人士,在十幾年之前身家就十幾個億。
婚後,小兩口的日子美滿幸福,男才女貌,相對安穩。隨著時間的推移,小薇有孕在身,不能經常陪伴在王強身邊;後來孩子降生,小薇忙於照顧孩子,無暇分身,開始還好,王強還特別體諒小薇。慢慢的十幾年過去,王強厭倦了平凡的家庭生活,經常感到無聊,想尋找點刺激。終於在觥籌交錯間,王強出軌了,由開始的內疚、瞞著,到後來的習以為常,經常夜不歸宿。最過分的是,竟然整年不回家。小薇也是由開始的氣憤,傷心難過,到最後的心死……。王強由於自己的自負自大,生意也走下滑坡,資產變賣,負債纍纍。兩人實在過不下去了,小薇提出離婚,王強同意,說:「行,反正我什麼都沒有。」一段表面風光的婚姻就此結束。
離婚之後,小薇領著十幾歲的孩子回到了自己單位以前的福利分房,感嘆世事無常,辛虧還有穩定的工作,有這個房子安身立命,能養活自己和孩子。
但是天有不測風雲,去年突然有法院給小薇打來電話說,有個強制執行的案子涉及到她。她去了以後才發現,幾年之前,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債權人起訴她和她前夫,而且還是幾百萬的一個案件。最可笑的是,前夫當時還偽造了她的授權委託書,替她去開庭,導致她背負了幾百萬的債務。然後她所有的銀行卡、包括工資卡都被凍結,就連婚前的福利分房也被查封,她和兒子都被攆到娘家去住,現在寄宿在娘家。
後來,經過我給她代理這件案子,分清楚婚前婚後財產,幫她舉證她對於債務根本不知情,籤字是偽造的……等等,費了好大週摺,終於得到相對公平的結果,卻耗費很多時間精力。
這就是一個典型的,選擇了經濟條件好,卻沒有去考察對方人品,帶來這樣嚴重的後果。
郭延嬌律師感觸:
當外人都覺得你過得很好的時候,不一定是真的好。不考察人品,只看外在,只看經濟實力的婚姻,不一定是很好的結果。
現實生活中,一個年輕的小夥子,一個年輕的小姑娘,他們在結婚之前,能夠理智思考結婚對象的本質嗎?能夠去想像他們將來過什麼樣的生活嗎?不會的。作為一個男孩子,更看重女孩子的外貌。作為一個女孩子,可能對婚姻存在著天真爛漫的想法,不會實質性的考察,這個人到底人品如何?我和他結婚會帶來什麼樣的生活?大部分人都考慮門當戶對,考慮對方的家庭背景、學歷、甚至外貌,這些能看到的東西。
我們的婚姻是很漫長的,幾十年,五六十年……你怎麼知道將來過得怎麼樣?能夠保證過得好的,最重要的東西是人品,人品是不會變的。它貫穿於婚姻的始終。
《摘自郭延嬌律師辦案手記》——男方人品好,離婚也體面
其實人是非常複雜的,沒有聖人,很多時候在面對誘惑的時候把持不住。我們不能因為別人做了一件錯事,就全盤否定他。我接下來想要分享的案子,就是說人品的重要性!這件案子的男當事人,在道德上確實是一個有瑕疵的人,但是他在處理離婚這件事的時候,我認為他在我所接觸的離婚者當中,是最體面和有情義的。大家知道,我作為離婚律師,所接觸的大部分案件,都是要經過庭審,或者多番的談判,最終雙方遍體鱗傷,雪上加霜。
胡小麗與丈夫劉帥是大學同學,畢業後倆人走入婚姻的殿堂,一起堅守這份感情,並且有了幸福的結晶——可愛的女兒。後來經過十幾年的不斷努力,倆人創辦了自己的公司,事業蒸蒸日上,心往一塊想,勁往一處使,總有說不完的話,做不完的事兒。對方一個眼神,另一方就能領會,成為彼此的得力助手。後來公司越辦越大,事業越來越好,孩子也到了上學的年齡,家庭和事業的雙重忙碌,讓倆人分工明確,以致雙方不得不各管一方。
隨著各自忙綠的生活,倆人溝通越來越少。直到有一天,小麗發現了丈夫襯衣上的口紅印,猛然頭頂就像炸了一樣,頃刻間所有美好的回憶,在她腦海裡浮現,大學時花前月下的初戀,結婚後孕育新生命的愛情,一起創業的艱辛,看著公司越做越大,看著女兒天真的笑臉,以及現在手裡拿的丈夫襯衣上鮮紅的口紅印記,茫然無措的她,獨自坐了很久很久……,心,被掏空了。
胡小麗是一個追求完美的人,她不能忍受被欺騙,尤其這麼多年的感情,還有這個讓她耗盡了所有的心血的家庭,她寧可玉碎,不可瓦全。心有不甘的她決定離婚,不管對方什麼理由!但是總要說個明白,心高氣傲的她,決定調查他的丈夫劉帥,首先要先掌握證據。
她截取了丈夫劉帥在第三者小區停車的記錄,停了幾個小時。她找到我說,這個就是他出軌的證據!他有過錯,離婚就無權分得財產!
我告訴她,這個證據拿到法庭上,法官肯定是不會認可的——男方停車幾個小時並不能證明,他做了傷害婚姻或者出軌的行為,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而且,即便是會第三者,也沒有那條法律說,就要讓他淨身出戶。
她很著急,因為丈夫對她和女兒還是一如既往的好,她找不到新的證據。但是同處屋簷下,她忍受不了丈夫的背叛,所以與丈夫有了爭執。丈夫承認了,道歉了,但是她不會原諒,現在倆人是分居狀態。她請我做她的代理律師,去和丈夫談判。
在去找男方談判之前,我確實做了一些準備,我查閱他們所有的財產,了解到他們夫妻有很多共同財產,有幾套房子、奔馳寶馬、公司、還有收藏的字畫等等……,我用了很多時間、寫了很多申請,跑了很多腿,調取搜集了相關的證據,並且都列印好。以我一個富有經驗的離婚律師來判斷,這個案子是個硬骨頭,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男方極有可能魚死網破去爭家產。我告訴女方,預期不要太高,對方如果願意對你進行補償是最好的;如果不願意,你就要按照法律來分割財產。
我到男方劉帥辦公室和他談的時候,這個人的反應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當時我跟他說:「你做這樣的事情,給夫妻關係造成影響,對你孩子更是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你想,將來她如果結婚,也遇到一個這樣的丈夫,你不會心痛嗎?」
劉帥聽到我這樣的話,捂著臉痛哭,說:「我們雙方是少年的夫妻,多年的感情,我已經給妻子造成了傷害,裂痕是無法彌補的,我已經把純潔的愛情打破,不可能再收回來了,既然這個婚姻要結束,我就要給她們娘倆一定的補償,所以我願意放棄大部分的財產,協議離婚。」
郭延嬌律師感觸:
我在這個案子中,做的只是律師的工作,之所以這個案子能夠得到這樣圓滿的結果,最主要的是男方當事人講情感講道理,他對他老婆有感情,對孩子有感情,他知道給對方造成了傷害,他願意去彌補,而且他覺得離婚之後,還要給孩子經常聯繫,還願意為孩子付出。他有一句話,深深打動我,他說:「不希望她們娘倆恨我。」只是木已成舟,悔已晚已……
為什麼我們要選擇一個人品好的人呢?當你離完婚之後,你去回憶這段婚姻的時候,你不是憤恨,不是覺得噁心,你會有惋惜,有傷感,會覺得走過的那條路,不都是悔恨,還有懷念的地方,還有美好的東西。這對於一個人,特別是對一個離婚之後的人,我覺得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個人總是處於憤恨悔恨當中,是沒法過好將來的日子。這種感悟會帶著你走入下一段生活當中,會走得更好。
我和這個案子的當事人也就是胡小麗,後來成為朋友,說起這件事情,她心情很平靜,她看著遠方說:「目前生活還好,孩子和他父親交流的也很好,還經常出去玩。」這應該是讓人最欣慰的地方了吧。
對於結婚對象,大部分人沒有考慮人品的想法。人品,這兩個字兒,壓根就沒有進入很多人的腦子裡面,沒有作為一個結婚應該考慮的事情。
怎麼樣去判斷一個人人品呢?應該從日常生活中的一點一滴去看,去看他如何與他的父母,親朋,同事甚至陌生人相處;如何對待工作;如何去娛樂;他的愛好是什麼等等……這些事情都能夠判斷他的人品如何。
因為當激情過後,愛情死去,剩下的日常生活中,他對別人什麼樣子?對其他事情是什麼態度?他對所有人什麼樣,他對你就是什麼樣。
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我們一定要觀察這些細節。通過細微的細節,去看這個人的人品。
郭延嬌律師直播答疑:
1、結婚是為自己還是為面子?
一個姑娘問我,她與男孩十幾歲就認識了,感情一般。女孩猶豫,問我到底要不要結婚?
她說:「我是個很傳統的人,大家都知道,我和他談戀愛多年,再去分手找其他的,我覺得不應該,家長也不會同意。而且我也沒有和別人談過戀愛,不知道什麼樣子。」
我對這個姑娘說:「婚姻是從你結婚那天開始,一直到你死亡,你每一天日日夜夜,每分每秒都和這個人綁在一起,他是怎麼樣去表現的?他的人品如何?他的行為如何?都影響到你的幸福,影響到你每天每夜的感受,這是多麼重要的事情,你怎麼能不考慮對方的人品呢?你只是考慮到我很傳統,我和他談戀愛,大家都知道,我就和他結婚。我覺得這是微不足道的,分手怎麼樣?沒有法律規定說不能分手。我們去結婚,我們是要朝著幸福去的,我們不是為了湊合過日子。」
2、 法庭講究證據
我有一個案子,因為男方出軌,女方委託我去給對方談判,我剛開始接手這個案子的時候,與女方交流,女方說:「我收集了一些他的淘寶記錄,他買的東西是女性用品,但不是給我用的,能證明是男方出軌嗎?」
我對女方說:「這不能證明男方出軌。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證明對方出軌,即使到了法庭,法庭也是不認可的。如果男方承認確實出軌,有婚外同居現象,或者重婚這樣的直接證明,法庭上是可以使用的。」
有人問:「我抓到對方出軌證據是不是要淨身出戶?」包括現在一些電視劇,文章,都一直在說,對方有過錯了,我就可以得到全部家產。
其實這些都是不正確的,以訛傳訛是不對的。作為律師我告訴大家,對方出軌的行為是不會導致對方淨身出戶的。
摘自《郭延嬌律師辦案手記》
今天武漢委託人給我提供的男方和第三者的聊天記錄,甜言蜜語一大堆,1314 521都是連著發,可是,這位大哥平時孩子上幼兒園的費用要100次才能給一半。
昨天我看另一個諮詢會員發的微信截圖,他倆討論錢的事兒,女方說結婚後你給我買個啥?男方說我每個月給你1000,你還想要啥,你自己不會買嗎?你不賺錢嗎?女方說,以前是生活費,你不是也在家吃飯嗎?男方說,你不也吃飯嗎?
今天我同事跟我氣憤的講他剛剛開庭的案子,女孩從小父母離異,對離異帶兩個孩子的男人很同情,以前白天去做新娘跟妝,晚上去歌廳做服務員,一天能睡三四個小時,很辛苦。起訴時男方不來,律師打電話說女孩兒要自殺,才好不容易來了,來了就對女孩說:「你太不愛惜自己了,你不要做兼職了,你要多休息。但是,2000多塊錢的訴訟費他不願意承擔,讓女孩兒拿,後來問女孩兒為啥跟他在一起?女孩說,不管她堅持多晚回家,男方都給她做一碗粥。活生生的例子,你們怎麼看呢?
有些女人被捧著,有些女人被慣著,有些女人像沒腦子一樣被人利用。是男人壞嗎?還是女人傻?姐妹們不要看細節,他走路總是牽著我的手,他天冷了總是囑咐我多穿衣,可是他工資卡給你了嗎?他房子加你名了嗎?他給你買過幾萬的禮物嗎?他給過你多少錢?他媽給你臉色看,他讓你忍還是替你出頭?關注實際的就這麼難嗎?是你們主動忽略還是被動記憶呢?
記住永遠不湊合,永遠只和給你真正付出的人在一起,永遠不衝動,最愛自己。
郭延嬌律師正在接受山東人民廣播電臺高級記者王見採訪。
她,是一位灑脫、幹練的律師
她,專注家事糾紛的處理
她,將心理學、倫理學和社會風俗深度融入婚姻糾紛的解決
她,善於觀察、思考與記錄
她,就是著名家事律師郭延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