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沒有安排「愛豆教室」「廣播劇」
但仍希望,你們能安安靜靜看完這篇文字。
今晚無意間聽了2019 年臺灣金曲獎的年度歌曲 蔡依林-《玫瑰少年》,這首歌曲是蔡依林和阿信等人共同完成的一個作品,收錄在專輯《ugly beauty》中,發行於2018年12月26號,作品的詞曲也是根據一個真實事件來完成的。當我了解歌曲背後的校園故事,那不平凡又心酸的故事,又去找來玫瑰少年的紀錄片,心裡像壓著一塊石頭,很沉重。在發表《玫瑰少年》的獲獎感言的時候,蔡依林就說到:這首歌獻給那些曾經認為自己沒有任何機會與選擇的你,相較於蔡依林版本的,
我更想和大家分享五月天版本的「玫瑰少年」,
大家聽了就知道!
「玫瑰少年:葉永志」
葉永志,一個極普通的男孩,於1985年降生在臺灣。
只因為性格溫柔,容貌又清秀,他被同僚懷疑是女生,被嘲笑被毆打被扒下褲子來查看。
十五歲那年,他被發現在廁所裡,血流了一地;
送到醫院時,口 鼻的血仍止不住。
然後,他死在了十五歲的春天。
這一切的原因,竟是他的溫柔和美麗。
你看到這裡,或許根本不會相信,也不敢相信,這麼喪心病狂的事發生在2000年的臺灣,發生在所謂單純友愛的校園,發生在一個十五歲孩子的身上。
可它的的確確的發生了。
到底是誰「殺死」了愛子?
媽媽陳君汝強忍心中悲痛,在熱心人士的幫助下,
毅然決定將官司一路打到底,
最終贏得了一場來之不易的刑事官司。
一個不幸身亡的少年,一位獻身於人權保障的平凡母親,催生了臺灣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臺灣玫瑰少年的悲劇也才最終畫上了句點。
事 件:
2000年4月20日上午,就讀於高樹國中三年級二班的葉永志,在他最喜歡的音樂課上盡情高歌。音樂老師帶著學生一連唱了8首歌,最後以一首《珍重再見》結束。
唱完之後,葉永志舉手告訴老師想去廁所,此時距離下課還有5分鐘。
因為他平時表現很好,老師點頭同意,沒想到這一去,少年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很快,二年級同學發現葉永志倒在學校廁所裡,血流不止。
葉永志被送醫院急救,次日不治而亡。
在未報案的情況下,老師擅自將廁所的血跡清洗乾淨,看起來像沒有事情發生過一樣。
這大概是學校廁所最乾淨的一天。
撇清責任為上,校方對外聲稱死去的葉永志患有心臟病,死亡純屬意外。
一切與學校無幹云云。
永志8歲了,長得和陳君汝很像,眼睛細長,鼻頭寬寬的,臉上帶著靦腆又乖巧的笑容。他甚至會拿媽媽的炒鍋當玩具,往裡面放沙子,用來「煮菜」。老師建議陳君汝帶永志去醫院,因為永志聲音細細的,力氣也很小,還總喜歡做女孩子做的事情。陳君汝帶著永志去看了泌尿科,也看了心理醫生。醫生告訴她,「你的兒子非常正常,如果覺得他這樣不正常的人,他本身就不正常」。2000年4月20日上午,屏東縣高樹國中三年二班正在上第四節音樂課,這是永志最喜歡的課。音樂老師帶著他們一起複習過去學過的歌曲,他們一連唱了八首。在距離下課還有5分鐘的時候,他匆匆向老師申請去上廁所。因為正是上課時間,很久之後才被別人發現,發現時他已經昏迷不醒,血流了一地。因為永志身上的女性氣質,他被同學們嘲笑為「娘娘腔」。有同學覺得他「像女生」好欺負,讓永志幫他們代寫作業。永志代寫作業的事,在同學們之間早就不是什麼秘密了。永志曾經寫過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媽媽你要救我,有人要打我」。還有一些同學,會在永志上廁所的時候,強迫他脫下褲子,要檢查他是不是女生。在上課鈴響之後使用女廁所,晚幾分鐘去上課;使用教職員廁所;提前幾分鐘下課上廁所。終於在2000年4月20日上午結束,以葉永志年輕的生命為代價。她聽了非常生氣,她在心裡想,我的兒子比較女孩子樣,難道這樣的小孩就該死嗎?悲劇發生後,數名已經成年的「娘娘腔」男生彷佛看到自己的過去。他們拍案而起,在網絡上討論,認為少年永志的死因必有玄機。後來臺灣紀錄片導演陳俊志把這件事拍成了紀錄片,名字就叫《玫瑰少年》。鑑於校方調查處理不當,臺灣兩性平等委員會提案介入調查。「從新聞中,我看到娘娘腔、玩洋娃娃、脫褲驗明正身、不敢上廁所等熟悉的字眼,而一個國中男生無故倒臥廁所中,竟然致死,我心中也隱隱作痛。」一位委員回憶。兩性平等委員會4位委員專門驅車兩次來到屏東,訪談了葉永志的男女同學、學校行政主管、任課教師,以及永志的家人,甚至以他的病歷請教醫師。「他的行為導致有些男生看了不習慣,因此兩方都有問題。如果有輔導的話,他就會改。」學校的主任怪罪葉永志自己沒有性別平等的觀念,「因為他只跟女同學在一起,很少與男同學來往。」這種性別平等的新解,讓人無法接受。如果這是學校教師的性別平等觀,那麼性別教育的路上還需要更多的努力了,也更容易想像校園中無數個「娘娘腔」,會面臨怎樣恐怖的校園處境。像葉永志這樣具有女性氣質的男生,從過去到現在,從南到北都可輕易發現。當時臺北市中學生的性別體驗徵文中,可以發現許多具體的例子:「在小學時,班上有一個說話很娘娘腔的男生。所以大家都欺負他,不是打他就是踢他。他成為男生玩弄的對象,他們常常脫他的褲子,反正能欺負他的把戲,都用過了」「娘娘腔的一舉一動真令我恨不得想扁他,聲調舉止女性化也就罷了,連個性都跟女生一樣。其實娘娘腔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不知去反省,懂了吧——一位真正的男子漢留」。顯而易見,「娘娘腔」男生遭受各種歧視、嘲笑,甚至凌辱。當時,臺灣《兩性平等教育法》正在研擬,很多中小學老師以為性別教育就是在處理女性遭受性騷擾、性侵害的問題。正是因為葉永志的死,立法機構的院會記錄立法理由的說明中,提及葉永志死亡事件,讓研擬中的《兩性平等教育法》改成《性別平等教育法》,也才有了這樣明確的法條:「任何人不因其生理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或性別認同等不同,而受到差別之待遇。」性別從此不只是男女兩性,而是多元跨性別。案發兩個月後,屏東地檢署檢察官蔣忠義以「學校設備安全不足」業務過失理由,對高樹國中校長林勝利、總務主任林智慧及庶務組長李寶樹等人提起公訴。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判決被告無罪,葉媽媽原本打算放棄,但是法官的理由竟是兒子有心臟方面的疾病,讓她難以接受,決定繼續上訴。其間多位律師和法學教授接力支持,免費撰寫訴狀。一路走來,傷心、憤怒、失望不斷襲來,幾度讓她無法承受,「最初一天哭幾十次,洗澡時用頭撞牆,才能宣洩心中的不滿,甚至向精神科醫師求助」。一介鄉婦為了愛子,一次次站上法庭,要為孩子討回公道。二審判決,再次敗訴。2006年8月,在給法院的上訴書中,葉媽媽直言:「當我們心疼永志的離去時,也擔心是不是也有其他的孩子遭受這個社會,甚至於在求學過程的教育環境中,遭受到像永志一樣,連最基本的人性尊嚴都被這個社會、教育環境忽略而受到如此不平等的對待?有多少人像永志這樣孤單,要用自己的生存方式,與這個大環境妥協?我們是永志的父母,多年來,我們對於永志所受到的欺凌無能為力,而錯在於誰?」「我們知道,縱然法院判他們有罪,永志也不會回來,這6年來,大家都在受苦,每一次的訴訟程序對我們也是一次折磨,我們必須一次次面對無法結痂的傷痛,要去描述失去永志的情形,這樣的痛苦還會持續嗎?」最後葉媽媽動之以情:「我們真的懇求法官,請將我們的陳述以被害人父母的陳述意見,無論以判決本文或是附件方式,這樣的作為對我們是非常具有意義的。雖然,我們自己無法讓涉案人等三人向永志道歉,但至少我們讓代表司法正義的法官知道,並且看到了永志生前所受的苦,把爸爸媽媽的話與悲慟寫入了判決書,可以留在歷史。我的孩子,希望你能體諒爸爸媽媽的無能為力,無法保護你。6年來,我們也只能用這樣可能的方式,讓你的委屈能夠透過判決的文字,能夠留在司法的歷史!」檢察官、律師、法學家聯手幫葉媽媽打官司,厚厚的上訴狀提到,在永志死亡當晚,高樹國中學校的操場上有人用刀插香祭拜,令人印象深刻。「法律人讓我看到,法律人可以同時是專業但也是溫暖的。這讓我對於臺灣的法學教育有了新的希望。」臺灣法學家陳惠馨予以高度肯定。同年9月好消息傳來,臺灣地區「最高法院」判決出現大逆轉,改以廁所漏水,學校未善儘管理之責導致學生死亡,依業務過失改判3名被告3到5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不得上訴。葉案引起各界重視,同性戀團體齊力聲援。媒體使用「同志大團結」「葉永志的遭遇,已在臺灣同志圈割出一道深深的傷口」為題進行報導。臺灣地區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與人本基金會指出,此案促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公布實施,該判決是校園性別友善環境重大指標。等了6年,「老天爺終於還我一個公道!」葉媽媽沉痛地說,「既然救不了自己的兒子,也不要其他類似的孩子受苦,希望學校正視性別差異問題,不要在孩子身上貼標籤;希望大眾以寬廣的心來包容他們,讓這起事件成為最後一起校園悲劇。」擁抱玫瑰少年
同年,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出版《擁抱玫瑰少年》記錄葉永志事件,探討其性別教育含義。2007年,臺灣拍攝了紀錄片《玫瑰少年》,2009年,發行至島內高中作為教材。
2010年,高雄同志大遊行上,站在臺上的葉媽媽說:「我很高興見到你們,孩子們你們要勇敢,天地創造你們這樣的一個人,一定有一道曙光讓你們去爭取人權,要做自己,不要怕。」臺上臺下哭成一片。
2015年,蔡依林在世界巡迴演唱會臺北站上演唱了一首《不一樣又怎樣》的歌曲,同時在大屏幕上播放了「葉永志與媽媽」的故事。短片最後,葉媽媽說:「我的小孩子沒有了,我要去救像他這樣的小孩子,我們沒有錯,我們要向著陽光去爭取我們的權利。」
2016年,日本出版《認識臺灣60章》,其中一章——《性少數運動:解嚴後一路走來》,裡面有這樣一段:「2004年,規定教育機關中的兩性平等的《兩性平等教育法》改稱《性別平等教育法》,內容上從過去生物學上的男女平等,再加上了尊重性氣質與性傾向。但是這是一個人失去性命換來的結果。因為性氣質不同受到欺負而喪命的中學生葉永志與母親。母親受到兒子的死亡的衝擊,宣稱要為和自己孩子一樣受苦的性少數的孩子而戰。」
葉永志的死,讓臺灣社會深刻反省傳統男性價值中厭女症與同性戀恐懼症。葉媽媽的抗爭,贏得全社會的同情和理解。
「作為一個法律人,我知道每次的訴訟過程,對於他們是一個多大的傷害與痛苦。每次出庭的審理或與協會朋友討論案情,都是讓他們無法迴避地再度回到永志死亡的當天。這是一個非常非常痛苦的經驗,但是,他們卻願意忍著這樣的傷痛,將永志案獻給這個社會。讓我們有機會去省思,我們可以如何創造一個可以接受多元與差異的社會。」陳惠馨盛讚葉媽媽的百折不撓。
永志在下課前五分鐘離開教室上廁所,
永志過世兩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