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向街道工作人員和網格員了解涉黑執行案件財產情況。 |
今年以來,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攻堅克難,敢於亮劍,大力推進「打財斷血」「黑財清底」工作,堅決剷除黑惡勢力犯罪的經濟基礎,取得良好成效。該院共受理涉黑涉執行案件141件,涉及被執行人328人,總移送執行標的額4263.27萬元,執行到位金額4056.8萬元,執行到位率95.16%。
■包案到人,跟案到底,一把手負責
「我總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加強自身改造,早日回歸社會,回到家人身邊盡做父親和兒子的義務和責任,通過勞動贖清罪行、履行法院判決……」8月25日,樂清法院執行員陳建相收到被執行人趙某的來信,趙某在信中表達了履行法院判決的意願。
趙某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
罰金刑執行案件移交到執行局後,案件分到陳建相手中。他立即通過各種渠道尋找被執行人趙某的財產,發現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後,想方設法與趙某取得聯繫,並耐心地跟趙某談心:「你還年輕,繳納罰款之後,你才有可能減刑和假釋。只要你在監獄表現好,好好接受改造,可以爭取到最大限度的減刑……」一番話對趙某觸動很大,於是寫了信給陳建相,表示自己會好好改造,想辦法繳清罰款。
由於趙某尚在監獄服刑,單憑他一己之力繳清罰款確有困難,於是陳建相決定到趙某家「家訪」。陳建相見了趙某的父母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做他們的思想工作。以趙某的兩個女兒撫養問題為切入點,勸導趙某父母想辦法幫趙某繳清罰款,讓趙某早日回歸家庭。趙某的父母深以為然,表示雖然趙某兩個女兒一直由他們二老照顧撫養,生活比較拮据,但也會想方設法籌錢繳納罰款。
自部署開展「黑財清底」工作後,樂清法院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專項執行方案,法院「一把手」親自抓,執行局領導帶頭辦理疑難複雜「骨頭案」,選配業務精、能力強的幹警組建「黑財清底」執行隊伍,確保包案到人、跟案到底,實施一案一策。執行幹警樹立「判必執、執必果」理念,通過各種手段,想盡各種辦法,緊盯不放,常抓不懈,不放過任何將「黑財」執行到位的可能。
■外部聯動,內部配合,一張網打盡
今年6月23日,樂清法院執行局接到交警的來電,稱他們扣押了幾輛車,疑似涉黑執行案件財產,讓執行局幹警前往確認交接。執行幹警對接後,發現其中一輛車登記在陳某名下。陳某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陳某尚在監獄服刑。
樂清法院依法扣押了這輛車。很快,陳某的家屬出面替陳某繳清了罰金。原來,陳某被判刑後,登記在陳某名下的這輛車一直由他的家屬使用。
由於車輛是動產,查封被執行人的車輛比較容易,但扣押被執行人車輛比較難。法院和公安部門出臺會議紀要,法院將涉黑惡被執行人的車輛查封信息梳理匯總給交警部門,交警部門加大力度對被執行的車輛進行布控扣押。
樂清法院與檢察院、公安局加強聯絡溝通對接,搭建協同執行平臺,明確公檢法三家職責分工,促進部門間協作配合,確保刑事裁判財產性判項的執行。加強與公安機關、不動產管理部門、銀行、村(居)委會等的溝通協調,方便被執行人財產的查找、凍結、查封和扣押,推動相關案件生效裁判執行。
在法院內部加強執行部門與刑事審判、立案部門間的工作銜接和溝通協調,規範黑惡勢力犯罪涉財產部分執行案件立案、執行流程,做好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涉案財產移交工作,快速處置涉案財產,加強「黑惡」財產變現。
9月22日,樂清法院在司法網拍中1元起拍16臺一體機電腦,評估價是4350元,經過106次競價,最終以6451元成交。該些電腦是一涉黑惡案件扣押的財產,通過1元起拍的方式實現被執行財產變現。
■充分動員,統籌安排,一盤棋運作
9月8日,樂清法院執行局局長朱乾攜「黑財清底」執行專班到虹橋鎮政府召開「掃黑除惡黑財清底」動員部署會議,虹橋鎮政府召集轄區13個村居幹部20餘人參加。2018年底,樂清法院審理了被告人陳康旭等40餘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這是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後,溫州市第一個公開開庭審理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該黑社會的成員和犯罪行為大都發生在虹橋鎮。
會上,朱乾與村幹部通報了涉黑案件執行情況及相關規定,被執行人名單及所犯罪行、判決情況和財產刑金額等情況。「繳納罰金與否跟當事人在監獄服刑有關係嗎?」「繳納罰金對當事人來說有什麼好處?」「我村的這名被執行人,前年兒子得病死了,2019年他妻子也得癌症死了,他自己也有病,家庭確實困難,執行款能否減免?」……會上,村幹部表達自己的疑慮,反映了掌握的情況,認真配合做好「黑財清底」工作。執行專班幹警針對村幹部的問題,一一予以指導和解答。
樂清法院考慮到村居幹部比較了解被執行人的家庭、經濟狀況等,向樂清市政法委報告,希望通過村居幹部動員被執行人及親屬積極履行財產刑。樂清市向各鄉鎮(街道)發文,要求鄉鎮(街)及村幹部協助法院涉黑惡案件財產刑執行工作,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平安考核,對完成任務較好的鄉鎮(街)予以表揚,對工作配合度差的,予以考核扣分。
■嚴查財產,窮盡措施,「一條龍」實施
對於涉黑惡案件的財產處置,樂清法院嚴格按照浙江省《黑惡勢力刑事案件涉案財物查證與處置工作指引》,建立健全規範高效的黑惡財產查控機制,及時審查涉案財產查封、扣押、凍結情況,及時通知公安、檢察進行續凍或自行採取保全措施,及時深挖徹查涉黑財產,確保顯性「浮財」、隱性「暗財」一網打盡。
9月21日上午,法官助理小楊喜形於色,向樂清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葉孝亮匯報說:「到帳啦!到帳啦!1300多萬元全部到帳啦!」「這塊難啃的骨頭終於是啃下來了。」葉孝亮如釋重負地感慨道。
這是王某等11人涉黑案的財產執行案件。該涉黑案發生在樂清市域內,由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給另一家基層法院審理,案件審結後,一審法院著手實施該案的財產執行。但三個月過去了,沒有什麼進展。溫州中院考慮到作為案發地法院更有利於開展執行工作,於是將案件指定樂清法院執行。案件交由葉孝亮辦理。
案件在公安偵查階段,已經扣押了16輛車輛,還有一些煙、酒、茶葉等財產,凍結的銀行存款有200多萬元。但這些財產跟王某等人涉黑經營的產業相比,相差甚遠。葉孝亮接到案件後,馬上開展線上查控、線下查訪,雙管齊下,齊頭並進。查遍了涉案公司及相關人員的帳戶,4個工程的工程款和一個沙場、一家公司和一個石子場的股份。對157個帳戶進行凍結、扣劃,走訪、約談、督促工程方履行付款義務,對股份價值確定的要求折現交付款項等,經過不懈努力和繁瑣的程序,最終執行到位涉案財產1300餘萬元。
涉黑案件的財產執行往往錯綜複雜需要耐心、認真、細緻,考驗著經辦法官的智慧。案件進入執行後,梳理分類查封財產,對於沒有抵押或權屬瑕疵的財產,先行快速處理;對於存在權屬爭議的,第一時間審核核實,做到一案一策。及時摸清罪犯家庭情況、社會關係、履行能力等,對被執行人合法債務進行梳理,建立工作檯帳,明確分配各順位所需財產基本情況。對被執行人窮盡執行措施,嚴格落實納入失信黑名單、限制高消費等強制措施。
被執行人羅某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刑滿釋放一段時間後,他主動到執行局要求繳納罰金。因為罰金刑沒有履行完畢,他雖然出獄了,但還是失信被執行人,他說:「我畢竟還年輕,還是要儘快融入社會,由於案件沒有履行完畢,生活處處受限,把案件徹底了結了,才能給自己一個全新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