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打贏了官司
卻還是拿不回錢
這時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別著急
小編今天一文講清!
一
判決生效,對方拒不執行
01
本人或律師查詢和了解財產線索;
02
起草《強制執行申請書》,提交至一審人民法院(或同級的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法院);
附強制執行申請書格式及寫作要求
法官提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03
人民法院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需要補充材料的,一次性書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內補正;
04
執行立案,錄入法院辦案系統,公開執行案件信息;
05
法官操作人民法院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全面查控(銀行存款、網絡銀行帳戶、證券、股權、不動產、機動車輛、保險理財等);
06
根據查控結果分別處理;
01
被執行人有銀行存款
直接劃撥到法院帳戶,支付申請執行人,執行結案。
02
被執行人沒有足額銀行存款
法官分析網絡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財產情況及申請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制訂執行方案。
然後製作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相關單位協助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的不動產、機動車輛、證券、股權、公積金等其他財產,並啟動財產處置措施。
被執行人是單位職工,有工資正常發放,但無法一次性完全履行。
在此情況下,可以採取扣留提取的辦法,由執行員出具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發給被執行人單位,由單位勞資部門或者財務部門辦理相關協助手續,每月為被執行人保留部分生活費(一般超過最低生活保障金),然後逐月扣除。申請執行人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出請求時可以提前支取一次。
查封了房產及車輛,可以進行評估拍賣。
1.填寫對外委託拍賣移交單;
2.房產價格的認定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種:雙方議價、網絡詢價、定向詢價、委託評估等;
3.搖號拍賣:第一次拍賣,若一拍無人競拍,再進行第二次拍賣。第二次拍賣(一般會降價5%-20%),若二拍無人競拍,再進行為期60天的變賣,也可以以物抵債。
07
執行回款從銀行扣劃到法院帳戶時,各級法院採用最高人民法院統一適用的一案一帳戶。執行員確定金額到達法院帳戶後,才能審批發放。
二
被執行人名下查詢不到房產、車輛、銀行存款
向法院申請,將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限制高消費等。
法官提示
納入黑名單的人,將承擔下列後果:
(一)不能貸款;
(二)不能完成以下消費:
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它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三)受到人事錄用限制;
(四)不能參加招投標項目。
三
多次傳喚,仍拒不履行的
可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四
拒不履行,轉移、藏匿財產,找不到人,怎麼辦?
可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提起公訴。
(奉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