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生:
2009年11月23日晚10點多至次日凌晨,大興李姓一家6口人被殺,兇手李磊是家中的獨子,案發前幾天李磊覺得非常煩躁,買了一張20號去深圳的火車票,打算出去散散心。父親因為要參加親戚婚禮就不讓李磊出去,於是李磊的深圳散心之旅泡湯了,父親在婚禮現場看李磊不開心還當眾數落了他一頓。
妻子回到家中看到李磊沒在就打電話催他回家,李磊回家之後妻子就伸手跟他要錢充公司業績,李磊把錢給妻子之後,越想越難受就把妻子殺害了。
妻子死後李磊還是很多氣憤,於是他轉身進入妹妹的房間,將經常告他狀的妹妹殺害。
回到家的李磊父母聽到動靜趕了過來,還沒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就死在了李磊的刀下。
把至親殺害之後李磊坐在沙發上哭了起來,轉頭想起來家中還有2個小孩,既然大人都死了小孩以後也不好過,於是一閉眼將2個孩子殺死。
案件發展:
2009年11月27日,警方接到報警電話就對李磊進行逮捕,當天下午6點45分,警方逮捕了從休閒會館出來的李磊。經過警方不間斷地詢問,李磊終於交代了殺害6名家人的事實。
2010年10月15日,當地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磊死刑。2011年9月16日上午,大興滅門案兇犯李磊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殺人動機:
李磊的家庭條件很好,父母對他的管教也很嚴格,這讓李磊從小就對家庭環境產生反感。
李磊不能決定自己的生活,沒有同齡人的快樂,父母對他也是只關心丟不丟李家的人。小時候李磊想養一隻流浪狗,家裡人不讓養,直接將狗丟出去,順帶教訓了李磊一頓。
李磊覺得結婚之後家裡人就管得少了,沒想到家長更多地參與到他的婚後生活,結婚必須要生兩個孩子,生完第一個孩子後,李磊的父母就天天打罵他,說就算超生罰款也得生。於是第二個孩子就這樣不情不願的降生了,李磊厭煩父母過於關心,所以將父母殺害。
妻子婚後看出來婆婆公公在家裡說了算,也跑到李磊父母的陣營裡,每天教訓李磊,要求他幾點前必須回家,要不然就是吵架,李磊覺得這個媳婦娶得不好。
他的親妹妹從小到大就是愛打小報告,經常盯著李磊有什麼風吹草動就很家裡人說,李磊從小到大就不喜歡這個妹妹。
據知情人稱,還有一個原因是李磊的父親和他媳婦搞在一起,有一天李磊從公司回家拿東西正好看到兩人在臥室床上行齷齪之事,李磊非常憤怒,但是他的母親因為家醜不可外揚,不讓李磊聲張。
李磊在家裡稱得上是窩囊至極,沒有人真心關心他,他身邊充斥著批評、背叛。長此以往的壓抑讓他在爆發的時候控制不住,導致了滅門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