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38歲的張韶涵出席濰坊某品牌活動,《歐若拉》、《隱形的翅膀》等一首首膾炙人口的歌曲在舞臺重現,現場氣氛一次次High上了天!
張韶涵在2018年憑藉《我是歌手》,重回大眾視線,前幾日雙十一晚會張韶涵更是在舞臺大放異彩,憑藉實力頻頻登上微博熱搜榜。
她走過的所有路,都是自己一步一個腳印踩出來的。她沒有靠過任何一個緋聞,也不依靠任何人。小小的身軀有著大大的能量!時至今日,她的歌依舊給我們帶來勇氣!擁有「電眼娃娃」、「百變天后」等綽號的張韶涵,其實還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2008年與父母因錢反目,家醜愈演愈烈,之後還被父母控訴其「棄養」。
張韶涵在15歲時移民加拿大,其父生意失敗,後又因心臟病不能正常工作。身為兒女中老大的她一直做洗車、送便當等工作幫補家用。其間她多次參加歌唱比賽,據稱純粹只是想贏得獎品,家裡的不少電器都是這麼贏回來的。後來全家又回到臺灣,走紅後的張韶涵立即買下臺北市內中心路段的豪宅,讓一家人過上安穩日子。
據張韶涵友人稱,張爸爸病後長期沒工作,還有暴力傾向。在加拿大時,張爸爸曾搬起煤氣瓶,揚言要燒掉全家,還曾拿刀作勢威脅張韶涵的弟妹,最後導致社工介入。2008年,張韶涵的父母離婚,張韶涵與媽媽同住。而後,人在臺灣的張爸爸主動聯繫媒體,稱自己靠賣涼麵為生,生活窘困,向政府申請經濟補助還慘遭拒絕,控訴自己遭到張韶涵的「棄養」。
張韶涵原本與媽媽感情很好,2007年還未離婚的張媽媽與韓星張鎬哲的戀情曝光,張韶涵堅定地站在媽媽一邊。兩人後來的關係破裂卻是因為一個「錢」字。張韶涵唱片公司方面聲稱,那幾年張韶涵的所有收入都由公司轉到張媽媽名下,由張媽媽全權打理。但2009年2月張韶涵因心臟病赴溫哥華治病,4月她回來後卻發現張媽媽捲走了她的所有存款,並離家出走。
沒過幾天,張韶涵的父母還與張韶涵的舅舅一起,主動向某周刊控訴女兒,稱張韶涵已將交與父母的存摺及錢全數要回。而張爸爸仍抱病無法正常工作,張媽媽要靠端盤子、幫人看店維持生計。張媽媽還質疑張韶涵棄養父母是受好友挑唆,並暗示張韶涵帶壞弟妹吸毒。據悉,家醜事件後,演藝事業受到影響的張韶涵投身公益,為「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設計一系列狗狗和主人的T恤義賣。
如今張家親情撕裂,已演變成親人變仇人的痛心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