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首富黃光裕因為身陷牢籠,逐漸淡出了公眾的視線,但是14日一則外媒報導其以4150萬美元在紐約購入豪宅的消息,使得聚光燈再次落到他的身上。
《紐約郵報》14日報導,本周初,黃光裕及妻子杜鵑買下了位於紐約東76大街7號的一座聯排別墅,該物業面積為1.4萬平方英尺(約合1300平方米),價值4150萬美元,黃光裕購入該物業的均價近每平方英尺3000美元(合人民幣22.3萬/平方米)。
所購的物業
據悉,該物業名為克拉倫斯·惠特曼大廈(Clarence Whitman Masion),建於1898年。前主人為日本富豪Bungo Shimada,最初的掛牌價為5000萬美元。今年1月Shimada又以4500萬美元的價格再次掛牌。
黃光裕為國美電器創始人,2004、2005、2008年三度問鼎胡潤百富榜之大陸首富,在2006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亦排名第一。
2010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兩億元。
黃光裕
公開資料顯示,黃光裕的14年刑期是從2008年11月17日到2022年11月16日。法律規定,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原判決刑期的一半。
入獄後的黃光裕,因獲得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獲兩次共21個月的減刑。首次減刑在2012年,減刑了10個月。
去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刑事裁定書,黃光裕再次被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減刑後,其應執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減刑次數在法律上沒有限制,但兩次減刑之間一般要間隔一年以上。確有悔改表現或者立功表現,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現,一次減刑最多不超過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