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冰與火之歌》中,提利昂絕對是讓人印象最深刻的人物之一,也是我最愛的人物。
他是泰溫·蘭尼斯特公爵的小兒子,天生貴胄;但他在出生時使媽媽難產而亡,父親看他始終心懷恨意;他是侏儒,在崇尚武力的冷兵器時代註定被人輕視;他奇醜無比,對比外形完美、有神般光彩的哥哥姐姐,更顯刺目。
輕蔑與傷害,是他註定的坎坷。
扼住命運的咽喉,說來容易,但對提利昂來說,必定要付出更多。
雪諾,中國網友戲稱「囧諾」,出場時還是個14歲的男孩,放在今天,就是個中學生。
他的身份也很特別,他是臨冬城主史塔克的私生子。長在名門,卻沒有對應的地位。家裡接待賓客時,其他孩子列席上座,而雪諾只能與下人們一起喝酒。
這兩人可謂天殘地缺,他們在小說開端便有了交集,其中一段情節,很有味道。
提利昂喜歡讀書。
無論紮營拔營,提利昂都幫不上忙。他個子太小,蹣跚跛行只會礙手礙腳。於是他便趁其他人搭建帳篷居所,照料馬匹,生火取暖之際,裹緊皮衣,揣著酒袋,蹣跚到一邊獨自讀書,這成了他的習慣。
血氣正盛的少年,只見識過刀劍的力量。少年雪諾看到提利昂認真讀書,很是疑惑。
瓊恩·雪諾正站在幾步以外,好奇地端詳他。
提利昂用一根手指夾住正讀的書頁:「看著我,然後告訴我你看到了什麼?」
男孩狐疑地看著他說:「你耍什麼把戲?我看到你啊,提利昂·蘭尼斯特。」
提利昂嘆道:「雪諾啊,你是個私生子,卻真是夠客氣。你看到的是個侏儒。你幾歲了?十二?」
「十四。」
「你才十四歲,我卻一輩子長不到你現在這個高度。我這雙腳又短又畸形,連走路都成問題,騎馬還得配著特殊打造的馬鞍,才不會摔下去。你有興趣瞧瞧的話,這馬鞍是我自己設計的。假如我不用它,就只能騎著孩子的小矮馬。我的手臂還算強壯,但仍舊太短,所以永遠也成不了好戰士。
如果我生在普通農家,早被扔在路邊等死,不然就是賣進怪物雜耍團。唉,誰知我偏又生在凱巖城的蘭尼斯特家,怪胎更不受歡迎,只因先前眾人對我萬般期待。
你瞧,我爹幹了二十年的御前首相,結果我老哥後來竟把國王給宰了,人生就是這樣變幻無常。如今我老姐嫁給了新任國王,而我那脾氣暴躁的外甥呢,有朝一日則會繼任王位,只有我空擔著家族的名譽,總得盡點心力,你說對罷?
但是要怎麼做呢?呵,我的腿太短,頭卻太大,總算這腦袋對我還算合適,憑著它我很清楚自己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它就是我的武器。
老哥有他的寶劍,勞勃國王有他的戰錘,我則有我的腦袋瓜……不過人若要保持思路清晰銳利,就得多讀書,就好像寶劍需要磨刀石一樣。」
提利昂輕敲書皮,「雪諾,這就是為什麼我讀個不停囉。」
多漂亮的回答!如同馬丁叔叔這部漂亮的小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