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飯店一家九口滅門慘案,算得上是澳門轟動一時的重案以及懸案,案件直到翌年才被揭發。儘管有證據指向嫌疑人黃志恆,可他之後的一系列舉動反而令案件成謎。1985年有阿婆在沙灘發現殘肢並報案,但警方調查沒有任何進展,八個月後多虧了鄭林兄弟來信尋人,案件才得以有重大突破。疑犯黃志恆想跑路內地時被警方抓獲,但審訊時他完全否認,只是警方找到可以用於起訴的證據。不想他在押期間有嚴重的自殘傾向,更是在自殺前寫下遺書,表示自己因早年香港犯案和嚴重疾病已不想再挨下去,但和本案無關,現以死明志。
黃志恆到死也未接受法院的審判,所以仍算是嫌疑人身份,真相到底如何難以推測。不過借鑑此案的影視劇大多是將他設定為真兇,以證據不足為切入點來拍攝的。其中八仙飯店之人肉叉殺包先後被拍成了兩部電影,黃秋生更是憑藉此片榮獲影帝,可見第一部作品很成功,深入人心。而吳岱融主演的第二部,就相對落了下乘,畢竟經典是很難翻越的。第一部大量參考了該案件的真實內容,而第二部是法院審判前帶領大家重溫此案,劇情完全複製前作連臺詞都相差不多,這恐怕也是它口碑下滑的主要原因,有炒冷飯的嫌疑。
故事由小孩子們玩的時候發現斷手斷腳報案開始,剛好有一封內地的來信寄給澳門警察局,起因是家母有病,聯絡不到堂兄鄭臨,希望警察局局長可以幫忙找人。鄭臨就是八仙飯店的前老闆,消失了一段時間,全家都已被王志恆殺害做成了人肉叉燒包。
幾個可疑信息匯集起來,令警察來到八仙飯店調查,王志恆只說花錢頂下了鋪子,鄭臨一家離開了他也不清楚。幾番交流下來,警察確信他說謊且話語存在漏洞,並在他夜晚準備跑路時將他抓獲。經過偵查和審訊,警方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證實他的罪行,但鑑於他有強烈的自殘傾向,寧願自殺也不肯面對法律制裁,不得已法院維持原判不得翻案。
除此之外還有一部衍生電影叫人肉叉燒包2之天誅地滅,也可以說是跟風之作,同樣以人肉做成餐食,但人物背景關係更換後相對簡單。這一次黃秋生不再是冷血的殺人惡魔,搖身一變成了警察,勇破此案。該影片98年拍攝相對來說中規中矩,反而比2002年的吳岱融版還要強上一點,如同A版與9.9包郵版一般。